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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科化学(3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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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科化学(300214) - 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2 18:46
投资审议权限 - 证券投资总额占净资产超50%且超5000万,股东会审议[9] - 投资总额占净资产10% - 50%或超1000万低于5000万,董事会审议[9] - 未达董事会、股东会权限,经理审议[9] 投资相关规定 - 证券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9]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半年检查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13] - 衍生品亏损达净利润10%且超千万需披露[16] 其他规定 - 制度适用于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5][18] - 投资资金用自有资金,不得用募集资金[8] - 投资遵循合法、审慎等原则[7]
日科化学(300214)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10-22 18:46
承诺管理 - 制定承诺管理制度加强对承诺相关方管理并保护投资者权益[4] - 承诺事项应含具体内容、履约方式且有明确时限[6] 承诺履行 - 承诺人可能无法履约时应告知公司并提供新担保[8]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7] 违规处理 - 董事会督促承诺人遵守承诺,违规需担责[8] 承诺变更与豁免 - 部分承诺不得变更或豁免,因客观原因可变更但需披露原因及提替代承诺[9] - 变更、豁免方案需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9][10] 未履行承诺处理 - 公司未履行承诺应披露原因及相关方法律责任[12]
日科化学(300214) -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2025-10-22 18:46
制度相关 - 制度共9页[7] - 制度根据《公司法》等制定,目的是规范行为、增加透明度[4][6] 人员与部门 - 董事会秘书为接待与推广事务负责人,证券部负责具体工作[10] - 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素质技能[11] 接待与推广 - 对象包括证券分析等机构个人、中小投资者[8] - 通过官网、股东会等开展,时间为9:30 - 11:30、14:00 - 16:30[4][44] - 预约方式有电话、邮件、传真,电话0536 - 6283716,邮箱rikechem@rikechem.com,传真0536 - 6283716[43] 投资者交流 - 应在年报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17] - 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25] - 通过互动易平台交流,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公平,建立审核制度[27][28][31] 其他规定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活动[33]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不少于3年[35] - 承诺人在文件发布或使用前至少2个工作日知会公司[48]
日科化学(30021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2 18:46
担保申报 - 子公司对外担保需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申报[5] - 被担保对象应提前30个工作日提交申请书及附件[12] 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需2/3以上董事同意[8] - 股东会一般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特定情形2/3以上[10] 股东会审批情形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9]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9] - 连续十二个月担保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9]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9] - 连续十二个月担保超总资产30%[9] 后续处理 - 提前2个月通知被担保对象清偿债务[18] - 展期担保视为新担保需履行程序[18] - 被担保对象不能履约启动追偿程序[18] - 法院受理破产且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参加分配[18] - 按份额担责拒绝超出部分[18] 责任追究与披露 - 相关人员失职追究责任[18] - 批准担保在指定媒体披露[20] - 被担保对象到期15个工作日未还款及时披露[22] - 被担保对象出现严重影响还款情形及时披露[22] 制度规定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股东会审议生效[26][27] - 董事会负责制度解释[26][27]
日科化学(300214) - 委托理财制度
2025-10-22 18:46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 理财事项的管理,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 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 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从事委托理财事项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 增值"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 第四条 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得挪用募集资金,不得挤 占公司正常运营 ...
日科化学(300214) - 分、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10-22 18: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公司、 子公司的科学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 及《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日科化学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指公司根据总体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依法 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分、子公司管理办法 二〇二五年十月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分、子公司管理办法 (1)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2)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该公司 50%以上 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 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本办法所称"分公司"指由公司或 ...
日科化学(3002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2 18:46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时登记和报送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 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 认意见。 第三条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的登记 ...
日科化学(3002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2 18:46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 1 页 共 7 页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附件 1:《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信息申报表》):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 ...
日科化学(300214)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10-22 18:46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 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 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 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五)股东会违反《公司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违反规定分配 的利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 ...
日科化学(300214)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0-22 18:46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三章 沟通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信 息披露质量,明确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编制过程中的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确保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信息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 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 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 时披露。 第二章 汇报制度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 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应安 排每位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