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药业(300519)

搜索文档
新光药业:《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1 15:5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6月24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发行200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16000万元,股份总数16000万股[9][18] - 股票每股面值1元[16] 股份相关 - 全体发起人以2012年5月31日净资产折股认购6000万股[18] - 王岳钧认购3060万股占比51%,嵊州市和丰投资认购2940万股占比49%[18] - 公司收购股份因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要求[23]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25%[27]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8]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34]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39] - 多项交易及担保事项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41][42][44][118][119] - 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出临时提案[44][57]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6]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6] - 股东大会通知、投票、决议等有相关规定[57][58][59][74][75][76] 董事与独立董事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总数1/2[89] - 董事会设3名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六年[96][103]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05] 其他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披露年报、半年报和季报[159] - 公司分配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有现金分红比例要求[160][16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71][172] -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有相关程序和要求[181][182][188][190]
新光药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虎根
2024-04-21 15:54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王虎根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及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 2023 年度 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召开股东大会 1 次、提名委员会会 议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亲自参加了全部会议,并认真审阅会议相关 材料,提出了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出席会议 的情况如下表: | 会议 | 应出席次 | 实际出席 | 委托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 | --- | --- | --- | --- | -- ...
新光药业:独立董事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审核意见
2024-04-21 15:54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审核的独 立意见: 证券代码:300519 事前审核意见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审核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质,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对其职业操守、履职能力等做了事前审核,一致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并承诺在审议该议案时投赞成票。 宋夏云______________ 王虎根_____________ ...
新光药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祝明
2024-04-21 15:54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祝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及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 2023 年度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总结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认为,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专业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召开股东大会 1 次、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本人亲自参加了全部会议,并认真审阅会 议相关材料,提出了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出 席会议的情况如下表: | ...
新光药业:《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2024-04-21 15:54
董事提名与选举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持股3%以上股东提名[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6] - 选举董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6] 董事会构成与任期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24] - 兼任高管的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9] - 董事任期三年,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起算[7]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辞职致人数少于三分之一或无会计专业人士,下任填补后方生效[18] 董事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33] - 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董事辞职与义务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忠实义务3年内有效[19] - 董事会2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情况[17] 董事长相关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7] 董事报酬 - 董事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并在年报披露[20][21] - 公司不为董事纳税[22] 会议审议内容 - 上半年审议前一年年报和利润分配预案,下半年审议中期报告及议案[34] 临时会议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34]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会议前3日通知董事[34]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通知10日前送达[36] - 临时会议3日前通知,全体董事一致批准可另方式[37] 董事出席 - 董事连续二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建议撤换[40]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二名董事[40] - 会议召开需过半数董事亲自或委托出席[45] 会议主持 - 董事长未出席且未授权,二分之一以上董事推举主持[45] 会议表决 - 书面投票,每名董事一票表决权[48] - 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以上表决同意[53] 会议记录 - 保管期限不低于10年[55] 董事会秘书 - 应聘任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各一名[60] - 近三年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士不得担任秘书[60] - 秘书应大专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65] - 证券事务代表应具秘书任职资格[67] 规则相关 - “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69] - 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69]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70]
新光药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制定
2024-04-21 15:5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定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经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5]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10]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11] 其他规定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3] - 公司保障会前提供运营资料,承担相关费用[1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解释权归董事会[19][20]
新光药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
2024-04-21 15:54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4] 会议规则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6] 决策流程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10]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10] - 股权激励计划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10] 回避与处理 - 委员个人或近亲属等与议题有利害关系时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2]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全体委员就程序性问题作决议[31] 委员职责 - 闭会期间可跟踪非独立董事和高管履职情况,相关部门应配合提供资料[25] - 有权查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等相关资料[26] - 可向非独立董事和高管质询,对方应及时回应[27] - 结合情况对非独立董事和高管业绩指标等作出评估[27]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9] - 委员对未公开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7]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执行,抵触时以《公司章程》为准[29]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新光药业: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1 15:54
独立董事评估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评估在任及候选独立董事独立性[1] - 相关人员符合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1] 日期信息 - 专项意见日期为2024年4月18日[2]
新光药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夏云
2024-04-21 15:54
会议情况 - 2023年董事会召开5次会议,股东大会1次,审计委员会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2] - 独立董事宋夏云参加2023年全部相关会议[2] 意见发表 - 2023年多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对多项事项发表同意独立意见[5] 信息披露 - 2023年公司真实、及时、完整完成信息披露工作[9]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宋夏云将为公司提供建设性建议[11]
新光药业: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届满的公告
2024-04-08 18:54
减持计划 - 和丰投资拟减持不超公司总股本2.00%股份[1] 实际减持 - 实际减持670,000股,占总股本0.4188%[1] -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均价18.651元[2] 减持前后持股 - 减持计划前持股2,889.69万股,占比18.0606%[6] - 减持计划后持股2,822.69万股,占比17.6418%[6] 其他情况 - 减持未违规,与计划一致,不影响公司[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