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阳(30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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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阳(300236) - 监事会关于公司新成长(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及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5-03-21 20:26
股权激励 - 公司监事会核查新成长(三期)股权激励及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对象名单[1] - 限制性股票激励授予半导体核心人员,股票增值权激励授予董高人员[2][5] - 监事会同意两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4][7]
上海新阳(300236) -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3-21 20:26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5年3月4日召开相关会议审议激励计划议案[8] - 2025年3月5日披露自查表并公示激励对象[9][10] - 2025年3月17日披露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10] - 2025年3月21日召开会议通过议案,授予日确定[11][16] 授予条件 - 财务和内控审计报告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13]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无未按规定分配利润情形[13]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无不当认定及重大违法违规[14] 授予情况 - 拟向4名激励对象授予14.70万份股票增值权[18] - 行权价格为18.88元/份[18]
上海新阳(300236) - 关于向新成长(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3-21 20:26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25年3月21日确定授予日,向181名激励对象授予2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8.88元/股[4][25] - 授予数量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31,338.1402万股的0.70%[6] - 激励方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标的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29]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有效期自授予日起最长不超过48个月[9] - 公司需在授予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确定的交易日)起60日内完成授予权益等程序[10][11] - 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须为有效期内交易日[12] 归属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50%,第二个30%,第三个20%[13] - 业绩目标达成率P≥100%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100%;90%≤P<100%时X = P;P<90%时X = 0%[18]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A、B、C、D四级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分别为100%、100%、50%、0%[21]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 - 2027年半导体行业营业收入分别不低于13.00亿元、16.50亿元、20.00亿元[18] 费用摊销 - 授予2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需摊销总费用3737.67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2082.41万元、1223.35万元、376.26万元、55.66万元[35] 其他要点 - 激励对象不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32] - 激励对象资金自筹,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3]
上海新阳(300236) -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成长(三期)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3-21 20:26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5年3月4日召开相关会议审议激励计划议案[8] - 3月5日披露自查表并公示拟激励对象信息[10] - 3月17日披露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10] - 3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1] - 授予日为2025年3月21日[18] 激励计划内容 - 授予价格18.88元/股[20] - 激励对象181名[20] - 授予数量22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 授予条件 - 公司财报和内控审计报告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14]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认定为不适当人选[15] 相关情况 - 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不符合授予条件情形[15] - 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22] - 授予条件已成就[22] - 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21] - 后续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1]
上海新阳(300236) -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2025-03-21 20:26
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 2025年激励计划中智文艳等4人共获授14.70万份,占拟授权益100%,占股本0.05%[1] - 单个激励对象获授累计不超股本1%,全部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累计不超20%[1] 激励对象限制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董、监事、大股东及相关人员、外籍员工[2] 数据说明 - 合计与明细尾数差异因四舍五入[3]
上海新阳(300236) - 监事会关于公司新成长(三期)股权激励计划及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2025-03-17 16:48
股权激励计划流程 - 2025年3月4日公司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议案[2] - 3月5 - 14日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公示10天[3] - 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异议[5] 激励对象情况 -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核心技术/业务人员[8] - 股票增值权激励对象为董事和高管[8] - 两类激励对象均不含独立董事、监事等[8] 其他 - 相关公告于2025年3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 - 本公告发布于2025年3月17日[12]
上海新阳(300236)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5-03-13 17:32
股权质押 - 上海新晖本次解除质押3130000股,占所持8.25%,占总股本1.00%[1] - 王福祥持股45032070股,比例14.37%,质押12000000股,占26.65%[1] - 上海新晖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106252932股,比例33.90%,质押14000000股[1] 风险情况 - 上海新晖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无平仓风险,风险可控[2]
上海新阳(300236) -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2025-03-12 17:36
企业资质 - 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证书编号GR202431002469,发证日2024年12月4日,有效期三年[1] 税收政策 - 公司2024 - 2026年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1] - 2024年已按15%预缴,重新认定不影响年度经营业绩[1]
上海新阳(300236) - 新成长(三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5-03-05 19:02
激励计划股份情况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220.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0.70%[8][33] - 新成长(一期)尚在有效期内标的股票26.97万股,占股本总额0.09%[8][33] - 新成长(二期)尚在有效期内标的股票59.40万股,占股本总额0.19%[8][34] - 2024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尚在有效期内标的股票25.78万份,占股本总额0.08%[9][34] 激励计划相关人员 - 激励对象共计181人,为半导体业务相关核心技术/业务人员[9][28][29] 激励计划价格与期限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8.88元/股[10][46]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10][37] 限制性股票归属 - 限制性股票分三期归属,比例为50%、30%、20%[10][39][41] 业绩目标 - 2025 - 2027年半导体行业营业收入目标分别不低于13.00亿元、16.50亿元、20.00亿元[11][56][62] 计划程序与时间 - 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权益等程序[13][38]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30] - 将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30] 激励计划方式与管理 - 激励方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1] - 股东大会负责审议批准计划实施、变更和终止[24] - 董事会是执行管理机构[24] - 监事会是监督机构,负责审核激励对象名单[24] 过往回购情况 - 2022年计划回购股份资金8000 - 16000万元,截至2023年3月9日,回购2632685股,占当时总股本0.84%,支付8115.44万元[32] 归属比例计算 - 业绩目标达成率P≥100%,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100%;90%≤P<100%,X = P;P<90%,X = 0%[56]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A、B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为100%,C为50%,D为0%[59]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数量×X×Y[59] 业务情况 - 公司主要有集成电路和涂料业务[60] - 半导体业务在营业总收入中占比逐年提升[60] 预测算情况 - 选择Black - Scholes模型对2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测算,基准日为2025年3月4日[76] - 预测算参数中标的股价37.63元/股,有效期1 - 3年,历史波动率23.3742% - 28.4198%,无风险利率1.3834% - 1.4814%,股息率0.6116%[76] - 假设2025年3月底授予,预计摊销总费用4152.08万元[77] - 2025 - 2028年预计摊销费用分别为2228.03万元、1419.20万元、435.01万元、69.83万元[77] 计划终止与调整 - 公司出现5种情形,激励计划终止[80] - 公司控制权变更未触发重大资产重组等2种情形,由董事会决定是否终止[81] - 公司控制权变更且触发重大资产重组等2种情形,由股东大会决定是否变更或调整[81] 激励对象资格与权益处理 - 激励对象出现6种情形,不再符合资格[90][91] - 激励对象降职,由薪酬委员会决定权益处理方式[83]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由薪酬委员会决定限制性股票处理方式[87] 争议解决与计划生效 - 公司与激励对象争议协商60日内未解决,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93] - 激励计划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96] - 激励计划由董事会负责解释[96] - 若激励计划与监管机构最新法律法规冲突,以最新规定为准[96]
上海新阳(300236) - 2025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5-03-05 19:02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一、公司 2025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分配 情况 | | | | 获授的股票 | 占本激励计划 | 占本激励计划草 | | --- | --- | --- | --- | --- | --- | | 姓名 | 职务 | 国籍 | 增值权数量 | 拟授出权益数 | 案公布日公司股 | | | | | (万份) | 量的比例 | 本总额的比例 | | 智文艳 | 董事、高级副总 | 中国 | 4.00 | 27.21% | 0.01% | | | 经理 | | | | | | 周红晓 | 董事、财务总监 | 中国 | 3.60 | 24.49% | 0.01% | | 黄利松 | 高级副总经理 | 中国 | 3.60 | 24.49% | 0.01% | | 杨靖 | 董事会秘书 | 中国 | 3.50 | 23.81% | 0.01% | | | 合计 | | 14.70 | 100.00% | 0.05% |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