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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丰科技(3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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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丰科技: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1-03 19:1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9]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9] - 委员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10]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11] 提名委员会会议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临时会议由委员提议召开[2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须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无关联委员出席不足总数二分之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20]
浩丰科技: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4-01-03 19:11
会议与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 - 多种担保情况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如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3] - 特定情形下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如董事人数不足5人等[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及相关规定[7] -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6] - 董事长、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主持股东大会的规定[7]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7] 股东与资金往来 - 公司股东等对公司高于三百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需关注并披露[8] - 中小投资者定义[8] - 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相关规定[9]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表决权限制[9]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0] 董事与独立董事 - 上市公司董事会等持有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数量限制[11] - 独立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及相关义务[11] - 独立董事任期及连续任期规定[12] - 独立董事解除职务相关规定[12] -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员规定[12] - 董事会组成,含7名董事其中3名独立董事[13]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要求[13] 董事会职权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报告工作[14] - 董事会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等方案[14] -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14] - 不同交易金额和比例的关联交易等由董事会审议[17] - 董事会制订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预案表决要求[15] 监事会与利润分配 - 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制订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表决要求[15] - 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政策表决要求[19]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比例要求[22]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留存比例要求[22] - 公司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预案及实施相关规定[24] - 不同发展阶段公司现金分红比例要求[25] - 公司董事会利润分配规划制订和调整规定[25][26] 其他 -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决策流程[26]
浩丰科技: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01-03 19:1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1月4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103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月22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367,753,770元[7] - 公司发起人孙成文等16名自然人以净资产出资,孙成文持股比例35.000%[12] - 2009年12月31日公司账面净资产为30,858,164.29元,评估后为45,216,933.60元[13]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0,800,000股,每股面值1元,股本总额为367,753,770股[13][14] 股份相关规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0]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三种情形,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票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1]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60] 交易与担保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占公司相关数据一定比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6]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8]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一定标准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9] 股东大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7]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8]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1] - 兼任总裁等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71]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续任期不得超六年[7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2]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116]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3] - 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12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5]
浩丰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3 19:11
证券代码:300419 证券简称:浩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1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修订后的《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议案》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2月29 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并于2024 年1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 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 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浩丰 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 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王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 ...
浩丰科技: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1-03 19:11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一月 | 第一章 | 总 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 2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 3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 4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 5 | | 第六章 | 附 则 | 8 |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
浩丰科技: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1-03 19:11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0=v q\pm i--j$$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以及其他法律 、行政法规,制订本规则。 | 第一章 | 总 则 1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 | | 第三章 | 股东大会的召集 5 | | 第四章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7 | | 第五章 | 股东大会的召开 9 | | 第六章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3 | | 第七章 | 会后事项 20 | | 第八章 | 规则的修改 20 | | 第九章 | 附 则 20 | ...
浩丰科技: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03 19:11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 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一月 | | |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 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并制定相应 的工作细则;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
浩丰科技: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2024-01-03 19:11
证券代码:300419 证券简称:浩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2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为提高公司会议决策效率,根据公司整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 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将择期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 述议案。 特此公告。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 日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
浩丰科技: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1-03 19:11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第二章 |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 3 | | --- | --- | --- | | 第三章 |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 3 | | 第四章 | 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 | 4 | | 第五章 | 独立董事的职责和履职方式 | 6 | | 第六章 | 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条件 | 11 | | 第七章 | 附则 | 12 |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 ...
浩丰科技: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1-03 19:11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四年一月 | 第一章 | 总 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人员组成 | 2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 3 | | 第四章 | 决策程序 | 3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 4 | | 第六章 | 附 则 | 5 |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2 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