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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力达(30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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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力达:关于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的公告
2024-07-05 19:05
公司概况 - 东莞同芯2023年6月7日成立,注册资本20000万元[4] 财务数据 - 2023年末资产总额120095069.87元,负债率0.07%[5] - 2024年3月末资产总额132193426.74元,负债率9.23%[5] 贷款担保 - 东莞同芯拟向银行申请不超298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4年[1] - 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土地使用权抵押[1] - 本次担保后对子公司担保额度68300万元,占2023年净资产46.29%[10] - 截至公告日,对子公司担保余额11570.55万元,占净资产7.84%[10] 决策流程 - 担保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 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8][9]
飞力达: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2024-07-05 19:05
人员变动 - 董事唐烨退休辞去职务,未持股无未履行承诺[2] 人事补选 - 公司审议补选非独立董事议案,金景为候选人[3] - 金景履历丰富,未持股且无关联关系[6] - 补选需提请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
飞力达: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7-05 19:05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7月22日14时召开[2] - 网络投票时间为7月22日[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6日[4]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7月18日8:30 - 11:00、14:00 - 16:30[7]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240,投票简称为飞力投票[12]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7月22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3]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7月22日9:15 - 15:00[14] 会议其他信息 - 审议《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议案[5] -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股东选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3][4] -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披露[5][6] - 现场会议地点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玫瑰路999号公司六楼会议室[4]
飞力达: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2024-07-05 19:05
股票期权情况 - 2020年11月27日注销2名激励对象11万份股票期权,未行权剩755万份[3] - 2022年11月24日注销后未行权剩348.50万份,授予对象调为72人[5] 行权价格调整 - 2020 - 2024年多次调整行权价格,现调为6.505元/份[3][4][5][6][7] 分红情况 - 2024年以总股本370,770,2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0.15元(含税)[6] 合规情况 - 董事会、监事会、律所认为行权价格调整符合规定[9][10][11]
飞力达: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4-07-05 19:05
人事变动 - 公司2024年7月5日聘任张瑜为副总裁、董事会秘书[1] - 张瑜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1] 人员背景 - 张瑜曾任职江苏新宁现代物流,历任多职[4] - 截至披露日,张瑜未持股,无关联关系[4]
飞力达: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05 19:05
激励计划 - 2019年11月15日授予80名激励对象766万份股票期权[12] - 2022年8月19日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63元/份调整为6.57元/份[14] - 2023年7月7日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57元/份调整为6.52元/份[14] - 2024年7月5日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52元/份调整为6.505元/份[15] 利润分配 - 2024年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16] - 2024年6月17日为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6月18日为除权除息日[16] 人事变动 - 董事唐烨因退休辞去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15]
飞力达: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24-07-01 15:49
业绩总结 - 公司子公司飞力达物流(深圳)获2024年资助资金1812万元[3] - 补助预计增加2024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812万元(未经审计)[4] 其他信息 - 补助主体为业务相关政府部门,6月28日收到[3] - 补助属与收益相关,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损益[4] - 公司拟将补助计入2024年其他收益,以审计结果为准[4][5]
飞力达: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6-03 15:48
担保额度 - 2024年度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总额度不超2.2亿元[2] - 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1.5亿元,低于70%的为7000万元[2] 担保事项 - 上海飞力达天津分公司申请100万元履约保函[3] - 担保函最高担保金额不超100万元,期限从2024年5月30日至12月31日[5] 担保余额 - 截至公告披露日,累计实际对外非融资性担保余额1.022055亿元[6] - 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担保余额5355.26万元,低于70%的为4865.29万元[6] - 累计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93%[6] 资产负债率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飞力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1.27%[3]
飞力达:关于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2024-05-20 15:42
人员变动 - 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童少波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任职[1] 后续安排 - 公司将尽快聘任新董事会秘书[2] - 未聘任期间,董事长姚勤代行董秘职责[2] - 代行职责期间电话、传真、邮箱、地址公布[2]
飞力达: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5-17 19:22
江苏王建华律师事务所 JiangsuWangjianhuaLawfirm 法律意见书 江苏王建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之 法 律 意 见 书 致: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王建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杨春辉、季峰峰出席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 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等事宜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公司保证和承诺其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 实的原始书面材料、电子邮件。有关副本材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