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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阳(30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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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阳: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14 20:55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 新阳")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 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事项的实施,不断强化内控管理,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 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12 亿元,较去年同期略有增长。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7 亿元,同比增长 213.4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净利润为 1.23 亿元,同比增长 10.27%。公司半导体行业实现营业收入 7.68 亿 元,同比增长 20.06%,主要是公司半导体业务板块产品类型不断丰富,市场开 发力度不断加强,取得客户订单数量持续增加。尤其是晶圆制造用关键工艺化学 材料销量增加较多,其中,晶圆制造用电镀液及添加剂系列产品市场份额快速增 长,集成电路制造用清洗系列产品在客户端认证顺利,销售增长迅速。涂料板块 业务,受 ...
上海新阳: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14 20:55
业绩总结 - 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计55.89亿元,较年初略有下降;负债合计13.61亿元,较年初减少;所有者权益合计42.28亿元,较年初增加[12][14] - 2023年度合并营业收入为12.12亿元,上期为11.96亿元;营业成本为7.86亿元,上期为8.21亿元;营业利润为1.89亿元,上期为0.60亿元[15] - 2023年度合并利润总额为1.86亿元,上期为0.52亿元;净利润为1.68亿元,上期为0.57亿元;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7亿元,上期为0.53亿元[15] - 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5389元,上期为0.1707元;少数股东损益为79.82万元,上期为367.44万元[15] 财务数据变动 - 2023年末货币资金为8.70亿元,年初为7.40亿元,增长17.50%;交易性金融资产为0.46亿元,年初为4.00亿元,下降88.55%[12] - 2023年末应收账款为5.30亿元,年初为4.58亿元,增长15.69%;存货为2.75亿元,年初为2.99亿元,下降8.21%[12] - 2023年末短期借款为2.01亿元,年初为4.11亿元,下降51.12%;应付账款为1.95亿元,年初为1.68亿元,增长16.30%[14] - 2023年末未分配利润为9.02亿元,年初为8.02亿元,增长12.57%[14] 现金流量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合并为1.513857216亿元,上期为 - 0.3860961385亿元;公司本期为1.0674450083亿元,上期为0.41436387亿元[17] - 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合并为1.9253935899亿元,上期为 - 2.5147195595亿元;公司本期为2.1462906998亿元,上期为 - 1.8648802666亿元[17] - 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合并为 - 2.2912309232亿元,上期为 - 0.7883512529亿元;公司本期为 - 2.4400868635亿元,上期为 - 1.7536879694亿元[17] 公司股权与历史 - 公司注册资本为6,368万元,新加坡新阳持股40.00%,上海新晖持股35.00%,上海新科持股25.00%[2] - 公司前身2004年由新加坡新阳独资设立,历经多次股权变更和注册资本调整[3][4][25][26][27][28][29] 会计政策与核算 - 公司会计期间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营业周期为12个月,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32] - 公司对金融资产、负债、存货、固定资产等有相应的确认、计量和核算方法[54][83][107] 资产项目情况 - 固定资产期末账面价值455,320,052.95元,年初账面价值412,481,237.68元[187]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444,621,299.90元,期初余额377,684,551.69元;光刻机1900期末账面净值增长2.84%,合肥厂房建设项目增长82.13%[188][189] - 无形资产期末账面原值合计102,601,976.51元,年初为103,767,277.27元;土地使用权期末账面价值下降,软件增长37.81%[194] - 商誉期末余额133,878,847.88元,与年初相同,减值准备也为133,878,847.88元[195] 负债项目情况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合计201,167,216.67元,年初余额合计410,768,569.62元[200] - 应付票据期末银行承兑汇票余额225,820,314.42元,年初余额171,629,966.26元;应付账款期末余额194,805,025.13元,年初余额167,505,002.37元[200]
上海新阳: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2024-03-14 20:55
资金安排 - 公司拟用不超10亿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或买含场外衍生品资管产品[2][4][8][9] - 交易期限12个月,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4] 风险与管理 - 公司面临市场、流动性等投资风险[5] - 已建立制度规范交易行为,选优质机构为交易对象[6] 监督机制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监督,独董和监事会有权检查[6] 会议审议 - 2024年3月13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9]
上海新阳: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修订)
2024-03-14 20:55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尚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 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 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 1 -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 ...
上海新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2024-03-14 20:55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10 年 1 月 20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1 年 4 月 25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且至少有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 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
上海新阳: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3-14 20:55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 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 新阳"或"公司")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就《上海新 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 报告")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认真查阅了上海新阳出具的《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通过查阅公司内控相关制度、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记录及有关文件、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等, 从上海新阳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 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情况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 ...
上海新阳: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3-14 20:55
证券代码:300236 证券简称:上海新阳 公告编号:2024-013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 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购 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等方式,以上资金额度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 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 提下,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 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可以增加 ...
上海新阳: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3-14 20:55
关于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上 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阳"、"公司")2021 年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上海新阳拟对外投资暨关联 交易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新阳")为 实现我国半导体领域关键工艺材料产业链早日贯通并规模化量产,助力公司光 刻胶产品业务的纵深发展,公司拟以增资方式投资浙江新盈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江新盈")。公司本次增资金额为 500 万元。该次增资完成后, 公司直接持有浙江新盈 12.5%的股份。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新盈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方书农先生系公司董事,因此该交易构 成关联交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8 ...
上海新阳: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4-03-14 20:55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新 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阳"或"公司")2021 年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低风险短期保本理财产品等所涉及的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4 月发行新股 22,732,486 股,募集资金总额 79,199.98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78,753.97 万元。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4 月到位,并已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上海新阳:众华关于上海新阳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4-03-14 20:55
专项鉴证报告 众会字(2024)第 02301 号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阳公司")编制的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 下简称"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专项报告,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上海新阳公司管理层的 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上海新阳公司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反映了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