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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力达(300240)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18 18:39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2024 年度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 . 江苏 . 无锡 Wuxi . Jiangsu . 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E-mail:mail@gztycpa.cn 三、关键审计事项 审 计 报 告 苏公 W[2025]A331 号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力达)财务报表,包括 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 映了飞力达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 ...
飞力达(300240) - 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18 18:39
业绩总结 -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661,644.57万元,上年度为502,442.65万元[12] - 2024年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558.61万元,上年度为925.68万元[12] - 2024年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661,085.96万元,上年度为501,516.97万元[12]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4年度扣除情况表符合规定[10]
飞力达(300240) - 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2025-04-18 18:39
审计相关 - 审计对象为飞力达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4] - 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实施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5]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非财内控重大缺陷[6] 审计结果 - 飞力达2024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9] - 审计报告日期为2025年4月17日[10] 风险提示 - 内控有固有局限性,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7][8]
飞力达(300240) - 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5-04-18 18:39
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 年度 关于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苏公 W[2025]E1090 号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飞力达)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5年4月17日出具了苏公W[2025]A331号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飞力达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江苏飞力达国际物 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 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合法及完整是飞力达管理层的责 任。我 ...
飞力达(300240)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先德)
2025-04-18 18:38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 定,2024 年度任职期间,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 关材料,参与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赵先德,美国籍。1961 年 10 月生,博士学历,运营及供应链管理学教 授,并兼任沃太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京东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具有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 会委员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
飞力达(300240)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德权)
2025-04-18 18:38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召开8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5] - 2024年独立董事组织召开9次审计委员会会议[7] - 2024年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7] 报告披露情况 - 按时编制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等多份报告[16] 公司合规情况 - 无违规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17] 人员聘任与提名 - 2024年7月提名金景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8] - 2024年7月聘任张瑜女士为副总裁、董事会秘书[18] - 2024年11月聘任李卫月先生为财务总监[18] 其他事项 -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为6.505元/份[19] - 拟续聘公证天业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18]
飞力达(300240) -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江)
2025-04-18 18:38
会议召开情况 - 2024年召开8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4] - 2024年召开9次审计委员会会议[7] - 2024年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7] - 2024年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7] 人员履职与变动 - 独立董事陈江积极按时出席会议,无缺席[4] - 提名金景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1] - 聘任张瑜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1] - 聘任李卫月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21] 财务相关 - 按时编制并披露多份报告[16]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规[19] - 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20] -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为6.505元/份[23] 合规情况 - 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担保及违规对外担保[18]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无违规占用公司资金[18]
飞力达(300240)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18 18:38
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赵先德、蒋德权、陈江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自查及其在公司的履职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均 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飞力达(300240)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18 18:3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2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月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37,156.295万元人民币[7] - 公司股份总数为371,562,950股,27,000,000股为公开募集,7,317,200股为定向募集,257,245,750股为公积金转增股本[15] 股东与股权 - 昆山市创业控股等4家公司各认购1900万股,持股比例均为23.75%,苏州国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购400万股,持股比例为5%,出资时间为2008年6月16日[15]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3] 公司治理与决策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经股东会审议[35] - 年度股东会上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3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报送季度财报[11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40%;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占比最低20%[117] 其他规定 - 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网为信息披露媒体[13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34][135]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7]
飞力达:2024年净亏损1174.12万元
快讯· 2025-04-18 18:34
财务表现 - 2024年营业收入66.16亿元 同比增长31.69%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174.12万元 去年同期净利润2180.44万元 [1] - 基本每股收益-0.0317元/股 [1] 利润分配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