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300483)

搜索文档
首华燃气(300483) -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5-04-18 21:50
| | |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2、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86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13,794,971 张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 发行总额 137,949.71 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137,949.71 万元可转债 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首华转债",债 券代码:123128,转股期限为 2022 年 5 月 5 日至 2027 年 10 月 31 日。 (二)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
首华燃气(300483) - 监事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4-18 21:49
三、本激励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的情形,包括: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 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
首华燃气(300483)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4-18 21:49
|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 证券代码:300483 | | --- | --- | | 债券简称:首华转债 | 证券代码:123128 |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二〇二五年四月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 明 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对本激励计划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1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首华燃气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而制定。 二、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和/或 定向增发 A 股普通股。 三、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 178. ...
首华燃气(300483) -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04-18 21:49
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 公司简称:首华燃气 股票代码:300483 独立财务顾问(如有): | | | | --- | --- | --- | --- | | 序 号 | 事项 | 是否存在该 事项(是/否/ | 备注 | | | | 不适用) | | | | 上市公司合规性要求 | | | | 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 否 | | | |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 | | 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否 | | | 3 |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是否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 否 | | | |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 | | 4 | 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宜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 否 | | | 5 | 是否已经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 | 是 | | | 6 | 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 否 | | | | 激励对象合规性要求 | | | | 7 | 是否包括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 控 ...
首华燃气(300483)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5-04-18 21:49
激励计划股份情况 - 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178.2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66%[6][25] - 首次授予142.6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3%,占授予总额的80.00%[6] - 预留授予35.6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13%,占授予总额的20.00%[6] 激励对象相关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15人[7][21] - 董事长王志红获授28.2万股,占授予总量15.82%,占公司总股本0.11%[26] 授予价格与有效期 - 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69元/股[8][35]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8][29] 授予时间安排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0日内满足条件首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30] 归属期与比例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分两个归属期,每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50%[32][33] 业绩考核目标 - 2025年业绩考核目标值为营业收入不低于25.3亿元,触发值为不低于23.0亿元[39] - 2026年业绩考核目标值为营业收入不低于29.9亿元,触发值为不低于27.6亿元[39] 个人绩效与归属比例 - 个人绩效考核B级及以上可归属比例为100%,C级为60%,D级为0%[41] 激励成本摊销 - 2025年5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42.60万股,激励总成本320.03万元,2025年摊销140.63万元,2026年摊销146.50万元,2027年摊销32.90万元[52] 其他规定 - 上市公司应在2026年1月1日前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19] - 公司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持股总数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4] - 激励计划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7.73元,其50%为每股3.86元[36] - 激励计划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8.24元,其50%为每股4.12元[36] -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股票数量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数量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00%[7][25] - 激励对象资金来源为合法自筹资金,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前不得转让等,按规定缴纳税费[55] - 公司拥有激励计划解释权和执行权,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按规定履行申报、信息披露等义务[54]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依据法规变化适用新规,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3]
首华燃气(30048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5-04-18 21:49
一、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的情形,包括: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 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 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激 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 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包括:1、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 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2、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3、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4、 不存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情形;5、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 ...
首华燃气(300483)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025-04-18 21:4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99号苏河湾中心MT25-28楼 邮编:200085 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China 电话/Tel: (+86)(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21) 5234 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五年四月 | 释 义 2 | | --- | | 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4 | | 正 文 6 | | 一、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条件 6 | |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7 | | 三、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需履行的法定程序 8 | |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9 | | 五、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 10 | | 六、公司未对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11 | | 七、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和违法情形 11 | | 八、本次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事项 11 | ...
首华燃气(300483)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2025-04-18 21:44
激励计划 - 推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拟定考核管理办法[1] - 考核对象含董事、高管及核心岗位员工[4] 业绩目标 - 2025年营收目标值不低于25.3亿元,触发值不低于23.0亿元[7] - 2026年营收目标值不低于29.9亿元,触发值不低于27.6亿元[7] 考核规则 - 个人绩效B级及以上可归属比例100%,C级60%,D级0%[8] - 考核结束5个工作日内通知结果,申诉10个工作日内复核[9]
首华燃气(300483) - 关于首华转债可能触发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2025-04-11 16:18
可转债发行 - 2021年11月1日发行13794971张可转债,总额137949.71万元[3] - 2021年11月1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3] 转股信息 - 初始转股价格25.02元/股,2023年7月17日起修正为19.61元/股[4][5] 触发条件 - 连续20个交易日至少10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90%,董事会有权修正[6] - 2025年4月7 - 11日已有5日低于,可能触发[2][7] 修正程序 - 触发条件时拟当日开董事会决定,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7] - 未履行程序视为本次不修正[7]
首华燃气(300483) - 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2025-04-01 17:03
| 证券代码:300483 |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 公告编号:2025-011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128 | 债券简称:首华转债 | |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首华转债"(债券代码:123128)转股期为 2022 年 5 月 5 日至 2027 年 10 月 31 日;最新有效的转股价格为 19.61 元/股。 2、2025 年第一季度共有 132 张"首华转债"完成转股(票面金额共计人民币 13,200 元),合计转成 670 股"首华燃气"股票(股票代码:300483)。 3、截至 2025 年第一季度末,公司剩余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为人民币 137,898.43 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137,949.71 万元可转债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起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首华转债",债券代码:123128。 二、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