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仁科技(30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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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仁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06 17:01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11 楼 310007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3H1767 号 致: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和仁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 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 ...
和仁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06 16:58
证券代码:300550 证券简称:和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1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年1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9:15至 2023年12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新联路625号和仁科技大厦3楼会议室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召集人: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和仁科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3-11-27 19:18
股份变动 - 副总经理章逸原持股274,400股,占比0.1044%,计划减持不超68,600股[1] - 2023年11月23 - 24日合计减持6.86万股,减持比例0.0261%[2] - 减持后章逸持股205,800股,占当前总股本0.0784%[3] 股本变化 - 2023年9月14日,公司总股本由262,738,501减至262,560,141股[3] 减持影响 - 减持计划完成,不违反规定,不影响控制权、治理及经营[1][4]
和仁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0 18:13
会议召开 - 不定期召开,提前三日通知,必要时可豁免[2]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 会议要求 - 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 记录讨论事项情况及意见依据[4] 表决决策 - 特定事项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3] - 部分职权行使需会议过半数同意[4] 其他规定 - 公司保证召开,提供支持并承担费用[5] - 出席者有保密义务[5]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6]
和仁科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0 18:13
委员会构成 -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超半数[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4] 职权规定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5] 职责范围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方案[7] 薪酬流程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8] 下设机构 - 下设工作组提供资料,筹备会议并监督决议执行[9]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3]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3][24][25]
和仁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0 18:11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0日通讯表决召开[1] - 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6日以邮件发出[1] - 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3名参与表决[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议案,3票同意[2] - 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2]
和仁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0 18:1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1]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除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补选后辞职报告生效,公司60日内补选[12] - 提前解除应披露理由依据[12] - 不符合规定应辞职,未辞董事会应解除职务[12] 独立董事比例与职责 - 特定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超1/2,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须为独立董事[16] - 每年现场调查时间不少于15天[16] 资料保存与费用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7] - 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对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0]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0] 其他规定 - 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要求延期[19] - 公司应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2] - 行使特定职权和审议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15]
和仁科技: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11-20 18:11
证券代码:300550 证券简称:和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8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前任会 计师事务所");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未来战略、业务发展等情况,根据财 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财会〔2023〕4 号)相关规定,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通 过轮换审计机构来强化公司治理。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 ...
和仁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20 18:11
独立董事签名: 黄 海: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 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 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 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蔡钰如、洪伟荣、黄海 2023 年 11 月 20 日 (本页为《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 ...
和仁科技: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0 18:11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其中至少 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产生。 审计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