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300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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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华燃气: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8 00:23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 - 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发布,载明会议日期(2025年7月17日)、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利泽西园102号楼二层)、审议事项及投票方式 [4] - 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17日14:00如期召开,董事长王志红主持,网络投票时间覆盖交易时段(9:15-15:00) [4][5]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70,853,962股(已扣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5] - 实际出席股东及代理人19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3,813,459股,占比19.8681% [5][6] 议案表决结果 - 共审议8项议案,其中议案1-3为特别决议议案(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6][7] - 各议案同意票数占比均超99.2%,最高为议案7(53,401,505股,99.2336%),最低为议案5(53,378,805股,99.1919%) [6][7] 法律程序合规性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8][9] - 表决程序由律师、监事等共同监督,投票结果与公告议案一致,未出现临时提案或修改 [7][9]
首华燃气(300483)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7-17 19:3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7月17日14:00现场召开[3] - 网络投票时间为7月17日9:15 - 15:00[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11日[4] 股东投票情况 - 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190人,代表股份53,813,4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9.8046%[4] - 中小股东187人,代表股份1,464,1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5389%[4] 议案表决结果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等议案》总表决同意53,390,305股,占比99.2137%[5]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总表决同意53,392,905股,占比99.2185%[8]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议案》总表决同意53,401,505股,占比99.2345%[19] 综合表决情况 - 总表决同意533887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107%[21] - 中小股东表决同意10394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904%[22] 其他信息 - 国浩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23] - 公告发布时间为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八日[26]
首华燃气(300483)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07-17 19:30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7月17日召开[11] -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7月11日[19] -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70,853,962股[19] - 190名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代表53,813,459股,占比19.8681%[19] 议案表决情况 - 多个修订议案同意比例超99%,如《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议案》同意占99.2137%[16] 其他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网络表决7月17日下午3时结束[29] - 议案获通过,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30]
首华燃气刘青川上任:实控人之子担任总经理助理,25年一季度同比激增220%
新浪证券· 2025-07-03 12:07
人事变动与家族传承 - 公司聘任实控人刘庆礼之子刘青川担任总经理助理,任期三年,年薪84万元(税前),被视为家族企业传承的重要一步 [2] - 刘青川具备海归背景和战略发展眼光,此次任命旨在优化战略规划,逐步引入核心决策圈而非直接托付重任 [2] - 独立董事强调此次聘任未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8] 财务表现与业绩波动 - 2024年公司因国际气价波动深陷7.11亿元亏损 [3] - 2025年一季度业绩同比增长220%,净利润从亏损扭亏至2093万元 [3] - 公司通过灵活调配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预计节省财务费用1200万元,并优化现金流管理 [8] 核心资产与资源储备 - 石楼西区块煤层气探明地质储量高达887亿立方米,其中技术可采443亿立方米,经济可采342亿立方米 [4] - 子公司中海沃邦石楼西区块日产量达200万方,2025年计划冲刺全年8.5亿立方米产量目标 [6] 行业机遇与挑战 - 国内天然气消费突破4000亿立方米,需求持续增长为公司提供外部机遇 [6] - 中东局势推升国际气价,国内天然气需求曲线持续上扬 [8] - 公司在三大石油公司垄断的夹缝中凭借区块资源和技术灵活性谋得生存空间 [10] 战略布局与多元化尝试 - 公司通过收购永和伟润打通勘探-管输-销售全产业链,代输增压业务连接西气东输干线 [8] - 探索铝土矿资源等多元化盈利模式,以应对国际气价波动并加速资源变现 [8] - 新生代管理者的加入或为公司注入精细化运营的新基因,但需观测产量爬坡及财务杠杆化解实效 [10] 市场反应与估值 - 截至7月2日收盘,公司股价报11.02元/股,近一月涨幅19%,总市值29.94亿元 [8] - 刘青川的创新视野能否转化为深层煤层气开发的技术突破,或成为撬动估值的关键支点 [8]
首华燃气: 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2 00:41
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 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3,794,971张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37,949.71万元 [1] - 可转债于2021年11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首华转债",债券代码123128 [1] 可转债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 2025年第二季度"首华转债"转股金额为3,847.12万元,合计转成3,166,159股公司股票 [1] - 截至2025年6月30日,"首华转债"剩余13,405,131张,票面总金额134,051.31万元 [1] - 公司总股本从268,555,379股增加至271,721,538股,增幅1.18% [1]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从268,555,379股增至271,601,538股,占比99.96% [1] - 限售条件流通股新增120,000股,全部为高管锁定股,占比0.04% [1] 转股价格信息 - 最新有效转股价格为12.15元/股 [1]
首华燃气(300483) - 2025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2025-07-01 20:04
可转债情况 - “首华转债”转股期为2022年5月5日至2027年10月31日,最新转股价12.15元/股[2] - 2025年Q2,384,712张“首华转债”转股,金额3847.12万元,转成3,166,159股[2] - 截至2025年Q2末,剩余可转债票面总金额134,051.31万元[2] 股份变动 - 2025年Q2限售股变动后为120,000股(占比0.04%)[5] - 2025年Q2无限售股变动后为271,601,538股(占比99.96%)[5] - 2025年Q2总股本变动后为271,721,538股(占比100%)[5]
首华燃气(300483)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7-01 20:03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募资13.794971亿元,净额13.5703130296亿元于2021年11月5日到账[2] - 变更后募资用于项目9.703809亿元和补充流动资金4.138491亿元[5] 资金使用情况 - 2023年7月同意用不超8亿闲置募资补流,实使用1.65亿于2024年3月19日归还[5][6]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募资已使用6.884425亿元,剩余7.283471亿元[8] 未来资金计划 - 拟用不超4亿闲置募资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预计年节约费用1200万[9] 决策审议情况 - 2025年6月30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用闲置募资补流议案[11][12] - 保荐机构对用闲置募资补流无异议[13]
首华燃气(30048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7-01 20:0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部分股东需回避表决[10]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除提供担保、财务资助)超30万元,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除提供担保、财务资助)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除提供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披露、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关联交易担保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13] 关联交易计算 - 关联交易涉及“委托理财”等,按发生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13]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4] - 公司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14] 关联交易豁免 - 部分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公开招标等[14] - 部分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如现金认购发行证券等[16]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首华燃气(30048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01 20:02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7] - 半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7] 重大事件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属于重大事件[9]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三个时点之一后需及时首次披露[11] - 重大事件在规定时点前出现特定情况应及时披露现状及风险因素[11] - 公司披露重大事件有进展或变化需及时披露情况及影响[20] 商业秘密处理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的保存登记材料期限不少于十年[14]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16] 信息披露流程 - 信息披露前需部门负责人核对、董事会秘书合规审查等[19] - 公司相关部门正职领导为重大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20] 信息更正与格式 - 公司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应及时发布更正等公告[20]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公告文稿和备查文件应符合要求且用中文文本[20][21] 相关人员责任 - 控股股东等应及时告知重大事件并配合信息披露工作[17]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直接责任[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保证定期报告等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6]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6] 信息保密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接触应披露信息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0] - 董事会应在信息公开披露前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30] - 若信息难以保密或已泄露,公司应立即披露[31] 违规处理与制度生效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处分并可能被要求赔偿[33] - 本制度于2025年7月1日起生效[33]
首华燃气(30048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7-01 20:02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报告[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报告[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报告[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报告[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报告[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及时报告[7]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报告[7]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及时报告[7] - 重大合同涉及购买事项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需及时报告[8] - 重大合同涉及销售等事项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1亿元需及时报告[9] 信息报告流程 - 重大信息报告人员应在知悉信息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告董事长和董秘,并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6] - 董秘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向董事会汇报并公开披露[11] 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真实等[17] - 董秘和董办负责定期报告,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及时报送资料[14]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制定报告制度并指定联络人,报董办备案[18] - 总经理等高管敦促各部门等做好重大信息收集报告工作[16] - 董秘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18] 责任追究与制度生效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导致违规由其担责[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修改亦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