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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30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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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4-01-09 20:09
激励计划规模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33.4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05%[7][27] - 首次授予28.4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04%,占拟授予总量85.07%[7][27] - 预留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01%,占拟授予总量14.93%[7][27] - 2022 - 2023年尚在有效期内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862.73万股[27] - 本次与前两次合计在有效期内标的股票总数896.2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35%[7][8][27] 激励对象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95人[9][23] - 姚新征获授3600股,占授予总量1.0749%,占公司股本总额0.0005%[29] - 桂宏兵获授26000股,占授予总量7.7635%,占公司股本总额0.0039%[30] - 93名核心骨干员工合计获授255300股,占授予总量76.2317%,占公司股本总额0.0386%[30] 激励计划时间 - 有效期最长不超48个月[9][33]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首次授予权益,预留部分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确定激励对象[11] 授予价格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54元/股[8][41][42] 业绩考核 - 考核年度为2024 - 2025年,激励对象为线缆事业部人员[47] - 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3800万元[48] - 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4500万元[48] 历史业绩 - 2021年度线缆事业部扣非净利润约2625万元,2022年度约4390万元,2023年1 - 11月约3700 - 4200万元[51] 费用摊销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预计摊销总费用为19.11万元,2024年摊销12.54万元,2025年摊销6.49万元,2026年摊销0.07万元[61] 模型参数 - 历史波动率采用深证成指最近一年的14.89%、最近两年的17.96% [59] - 无风险利率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的1.5%、2年期的2.1% [59] - 股息率为0% [59]
金信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1-09 20:09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 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 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 来源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 ...
金信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024-01-09 20:09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信息 - 参与人数不超125人,董监高8人[8][21] - 拟募集资金不超435万元,份数上限435万份[9][23] - 股份来源为回购专用账户股票,不超50万股,占总股本0.08%[9][29] - 受让回购股份价格为8.54元/股[10][31] - 存续期24个月,锁定期12个月[10][34][36] 认购情况 - 董监高认购总份额不超1,303,954份,占比29.98%[23] - 核心管理人员等认购总份额不超3,046,046份,占比70.02%[23] - 实际控制人黄昌华拟认购份额60万份,占比14.02%[25] 公司回购情况 - 2023年累计回购股份100万股,占总股本0.15%,成交金额898.708万元[28] 管理与决策 - 持有人会议提前3日通知,议案表决普通事项50%以上份额同意,变更等2/3以上份额同意[41][43] - 3%以上份额持有人可提临时提案,10%以上份额持有人可提议召开会议[43] - 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任期为存续期[44] - 30%以上份额持有人、1/3以上委员可提议召开管委会会议[47] - 管委会会议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7] 权益分配与处置 - 锁定期届满后变现资产按份额分配或过户股票[53] - 存续期内收益分配由管委会决定,扣除税费后按份额分配[54] - 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管委会30个工作日内清算分配[55][59] 变更与终止 - 员工持股计划变更须2/3以上份额持有人同意并经董事会审议[57] - 存续期满自行终止,满足条件可提前终止,存续期可延长[58] 表决权与资格 - 董监高、控股股东等放弃表决权,其他持有人委托管委会行使[61][72] - 特定情形下管委会、公司有权取消持有人资格[63][68] - 持有人存续期内除规定情形不得转让等所持份额[70]
金信诺: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01-09 20:09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公司简称:金信诺 | | | 股票代码:300252 | | --- | --- | --- | --- | | 序号 | 事项 | 是否存在该 事项(是/否/ | 备注 | | | | 不适用) | | | |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 | | | 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 否 | | | |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 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 否 | | | |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 3 |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 否 | | | |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 | | 4 |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 否 | | | 5 |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 是 | | | 6 | 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 否 | | | |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 | | | 7 | 是否包括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
金信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01-09 20:09
激励计划考核范围 - 不包括独立董事等特定人员[4] 业绩考核目标 - 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3800万元,2025年不低于4500万元[7] 考核相关安排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领导,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6] - 考核分五级,不同等级归属比例不同[8] - 考核期间为前两会计年度,2024 - 2025年每年考核[9]
金信诺: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1-09 20:09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4-003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 要求。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1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 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1 日9: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9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2月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 ...
金信诺: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9 20:09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4-001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 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9 日在公司 27 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昌华先生召集和主 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出席会议人员对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方式无异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完善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促进公司长期、稳定 ...
金信诺: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4-01-09 20:09
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 董事姚新征获授3600股,占授予总量1.0749%,占股本0.0005%[1] - 副总经理桂宏兵获授26000股,占授予总量7.7635%,占股本0.0039%[1] - 93名核心骨干员工获授255300股,占授予总量76.2317%,占股本0.0386%[1] - 预留部分50000股,占授予总量14.9298%,占股本0.0076%[1] - 本次授予总量334900股,占股本总额0.0506%[1] 激励计划规则 - 激励对象累计获授不超股本总额1%[3] - 全部有效激励计划涉及股票不超提交股东大会时股本总额20%[3] 其他安排 - 预留部分激励对象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确定[3] - 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放弃,董事会调整授予数量[3]
金信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4-01-09 20:09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信息 - 持有人合计不超过109人[10] - 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35万元,每份份额1元[10] - 存续期为24个月[14] - 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计划名下起算[16] 股份回购与受让 - 2023年累计回购股份100万股,占总股本0.15%,成交总金额8987080元,最低8.57元/股,最高9.94元/股[11] - 受让回购股份价格为8.54元/股[13] 会议相关规定 - 持有人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表决书面,每份一票[21][22][23] - 议案50%以上份额同意通过,变更等需2/3以上[23] - 3%以上份额持有人可提临时提案,10%以上可提议召开会议[24] - 管理委员会3人,主任1人,30%以上份额或1/3以上委员可提议开会[25][26] - 管理委员会会议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全体过半数通过[27] 其他规定 - 董事等合计份额持有比例不高于30%[28]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28][29] - 资产独立,可聘第三方服务,存续期满30个工作日清算分配[30][35][39] - 锁定期内权益规定,锁定期后管理委员会处置股票[33][39][40] - 特定情形管理委员会可取消持有人资格[41] - 计划解释权归董事会,经股东大会通过生效[45]
金信诺: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4-01-09 20:0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2日,2011年8月1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简称“金信诺”,代码“300252”[15]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注册资本为66215.3834万元人民币[15] 法规修订情况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于2023年8月修订[13]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于2023年11月修订[13] 营业执照信息 - 公司《营业执照》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2月22日核发[15] 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17] 激励计划审议进程 - 2024年1月9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38] - 2024年1月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姚新征回避表决[39] - 2024年1月9日,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9] 激励计划核心数据 - 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95人[21]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33.4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05%[26] - 首次授予28.49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04%,占拟授予总量85.07%[26] - 预留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01%,占拟授予总量14.93%[26] 激励对象获授情况 - 董事姚新征获授3,600股,占授予总量1.0749%,占公司股本总额0.0005%[28] - 副总经理桂宏兵获授26,000股,占授予总量7.7635%,占公司股本总额0.0039%[28] - 核心骨干员工93人获授255,300股,占授予总量76.2317%,占公司股本总额0.0386%[28] 激励计划后续安排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2][24] - 股东大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0] - 预留权益授予对象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12个月未明确则失效[42] 其他要点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自筹,公司不为其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44] - 公司实施激励计划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程序,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