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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德曼(300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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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德曼: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3月)
2024-03-27 19:28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担任该职[5] - 设3名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9]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9]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5] 独立董事提名与解职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16] 独立董事补选 - 出现不符规定情形60日内完成补选[18]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21] 独立董事职权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时,应在成员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9]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独立董事会议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20]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2] 上市公司保障与费用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并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4] - 两名及以上认为资料问题可要求延期召开董事会会议[25]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5] 津贴与制度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26] - 董事会可修改制度并报股东大会批准[28] - 制度未尽或冲突事项按相关规定执行[28] 其他 - 文件时间为二〇二四年三月[29] - 文件主体为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9]
利德曼:关于聘请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3-27 19:28
审计机构聘请 - 公司拟聘请华兴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待股东大会审议[1] - 2024年3月27日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均通过聘请议案[8][9] 审计机构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有合伙人66名、注会327名,签过证券服务审计报告173人[3] - 2022年华兴收入总额42044.7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9595.8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21407.04万元[3] - 2023年华兴为8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收费10395.46万元,同行业审计客户2家[3] 审计费用 - 2023年度审计费用75万元,2024年财务审计预计75万元,内控审计预计10万元[5]
利德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3-27 19:28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工作细则》等规定和 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 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 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 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2013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
利德曼: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27 19:28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4]23013170012号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德曼公司)财务 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 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利德曼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 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利德曼公司,并履 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 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 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 我们 ...
利德曼: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4-03-25 15:41
中信建投证券原委派保荐代表人吴嘉煦先生、蔡诗文先生负责公 司持续督导工作。蔡诗文先生因个人工作调动原因离职,无法继续履 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中信建投证券现委派保荐代表人王辉先生 (简历附后)接替蔡诗文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吴嘉煦先生、王辉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蔡诗文先生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持续督 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4-013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出具的《关于变更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 中信建投证券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项目 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 毕,中信建投证券继续履行募集 ...
利德曼_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4-03-19 13:49
财务状况 - 截至2020年6月30日货币资金余额为3.0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15.35%,流动比率为4.38,速动比率为3.79[2] - 截至2020年9月末,合并口径及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6.10%、15.92%[25] - 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30,536.77万元、26,972.40万元、29,567.55万元和34,596.47万元[6] -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等合计分别为42,773.13万元、40,678.60万元、35,161.78万元和32,114.56万元,应付票据等合计分别为7,228.61万元、6,744.24万元、3,840.15万元和2,980.43万元[6] 业绩表现 - 2017 - 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7,597.80万元、65,480.42万元和51,514.35万元[5] - 2020年1 - 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17,613.35万元,2020年1 - 9月为32,478.84万元,三季度营收14,865.49万元,同比增长34.83%[6] -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净利润为10101.94万元、6215.98万元、2796.69万元和230.42万元,业绩持续下滑[71] - 2017 - 2020年1 - 9月体外诊断试剂收入分别为49438.36万元、57137.39万元、45391.09万元、25105.71万元,占比分别为85.83%、87.26%、88.11%、77.30%[78][79] 研发投入 - 分子诊断研发及生产投入小计21,469.40万元,化学发光为10,055.38万元,生化诊断为4,813.55万元,研发中心为1,282.40万元,质量实验室为995.00万元,生产车间为1,431.45万元[10] - 未来3 - 5年生化诊断、化学发光领域研发投入预计总金额为14868.93万元[13] - 未来3 - 5年分子诊断领域研发投入规模预计为21469.40万元[13] - 公司研发费用约70%投入生化诊断领域,约30%投入化学发光领域[12] 未来展望 - 2020 - 2023年公司预计营业收入分别为48938.63万元、61271.17万元、76711.50万元和96042.80万元,增长率分别为 - 5%、25.20%、25.20%和25.20%[23] - 未来三年(不含2020年)公司预计新增营运资金需求33675.58万元[24] - 短期内公司收入会下滑,长期经营业绩将趋于稳定[101] 资金安排 - 公司未来大额资金支出合计46,947.18万元,其中研发及生产支出40,047.18万元,偿还银行借款3,900.00万元,归还融资租赁款3,000.00万元[8][9] - 截至回复出具日,短期内需偿还银行借款3900.00万元[1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获银行授信额度4500.00万元,已使用3000.00万元,未使用1500.00万元[15] - 2020年8月通过专利许可融资租赁申请3000.00万元借款,需分期归还[17] 业务结构 - 2020年1 - 9月生化诊断金额2436.60万元,占比76.49%;化学发光金额748.85万元,占比23.51%[12] - 2017 - 2020年1 - 9月生化诊断试剂收入分别为48799.11万元、56430.97万元、44412.46万元、24348.08万元,占比分别为98.71%、98.76%、97.84%、96.98%[81] - 2017 - 2020年1 - 9月免疫诊断试剂收入分别为639.26万元、706.42万元、978.63万元、757.63万元,占比分别为1.29%、1.24%、2.16%、3.02%[81] 市场对比 -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17 - 2019年平均收入增速为25.20%[21] - 2020年1 - 6月,科华生物收入同比增长29.88%,达安基因增长313.63%,利德曼下降44.68%[90] - 美康生物2020年1 - 6月体外诊断试剂收入增幅为 - 35.06%,2019年度为 - 0.66%,2018年度为15.89%;九强生物2020年1 - 6月为 - 29.91%,2019年度为14.31%,2018年度为6.96%;利德曼2020年1 - 6月为 - 44.68%,2019年度为 - 20.56%,2018年度为15.57%[93] 其他信息 - 公司累计取得57项化学发光诊断试剂医疗器械注册证[13]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取得56项免疫诊断化学发光试剂产品注册证[88] - 公司持有广州黄埔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股份[41] - 2015年3月17日,公司对具备合格资质经销商的融资租赁业务在8500万元范围内以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41]
利德曼: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2024-03-18 16:41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4-012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樊桦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在推动公司业务发展、规范运作等 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樊桦先生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3 月 18 日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 日收到公司副总裁樊桦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樊桦先生因个人年 龄原因申请自 2024 年 3 月 18 日起辞去公司副总裁等职务,辞职后不 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并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 也无任何事项需要通知公司股东。樊华先生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解除协议书》。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樊桦先生的 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樊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原定任期届满之 日为 2024 年 11 月 29 日,负责的相关工作已进行了妥善交接,辞职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 ...
利德曼:关于子公司德赛系统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2024-03-14 15:44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4-011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一、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具体情况 二、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游离脂肪酸测定试剂盒(酶法)可以准确测定患者体内游离脂肪 酸水平,为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等疾病的早期筛查、诊断及治疗效果 评估提供有力支持。本次取证产品为德赛系统自主研发产品,有助于 增强德赛系统在国内生化诊断试剂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局官网数据查询信息显示,目前国内同行业已有多家厂家取 得上述同类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该产品上市后的实际销售情况 取决于德赛系统未来市场推广效果,目前无法准确预测上述产品对公 司未来业绩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关于子公司德赛系统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德赛诊断系统(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系统")于近日取得 由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一项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注册证》, 具 ...
利德曼: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04 18:17
证券代码:300289 证券简称:利德曼 公告编号:2024-006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利德曼向关联方租赁房屋,属 于正常商业行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租赁价格及物业服务定价依据 合理,价格公允。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 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利德曼本 次关联交易事项。 关联监事欧阳钰清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林冠宇、吴亚宁参与表 决。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重新审议全资子公司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7)。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
利德曼: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03-04 18:17
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此项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北京利德曼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 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独立董事发出。与会的各位独立董事已知悉与 所审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4 日召开,在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路 5 号公司二层会议室以通讯方式 召开。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应到 3 名,亲自出席 3 名。本次会议由独 立董事安娜女士主持。经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通 过了以下议案并发表审查意见: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 同意选举安娜女士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负责召集并主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