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力达(30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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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力达: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4-12-20 18:55
募集资金协议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提前终止需一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6] - 商业银行连续三次未履行监管协议,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资金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0]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检查可行性并披露[10]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10] 资金置换与用途变更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可在到账后六个月内置换[11]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需董事会审议,部分还需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须经股东会批准并披露[2]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应存放专户用于主营业务[13] - 每十二个月内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还贷累计不超总额30%[14][15]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超总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5] 补充流动资金限制 -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非控股子公司提供资助[16] 节余募集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20] - 节余募集资金达或超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20] 资金使用监督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22]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2]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聘请注册会计师对资金使用出具鉴证报告[24]
飞力达: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12-20 18:55
监事会构成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1/3[7] 监事任期 - 监事任期每届3年,可连选连任[4] 会议召开 - 监事会会议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11]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监事[11] - 董事会办公室3日内发临时会议通知[12] 决议规则 - 监事会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5] 记录保存 - 监事会会议记录保存10年[16]
飞力达: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4-12-20 18:55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4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管理和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内部各管理层 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为管理层正确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和依据,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不断提高企业运营的效率及效果、改善公司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设立的审计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 、会计准则、财务制度、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及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对公司的财 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 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 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 ...
飞力达: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20 18:55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1月8日14时召开[2]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8日[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31日[4]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1月6日(8:30 - 11:00、14:00 - 16:30)[7]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240,简称为飞力投票[11]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8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2]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月8日9:15 - 15:00[13] 议案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子议案数为3[5] -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6] -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披露[6] 其他 - 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7]
飞力达: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12-20 18:55
董事任期与构成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5]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1名董事长[15] 董事提名与撤换 - 董事会等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7]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11] 会议召开与通知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定期提前10日、临时提前3日通知[24][28] - 七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26] 董事长职责与履职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5][22]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按顺序由副董事长或推举董事履职[25] - 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27] 决策与责任 - 重大投资项目应专家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20] - 董事违法违规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5] - 控股股东指示董事损害利益,与董事承担连带责任[13] 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33][34] - 董事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35]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36] 议案相关 - 议案预先提交,董事长决定是否列入议程[30] - 议案内容需符合规定,书面提交[31] 其他 - 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经股东会通过生效[40][41]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情况[37]
飞力达: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4-12-20 18:55
股票期权授予 - 2019年12月9日完成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3] 股票期权调整 - 2020年11月27日注销11万份期权,剩余755万份,授予对象调为78人,行权价调为6.63元/份[3] - 2022年8月19日行权价由6.63元/份调为6.57元/份[4][5] - 2022年11月24日注销部分期权后,未行权348.50万份,授予对象调为72人[5] - 2023年7月7日行权价由6.57元/份调为6.52元/份[6] - 2024年7月5日行权价由6.52元/份调为6.505元/份[6] 股票期权行权 - 2020年12月30日完成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登记申报工作[4] - 2024年11月14日第二个行权期届满,激励对象自主行权240.82万份,逾期107.68万份拟注销[8]
飞力达: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12-20 18:55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了维护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高效运作,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职权,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 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
飞力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
2024-12-20 18:55
人员信息管理 - 董监高任职等情况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或更新身份信息[4] 股份转让与锁定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9] - 董监高证券账户内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9] - 董监高离任后六个月内锁定股份,到期解锁无限售股[10] 股票买卖限制 - 董监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0] - 董监高在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0] 违规处理 - 董监高违规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6] - 公司可对违规董监高给予处分[13] - 违规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13] - 触犯法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3]
飞力达: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12-11 17:29
担保额度 - 公司为子公司非融资性担保总额度不超2.2亿元[2] - 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担保额度1.5亿元[2] - 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子公司担保额度7000万元[2] 特定担保 - 公司为飞力达深圳见索即付关税保函提供1000万元担保[3] - 见索即付关税保函期限为2024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31日[5] 担保余额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非融资性担保余额14887.55万元[6] - 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担保余额9022.26万元[6] - 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子公司担保余额5865.29万元,占净资产10.09%[6] 资产负债率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飞力达深圳资产负债率为66.60%[3]
飞力达: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12-10 17:29
担保额度 - 为子公司非融资性担保总额度不超22000万元[2] - 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子公司担保额度15000万元[2] - 为低于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7000万元[2] 担保事项 - 为上海飞力达4077万元不可撤销银行担保函提供担保[3] 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飞力达资产负债率为71.27%[3] - 截至公告披露日,累计对外非融资性担保余额13887.55万元[6] - 累计对外非融资性担保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41%[6] 其他情况 -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涉诉担保[6] - 公告日期为2024年12月10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