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得装备(30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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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得装备: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2023-12-08 20:43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修订 | 第一章 总则 |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股份 | | 4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7 | | 第一节 股东 | | 7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9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3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7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第五章 董事会 | | 25 | | 第一节 董事 | | 25 | | 第二节 董事会 | | 28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4 | | 第七章 监事会 | | 37 | | 第一节 监事 | | 37 | | 第二节 监事会 | | 37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 ...
联得装备:内部审计制度
2023-12-08 20:43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 计责任,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 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
联得装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3-12-08 20:43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做好相应的信息披露工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交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遵守本制度,其所持本 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
联得装备: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3-12-08 20:43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一)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二)销售产品、商品; (三)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四)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五)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六)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七)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 外); 第一章 总则 ( ...
联得装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8 20:43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2月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提名委 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半数以上委员推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 章程》及本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 ...
联得装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12-08 20:43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 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 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五条 定期会议由召集人在会议召开前3日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电话等 ...
联得装备: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3-12-08 20:43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 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 ...
联得装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08 20:43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切 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具有完成审计任务和确保审计质量的注册会计师; (五)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 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 (六)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签署公司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三年 没有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受到注册会计师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七)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公司各职能部门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的职责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 ...
联得装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3-12-08 20:43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在年报工作中的作用,明确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审议和披露工作中的职责, 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 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联 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和本规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信 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关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进程,不定期督促会计 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 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
联得装备: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2023-12-08 20:43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 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分支机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第七条 公司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外报送信息前,应由经办人员 填写对外信息报送审批表(附件 1),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批,并由董事 会秘书批准后方可对外报送。 第八条 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时,由经办人员向接收人员提供书面保 密提示函(附件 2),并要求对方接收人员签署回执(附件 3),回执中应列明 使用所报送信息的人员情况。 第九条 公司相关部门对外报送信息后,应将回执复印件留本部门备查,原 件交由证券部保留存档,证券部将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查。 第十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本公司未公开重大信 息,不得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