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力达(30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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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力达涨2.11%,成交额4842.06万元,主力资金净流出380.77万元
新浪财经· 2025-11-24 14:27
股价与交易表现 - 11月24日盘中股价上涨2.11%至7.75元/股,成交金额4842.06万元,换手率1.74%,总市值28.80亿元 [1]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80.77万元,特大单净卖出46.34万元,大单净卖出334.43万元 [1] - 今年以来股价累计上涨17.96%,但近期表现疲软,近5日、20日、60日分别下跌7.30%、5.26%、11.83% [1] - 今年以来已7次登上龙虎榜,最近一次为5月15日 [1] 公司基本面与财务数据 - 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6.59亿元,同比减少6.81% [2] - 2025年1-9月归母净利润3319.30万元,同比增长49.10% [2] - 公司主营业务为国际货运代理(占比56.83%)和综合物流服务(占比43.17%) [1] - A股上市后累计派现1.60亿元,近三年累计派现2406.60万元 [3] 股东结构与行业分类 - 截至9月30日股东户数为2.84万户,较上期减少13.53% [2] - 人均流通股为12804股,较上期增加15.65% [2] - 公司所属申万行业为交通运输-物流-中间产品及消费品供应链服务 [2] - 所属概念板块包括中俄贸易概念、统一大市场、快递概念、一带一路、智慧物流等 [2] 公司背景信息 - 公司全称为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22日,于2011年7月6日上市 [1] - 公司位于江苏省昆山开发区玫瑰路999号 [1] -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设计并提供一体化供应链管理解决方案 [1]
飞力达:11月2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1 20:10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 [1] - 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等文件 [1] 公司财务与业务概况 - 2024年1至12月份,公司营业收入100%来源于服务业 [1] - 公司当前市值为28亿元 [1]
飞力达(30024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21 20:02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披露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13]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5] - 半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5]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15]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5]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4]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在特定情形下需审计[14]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需审计[14] 业绩预告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18] 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公司应及时披露[21]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等超过总资产的30%,公司应及时披露[21] 交易披露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公司应及时披露[25]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公司应及时披露[25]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公司应及时披露[2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公司应及时披露[2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公司应及时披露[2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公司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公司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6] 其他事项关注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关注[27]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上市公司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关注[27] 审议要求 - 单笔财务资助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27] - 单笔担保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28] 合同与交易披露 - 日常交易合同涉及购买等金额占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披露[29]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31]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31] 诉讼仲裁与债券披露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2]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累计达开始转股前已发行股份总额10%需披露[33] - 投资者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达发行总量20%需两日内通知公司公告[34] 回售与转股披露 - 满足回售条件次一交易日发布回售公告,五个交易日内至少发三次[35]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股东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持有人回售权,回售公告至少发三次[35] - 每季度结束后披露可转债转股引起的股份变动情况[35] 信息告知与保存 -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冻结等情况应告知董事会[40]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等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1] 报告流程 - 定期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会同财务部拟定披露时间,报董事会同意后与交易所预约[43]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请董事会审议[43] - 临时报告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信息资料,报主管领导批准后送董事会办公室[44] - 重大信息报告流程中,董事、高管知悉后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44] - 对外签署涉及重大信息的文件,签署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44] - 公司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报告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或指定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报送[46] 信息流转与审核 - 未公开信息自重大事件最先发生时点启动内部流转、审核及披露流程[46] - 公司相关部门草拟宣传文件需经董事会办公室审核,董高文件需董事会秘书审核签发[47] 信息披露特殊情况 - 符合特定情形且未公开或泄露的商业秘密等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0] -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50] 保密与责任 - 公司董事长、总裁为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应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53] - 公司与机构和个人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定期报告公告前不得泄露生产经营情况[55]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相关制度,确保真实准确[57]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对财务内控进行监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59] - 公司董高对信息披露负责,失职导致违规将受处分[61]
飞力达(30024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5-11-21 20:02
治理结构完善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完善法人治理结构[2] 会议规则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会议[4] - 过半数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4] - 会议召开前三日发材料及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4] 职权审议 - 独立聘请中介等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5] - 关联交易等事项审议通过后可提交董事会[5] 表决与决议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非独立董事列席无表决权[7] - 会议决议经全体独立董事签字生效[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10]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行[12]
飞力达(30024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1-21 20:0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3]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披露[6]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6] - 与关联方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7][8] 交易标的要求 -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需披露近一年又一期审计报告,截止日距股东会不超6个月[7][8] - 交易标的为非现金资产需提供评估报告,基准日距股东会不超一年[8][9] 担保与资助规定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均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9] - 不得为董事等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9] 关联交易计算原则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则[10] 日常关联交易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需审议,无总金额提交股东会[11] - 可预计年度金额,超出按超出履行程序披露[11] - 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1] 审议流程 - 股东会审议议案先经董事会审查,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15] 表决回避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特殊情况经同意可表决说明[15]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且决议通过[19]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及时披露交易概述、定价政策等[21] 子公司关联交易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非控股子公司按比例执行[24] 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27]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生效,修改亦同[28]
飞力达(30024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1-21 20:02
担保管理规定 - 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或相互担保[3] - 为非全资子公司担保,其他股东应按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5] - 可对符合条件单位担保,被担保人需偿债能力强[7] 申请与审批 - 申请担保人需提供近三年审计财报及还款能力分析资料[7] - 特定情形不得担保,如资金投向不符法规等[8]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10] - 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等报股东会批准[10] - 为关联人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11] 额度与展期 - 十二个月内对外担保累计计算[12] - 可对不同负债率子公司预计新增担保额度并提交股东会[12]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审批[16] 管理与披露 - 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对外担保管理[18] - 被担保人未还款或影响还款能力及时披露[22] - 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公开前保密[22] 责任与制度 - 违规责任人董事会视情况处分[24] - 擅自越权签合同追究责任[24] - 违规造成损失经办人员承担赔偿责任[25] - 制度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飞力达(30024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21 20: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总人数三分之一[4]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5年以上会计岗位全职经验[6] - 最多在3家境内公司兼任,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6]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处罚不得提名[10]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提名[10]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提名人不得提名利害关系人[1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3]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14]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6]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 履职可与董事会秘书沟通,董事会反馈落实情况[20]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应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异议意见[2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6] 审计委员会 - 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提名委员会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23] 资料与费用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5]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0]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0]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30] 会议相关 - 最迟在选举独立董事股东会通知公告时向深交所报送文件并披露[12] - 公司不迟于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29]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同[34]
飞力达(30024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1-21 20:02
选聘流程 - 选聘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2] - 可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提出议案,采用公开选聘方式[5] - 非年报审计业务由财务部择优选取[10] 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8]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5年不得参与[9] - 承担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得超两年[9] 聘期与协议 - 与会计师事务所签订一年服务协议,可续聘[9] 改聘规定 - 出现三种情况应改聘,提前30天书面通知并披露信息[11][13] 监督与报告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5] - 每年披露履职评估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10] 费用与信息披露 - 审计费用下降20%以上应说明情况[17] - 年度报告披露服务年限和审计费用等信息[17] 资料保存与责任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9] - 担负信息安全和保密责任,选聘时加强审查[20] 其他 - 选聘专项审计业务参照本制度执行[22]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2] - 与国家法律冲突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22]
飞力达(300240)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21 20:02
公司股份 - 公司于2011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万股,7月6日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37,156.295万元人民币[6]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371,562,950股,全部为普通股[12] - 公开募集股份27,000,000股,向激励对象定向募集7,317,200股,公积金转增股本257,245,750股[12] 股份限制 - 控股股东等认购的增发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19]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19] - 董事等不同时间申报离职后有不同转让限制[19] 股东权利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股票买卖所得收益规定[20]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可诉讼[25]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33] - 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发行融资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股票[34]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况须经股东会审议[34]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应设置不少于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含会计专业人士和职工代表董事[8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通知[86] 利润分配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24]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24]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20%[124] 其他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需董事会决议[14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46][148] - 债权人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46][148]
飞力达(30024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21 20:0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审议情形 - 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等七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7] - 公司财务资助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四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8]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 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连续12个月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召集流程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主持[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13]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1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4]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6]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6]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7] -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召开当日上午9:15至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10年[2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7]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7]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权利[30] - 上市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4]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反规定的股东会决议[34] - 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法院宣告决议无效或撤销后,公司应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34] - 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应符合法规和章程规定,以经营发展为中心,遵循灵活务实原则,不损害股东权益[35] - 公司进行股票、期货、外汇交易等风险投资及对外担保,应报董事会批准,超权限需报股东会批准[35] - 除特定担保行为提交股东会审议外,公司其他对外担保行为由董事会批准[36] - 公告或通知应在符合规定条件媒体刊登信息披露内容,篇幅长可在指定报刊摘要披露,全文在指定网站公布[38] - 股东会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媒体上公告[38] - “以上”“以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38] - 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38]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8] - 规则未尽事宜依照相关规定办理[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