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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恒股份(30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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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恒股份: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3-10-25 18:16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3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 应收账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 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 提减值准备。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 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 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 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 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 ...
科恒股份: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2023-10-25 18:16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1 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 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 董事会全权办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科恒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5 18:16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码:2023-089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延长公 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 公告》。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通知于2023年10月15日以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下午在 公司(江门市江海区滘头滘兴南路22号)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关斯明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
科恒股份:关于开展保理融资业务的公告
2023-10-25 18:16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保理融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码:2023-094 1、合作业务:在协议约定的合作额度及合作期限内,公司及或其下属公司 包括但不限于英德市科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珠海 科恒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珠海市科恒浩能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等公司拟作为债权 人或债务人与横琴金投合作开展保理融资业务。相关合作的业务模式在当次保理 业务中所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2、合作额度:人民币 2 亿元,有效期内额度循环使用。合作额度包括横琴 金投与公司及下属公司已签署的合同编号为 JTBL-BLYW-2023-012、JTBL-BLYW- 2023-144《商业保理合同》以及后续在《商业保理业务合作协议》约定的合作期 限及额度内新签署的其他《商业保理合同》。 3、合作期限:业务期限为 2023 年 3 月 24 日至 2024 年 8 月 3 日。合作期限 追溯至横琴金投与公司及或下属公司己开展的初始保理业务合作的时间。 4、担保安排:在公司审议 ...
科恒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5 18:16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发 行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 议的有效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治理的有关要求,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有利于保障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顺利实施。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 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2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 效期即将期满,为确保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自有效期届满之日 (2023 年 11 月 15 日)起延长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除延长前述有效期外,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
科恒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5 18:16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 策程序,加强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 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按照《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 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江门市科恒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 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公司董事长,且应至少包 括一名独 ...
科恒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0-25 18:16
独立董事: 王恩平 刘国臻 单汨源 2023 年 10 月 25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门市 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延长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障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顺利 实施。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科恒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5 18:16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促进公司独 立董事尽责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独立董事制度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规范发展、不得 损害公司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 考核、审计、提名、战略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当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并 ...
科恒股份:公司章程(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5 18:16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三年 1 | 第一章 | 总 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 份 2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1 | | 第六章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9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0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2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36 | | 第十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7 | | 第十一章 | 修改章程 40 | | 第十二章 | 附则 40 |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江门市科恒实业有限责 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 ...
科恒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
2023-10-25 18:16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 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根据《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