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科化学(3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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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科化学(30021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2 18:46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披露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9]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10]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10] - 季度报告在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0] 业绩预告情形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6种情形之一,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13]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需预告[13] - 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且扣除后营收低于1亿需预告[13]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9]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9]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0] 其他披露事项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8]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2] - 实施方案股权登记日前三至五个交易日披露方案实施公告[22] 信息披露职责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秘是直接责任人[28] - 董秘有权参加相关会议了解财务经营情况[28] - 董事、高管保证报告按时披露[29] - 董事会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29] 信息管理与制度 - 董监高履职及信息披露文件保存不少于10年[33] - 公司与相关人员签保密协议防信息泄露[36]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专职人员[37] - 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37] - 信息发布经多流程[38] - 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40] - 子公司重大事件公司需披露[42] - 违规责任人将被处罚追责[4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47]
日科化学(300214)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22 18:4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6] - 设主任委员一名,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董事会批准[5]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0]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0]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检查一次[15]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20]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20] - 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人1票[21] 其他规定 - 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4] - 内部控制评价组织实施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16] - 根据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评价报告等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16] - 委员连续两次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撤销职务[24]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25]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修改和解释[33][34] - “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32]
日科化学(300214) - 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2 18:46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管理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 经营工作,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生产经 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以使公司的生产经营 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副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由公司董事会 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公司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受董事会委托组织 实施董事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经理是指经理本人或经合法授权以经理名义对外行使其 权限的副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经理职责与分工 第六条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综合 管理能力; (二 ...
日科化学(30021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2 18:46
独立董事设置 - 公司设2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任职限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在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提名规则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履职与解除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3] - 任期届满前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依据[13] 补选要求 - 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4]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补选就任前履职,60日内完成补选[14] 任期规定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表决与职权行使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需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意见[13]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专门会议审议[18] 会议资料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会前3日提供资料信息[21]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1]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2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被提名人条件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属特定股东及任职情况[41] - 最近十二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情形[42] - 最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等[43][44] - 担任独立董事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44]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44] 公司信息 - 公司名称为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代码为300214[59]
日科化学(300214)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10-22 18:46
内部控制制度 - 内部控制制度依据相关法律和公司经营特点制定[4] - 内部控制基本目标有建立科学机制、防范风险等五条[5] - 内部控制遵循全面性、重要性等五项原则[6][8] - 内部控制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等五要素[9][12] 货币资金内控 -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涵盖职责分工等多方面[14][15] - 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岗位包括支付审批与执行等[17] - 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包括申请、审批、复核、办理四环节[17][18] - 公司每月至少核对一次银行账户并编制调节表[24] 固定资产内控 - 公司制定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关键方面风险控制[31] - 公司应建立固定资产业务岗位责任制,确保不相容岗位分离[33] - 公司应建立固定资产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投资预算[35] 采购与付款内控 - 采购与付款业务应明确权责分工,不相容岗位分离[53][55] - 采购业务应集中,重要和技术性强的采购集体决策审批[57] - 公司建立采购申请制度,采购需求与生产经营计划相适应[59] 销售与收款内控 - 公司销售与收款内控应强化权责分配、流程、收入确认等方面控制[71] - 公司应建立销售与收款业务岗位责任制,分离不相容岗位[73] - 公司信用管理岗位应定期(至少每年)评估客户资信情况[74] 成本费用内控 - 公司应合理划分期间费用和成本界限,强化成本费用内控[90] - 公司建立成本费用业务岗位责任制,明确不相容岗位[92] - 公司建立成本费用支出审批制度,分解指标落实责任主体[94] 筹资内控 - 公司筹资是为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通过发行股票等形式筹集资金[108] - 公司筹资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方案拟订与决策等四类[114] - 公司拟订筹资方案应明确规模、用途等,考虑经营范围等因素[115] 对外投资内控 - 建立对外投资业务岗位责任制,明确不相容岗位[129] - 配备合格人员办理对外投资业务,可定期岗位轮换[130] - 建立规范对外投资决策机制和程序,加强各环节控制[130] 担保内控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5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51]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募集资金应专户存储管理,与开户银行签订专用账户管理协议[154] - 公司应按招股说明书等所列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按项目预算投入投资项目[154] - 公司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154] 信息披露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且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66][167] - 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指定董事会秘书为对外发布信息主要联系人[163] 审计与监督 - 公司设立审计部对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信息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70]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71] - 审计部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72] 关联交易 - 公司审议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召开董事会,关联董事和股东表决时须回避[158][16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主要条款和双方权利义务[159][161]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协议签订应遵循相关原则[161] 财务预警 - 公司应建立财务预警机制,监测经营性净现金流量与到期债务、资产价值与负债总值适配性[166]
日科化学(300214)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22 18:46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 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 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依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通过深圳证券 ...
日科化学(300214)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2 18:46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 工作、促进公司加强经营管理、完善内部控制、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明确审 计部和审计人员的责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 1101 号——内部审 计基本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结合《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本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 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 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企业董事会(或董事)、监事会(或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 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
日科化学(300214)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2 18:46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山东日科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于2009年9月28日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昌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 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700757497098J。 第三条 公司于2011年4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0,000股,于2011年5月11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为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handong Rike Chemical Co.,Lt ...
日科化学(300214) - 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2 18:46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资 及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公司和投 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山东 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国债逆回购、券 商质押式报价回购、券商收益凭证、货币基金等)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 他投资行为。 本制度所述的衍生品交易,是指远期、期货和期权产品的金融工具。衍生品 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第四条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从事证券投资与衍生 ...
日科化学(300214) -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2025-10-22 18: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 为和管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质 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日科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接待和推广工作是指公司通过公司官方网站、深圳证 券交易所网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简称"互动易平台")、 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邮箱、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方式,采取股东会、投资者 说明会、路演、投资者调研、证券分析师调研等形式,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和 认同的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接待和推广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 第二章 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四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