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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中集团(3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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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中集团(30042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14 18:0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5]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7][8]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连任不超6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2] 履职与监督 - 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16] 专业委员会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18]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1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 其他规定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10年[21] - 承担独立董事费用,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3][24]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4]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5]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说明履职情况[2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7]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修改需股东会批准[29][30] - 制度2025年10月实施[32]
立中集团(300428)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14 18:01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审计监 督,规避经营风险,提高运营效率,增加企业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 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企业的运营。它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经营活 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公司贯彻"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求真务实"的方针,坚持"全 面审计、突出重点、强化内控、立足服务"的原则,在公司范围内实现法制化、规范 化、科学化审计。 第四条 公司至少应当关注涉及内部审计的下列风险: (一)公司 ...
立中集团(300428)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10-14 18:01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 占用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占用方") 占用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 绝占用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占用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 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占用方垫付工资、福利、 保险、 ...
立中集团(300428)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14 18:01
子公司持股 - 全资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3] - 绝对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超50%但低于100%[3] - 相对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超30%(含30%)但低于50%(含50%)[4] 信息报送 - 子公司注册成立或注销后,相关文件5日内报董事会秘书办备案[7] - 子公司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项会议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报送,其他2个工作日内报送[10] 财务与经营 - 子公司每月末对关联交易和往来对账[13] - 子公司按规定报送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表和资料[13] - 子公司依据公司规划制定战略规划并备案后执行[15] - 子公司按规定提交经营情况报告,公司可要求临时报告[16] 人员委派 - 公司按出资或协议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监高[18] - 公司委派人员督促依法经营、协调工作、维护公司利益[21] 审计与制度 - 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审计监督[23] - 子公司按规定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等管理制度[25] 考核机制 - 公司对子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和工效挂钩考核[27] - 子公司按季度、年度提交经营目标及工效挂钩完成情况报告[27] - 子公司建立内部考核体系,制订绩效考核制度并奖惩[27] 制度说明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0]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立中集团(300428)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14 18:01
第一章 总则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 导人员的产生,优化公司董事会和总裁层的组成结构,促使董事会提名、任免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更加科学和民主,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 下简称"提名委员会")作为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提名、选任、更换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本议事规则的规定。提 ...
立中集团(300428)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14 18:01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 1 名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公司董 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 1 名。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主 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主任 既不能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半数以上委员可选举出 1 名委员代行战略委员会主任职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 力,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 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 ...
立中集团(300428)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10-14 18:01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 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 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主要是重大舆情及媒体质疑信息)实行统一领 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 由公司总裁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主要是重大舆情及媒体质疑信息) 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注重职能部门的 响应与协作,提高防范声誉风险和处置声誉事件的能力和效率,就相关工作做出 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 ...
立中集团(30042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0-14 18:01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 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作为拟订和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评 估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业绩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本议事规则 ...
立中集团(30042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0-14 18:01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更好地维护 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立中四通 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 ...
立中集团(30042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14 18:01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委任一名证券事务代表,协 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解聘及任职资格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促使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指引》") 和《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指定联络 人。公司应当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三条 董事会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