理邦仪器(3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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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邦仪器(30020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3 20:28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9] 会议相关 - 董事会秘书负责前期准备和资料提供[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0] - 通过议案和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4] 工作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亦同[22]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3]
理邦仪器(30020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3 20:28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是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 档事宜。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备和完整。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 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 构及新闻媒体、股东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 ...
理邦仪器(300206)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3 20:28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5 年 4 月 | 第一章 | 总则 | 0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1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5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5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8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9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1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3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4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7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2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5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0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5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8 | | 第一节 | 监事 | 38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39 | | ...
理邦仪器(30020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3 20:28
独立董事职责 - 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2] 会议通知与召开 - 专门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全体同意可豁免通知时限[2] - 可多种方式召开,半数以上可提议临时会议[3] 会议举行与召集 - 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3]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4] 事项审议与职权行使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 行使部分职权需经会议讨论和全体过半数同意[5]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需会议事先认可[8]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1][12]
理邦仪器(30020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3 20:28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按本制度规 定权限进行批准或授权,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 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 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 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四条 本制度同样适用于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附属公司(以下称"控股 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
理邦仪器(300206)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淳)
2025-04-23 20:28
公司治理 - 2024年召开6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等会议[4][6][7] - 2024年3月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7] 交易与报告 - 2024年未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12] - 2024年按时编制并披露相关报告[13] 员工持股 - 2024年7月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6年9月[17] 未来展望 -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促进公司发展[22]
理邦仪器(300206)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3 20:28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披露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7]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7]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7]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8] 信息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4]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0] - 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等异常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0]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需作出专项说明[11] - 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应立即披露[13] 信息披露原则与责任人 - 信息披露应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4]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第一责任人[22] 股东与关联人信息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23]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4] - 通过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5] 信息处理与报告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按临时报告程序更正[20] -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相关人员需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信息[28] - 公司总裁等为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需履行多项职责[28] - 公司发生多种情形时相关人员应向董事会和办公室报告信息[29]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报告[30] 年报差错处理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多种情形[31] - 公司更正年度财务报告需聘请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32] - 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审计部处理后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33] -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不符情况应及时补充和更正公告[33] 资料保存与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5]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造成损失应承担责任[37] 投资者接待 - 投资者来访需提前三个工作日预约[26] - 来电咨询应依据已公告内容答复[26]
理邦仪器(30020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3 20:28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过半数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员[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4]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可豁免[16] 内审与报告披露 - 内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0] - 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12]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会议记录与决议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20]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2] 年报相关职责 - 保证年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23] - 负责年报审计协调、审核等多项职责[24] - 公司在年审前提交报表初审,出具意见后再审阅[24][25] - 关注审计进程,督促提交报告并记录[25] - 对年报表决,决议提交董事会审核[25] 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 续聘或改聘需评价并提交审议[26] 工作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8][29]
理邦仪器(30020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3 20:28
董事监事选举规则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应采取累积投票制[3] - 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7] 表决权规则 - 股东表决权等于股份数乘应选人数之积[10] - 可集中或分别行使,所选候选人数不超应选人数[10][11] 当选规则 - 得票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且位次在前当选[13] - 得票相同且全当选超应选人数需再次选举[14] - 当选董事未超应选人数二分之一选举失败[14] 其他规定 - 采用累积投票制应在股东会通知说明并发放细则[16]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23]
理邦仪器(30020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3 20:28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4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管理原则与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含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3] - 投资者关系工作目的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4]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6] - 公司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6]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7]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9] 职能部门与职责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12]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拟定制度等多项职责[13] 档案管理 - 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17] 负责人职责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接待和推广工作[19] 调研与沟通规范 - 公司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19] - 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2] - 公司应对调研等活动详细记载,内容包括时间、地点等[22] - 公司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发布文件前知会公司,有错应改正[24] 活动记录与刊载 -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24]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冲突时以有效规定为准[26]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6]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订亦同[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