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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英装备(300293) -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2 18:32
公司章程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修订) 二〇二五年十月 0 | | |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6 | | | 第一节 | 股东 |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9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0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2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5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1 |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 21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 24 | | 第三节 | 董事会 | 27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1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3 |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 ...
蓝英装备(30029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2 18:32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五年十月 | | |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运作,维 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 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
蓝英装备(30029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22 18:32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明确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核程序,督促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的,可以无须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有 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 ...
蓝英装备(30029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10-22 18:32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 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 相关要求及《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下称"会计师 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 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应当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并满足下 列条件: (四)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
蓝英装备(300293)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10-22 18:32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 对公司股价及其衍生品种、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 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 ...
蓝英装备(300293)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22 18:32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重大 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信息披露文件的形式主要 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收购报告书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机构和人员: (一)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各参股公司及其 主要负责人; (四)公司控股股东、 ...
蓝英装备(300293) - 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
2025-10-22 18:32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和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 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 (二)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 (三)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 (四)对于必需的关联交易,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加以规范; (五)在必需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应当执行《公司章程》及 本制度规定的回避表决制度; (六)处理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合 法权益; (七)公司董事会须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本公司有利。 1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是否 损害股东权益,必要时聘请专业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审计,或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发 表意见。 第四条 公司资产属于公 ...
蓝英装备(300293)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2 18:32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 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 价活动。 第三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子公司以及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等均应当配合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和公司具有重 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第五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 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六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 ...
蓝英装备(30029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2 18:32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 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管理范围与方式 (一)合规性原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 司 ...
蓝英装备(30029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2 18:32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以下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 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 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 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