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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邦仪器(3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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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邦仪器(30020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17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重大事件界定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交易价格[6]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1] - 知情人应5个交易日内交证券部备案[11]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报送档案及备忘录[11] - 完整档案送达时间不得晚于信息公开披露时间[13] 登记与流程 -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内幕信息需登记[13] - 公司重大事项需制作备忘录并报送[14] - 发现知情人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处理结果[14] - 内幕信息登记备案有特定流程[16] - 内幕信息流转有审批程序[17] 外部报送 - 向外部单位报送内幕信息需登记知情人并提醒保密[19] - 向特定外部信息使用人报送年报信息时间规定[19] 保密与控制 - 公司应控制信息知情范围并做好保密预案[22] 违规处理 - 知情人违规公司视情节处分,触犯法律移交[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相关工作[28] 保密责任 - 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利用信息交易谋利[34] - 员工违规董事会视情节处分,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34] - 承诺人需保密,违规承担法律责任[35] 公司信息 - 公司代码为300206,简称为理邦仪器[38]
理邦仪器(30020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6:1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17]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 - 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多项担保相关事项[11] 股东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2]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1] 会议时间与记录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2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4] 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7]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7] - 公司特定重大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9] 董事选举 - 董事可由董事会等提名候选人[45]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46][48] 提案表决与结果 - 股东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不得搁置等[48]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9]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提案未通过等应特别提示[53][54] 后续执行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就任时间为表决通过之日[55]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56] - 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订亦同[56]
理邦仪器(300206)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17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8][9]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8][9]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9]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1] 报告审核与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0] - 定期报告由董事等确定披露时间并制订计划,经多环节审核后公告[22] 业绩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1] 审计意见处理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1]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公司应立即披露[14] - 重大事件包括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14][15] 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应披露[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7] 关联人信息报送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31] 投资者管理 - 投资者来访应提前三个工作日预约[31] - 董事会秘书统一协调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31] 其他重要事项披露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17]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过该资产的30%时需及时报告[35] 文件归档保存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应在相关信息刊登于指定报纸、网站当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0][5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相关文件、资料应在董事会办公室收到相关文件起两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52] 财务报告更正 - 公司对以前年度已公布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需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37] 信息披露问题处理 -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或与事实不符情况,应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正公告[38] - 发生瞒报、漏报、误报导致重大事项未及时上报或报告失实,公司将追究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的责任[35] -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缺陷,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38] 子公司制度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参照本制度建立各控股子公司适用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44]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订亦同[45] 违规处分 - 若因信息披露相关当事人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应对责任人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职务的处分,并可提出适当赔偿要求[42]
理邦仪器(30020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17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0月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1] 管理原则与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含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 投资者关系工作目的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4] 沟通与工作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6] - 公司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6]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7]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9] 职能部门与职责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处理诉求等[13] 工作限制与档案保存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等[14]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7] 负责人与沟通限制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接待和推广工作[19]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和媒体采访[19] 调研沟通要求 - 与调研机构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证明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2] - 调研形成的文件发布前需知会公司,有错应改正[24] 活动记录要求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编制记录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24]
理邦仪器(30020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6:1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董事长、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4] 重大交易关注标准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关注[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关注[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关注[8]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关注[8]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关注[8] 关联交易关注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需关注[10] 财务资助规定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10] 董事会会议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8]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监管部门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22]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前三日发出[25] - 董事会采用书面表决方式,除非过半数出席会议董事同意以举手方式表决[27]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该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0] - 提案未获通过,在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会议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4] 董事会会议记录规定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2]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召开日期、地点、召集人姓名等内容[33] 董事责任规定 - 董事应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决议承担责任,若决议违法违规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负赔偿责任,但能证明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董事可免责[33][34] 提案拟定规定 - 定期会议提案需经董事会办公室征求董事意见、交董事长,董事长视需要征求公司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意见后拟定[21] 规则相关规定 - 规则中“以上”“以下”含本数[36] - 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冲突时以有效规定为准[36]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37]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订亦同[38]
理邦仪器(30020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6:17
董事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采取累积投票制[3] - 董事会和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7] - 符合条件股东距股东会10日前可提交新提案[9] 选举规则 - 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进行差额选举[10] - 股东表决权为股份数乘应选董事人数[12]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13] - 得票超半数且位次在前当选[15] 选举结果 - 当选人数未超二分之一选举失败[16] - 超二分之一但不足应选人数董事会成立[16] 通知说明 - 采用累积投票制应在通知说明并发细则[18][20]
理邦仪器(300206)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6:17
总裁任期与聘任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2] - 公司总裁由董事会聘任,解聘需董事会决议或确认[18] 总裁权限 - 可决定一定额度关联交易,每三月向董事会报告情况[5][7] - 主持实施投资计划,提名副总裁、任免部门负责人有规定[13] 财务与会议制度 - 大额款项按财务制度,重要支出需审核批准[13] - 总裁办公会分例会和临时会议[12]
理邦仪器(30020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17
资金支取与置换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 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4]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1]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2] - 节余资金达或超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4] 闲置资金使用 - 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16]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6] 超募资金使用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总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8] - 每十二个月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还贷的超募资金累计不超总额30%[18] - 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高风险投资及为非控股子公司提供资助[18]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差异超30%,需调整计划[23] 核查与审核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报告[23]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专项审核并披露结论[24]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24]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年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4] 用途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等视为用途变更[20] - 变更投向原则上投资主营业务[24]
理邦仪器(30020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17
担保审议规定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议[8]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议且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担保须股东会审议[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8] - 对股东等关联方担保须股东会审议[8] 其他担保规定 - 其他对外担保行为须董事会审议,全体董事过半数、2/3以上出席董事通过[8][9] - 对外担保金额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额计算[9] - 应由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先经董事会审议[9]
理邦仪器(30020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6: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9] - 6类特定人员不能担任独立董事[8]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4]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3]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5]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提前解职或辞职比例不符需六十日内补选[15][17]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需三十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1]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4]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7]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43]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事和高管的股东[43] 其他履职相关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因资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3] - 公司应按时发董事会通知并提供资料,专委会会议前三日提供[37]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7] - 履职遇阻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35]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9] - 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38] - 对年报有异议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聘外部机构,费用公司承担[40] - 工作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订亦同[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