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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邦仪器(30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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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邦仪器(30020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3 20:28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 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 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 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 ...
理邦仪器(30020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3 20:28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 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 集资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 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七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专户")集中 ...
理邦仪器(300206) - 信息披露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3 20:28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第六条 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 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要 求披露的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 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或事项,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 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 ...
理邦仪器(30020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3 20:28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是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的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 档事宜。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备和完整。 第三条 公司证券部是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 工作的日常办事机构,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 构及新闻媒体、股东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 ...
理邦仪器(300206)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3 20:28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制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各类舆情的应对能力,确保公司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理可能影响公司股价、商 业信誉以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舆情事件,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是指可能影响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 营活动的各种信息传播和公众意见表达,包括但不限于: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不实的报道或评论; (二)社会上流传的可能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谣言或虚假信息; (三)涉及可能或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进而引发股价异常 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分为重大舆情及一般舆情。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 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 ...
理邦仪器(300206)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3 20:28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2024 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苏洋先生、李淳先生及郑全录先生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 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在任独 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1 ...
理邦仪器(30020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3 20:28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股东能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 ...
理邦仪器(300206)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3 20:28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会的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深 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是 指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 票系统。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 投票服务。公司股东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在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 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并将股东会基础资料、投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投票信息 1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录入系统。 公司应当 ...
理邦仪器(300206)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3 20:28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裁的职权、职责,规范总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 第三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工作。 第四条 总裁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二章 总裁及副总裁的职权 第六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 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 员; ...
理邦仪器(300206)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淳)
2025-04-23 20:28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 李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1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李淳,作为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 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淳,195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国浩律师 事务所创始暨执行合伙人、国浩研究院院长。曾任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副所长、副研究员;招商局蛇口工业区首席法律顾问;深圳市产权交易所副总经 理、首席律师;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私募基金与风险投资法律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现兼任海南中改国浩自贸港 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首席研究员。2022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