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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光科: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4-12-09 18:49
股份与资本变动 - 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6,000股[2] - 注销后股份总数由93,061,959股变为93,035,959股[3] - 注销后注册资本由93,061,959元减至93,035,959元[3] 债权申报 - 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担保[4] - 申报地点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7] - 申报时间为2024.12.10 - 2025.1.24 9:00 - 17:00[7] - 联系人尚仙,电话及传真027 - 87960139[7]
理工光科: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06 19:08
会议审议 - 公司2024年11月2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三项议案[6] 股东大会 - 2024年11月21日刊登股东大会通知[6] - 2024年12月6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召开[8] 投票情况 - 现场4人持股25,090,203股占比26.9608%[12] - 网络80人持股10,185,439股占比10.9448%[13] - 合计84人持股35,275,642股占比37.9055%[17] 表决结果 -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两项议案[17]
理工光科: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06 19:07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2月6日召开,通知11月20日发出[3] - 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84人,代表股份35,275,642股,占比37.9055%[5]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的议案》,同意35,213,682股,占比99.8244%[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35,201,842股,占比99.7908%[10] 决议合法性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12]
理工光科: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11.20
2024-11-20 20:1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14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93,061,959万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93,061,959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5] 股权结构 - 武汉工业大学科技开发总公司持股902.50万股,比例36.10%[15] -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0.00万股,比例20.00%[15] - 姜德生持股300.00万股,比例12.00%[15] 股份限制 - 公司收购股份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3]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董监高,18个月内不得转让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3]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7] - 股东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撤销权,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监事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30] 重大事项审议 - 购买金融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3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决定[3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7]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3]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十日内书面反馈[45] 董监高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75]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76] - 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0] 财务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年度财报,前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报半年度财报,前三个月和前九个月报季度财报需一个月内完成[12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5]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131]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应自决议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47] - 公司分立应自决议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47]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自决议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公告[148]
理工光科: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20 20:14
激励计划进展 - 2021年12月29日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0] - 2022年4月25日收到国资委原则同意批复[11] - 2022年5月13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2] - 2023年4月24日审议通过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议案[14] - 2024年11月20日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14] 利润分配 -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以71,586,123股为基数,每10股派2元、转增3股[17] - 2024年5月10日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17] 回购注销 - 拟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26,000股限制性股票[17] - 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价16.27元/股,调整后回购价约12.5154元/股[18] - 回购资金总额325,400元[19]
理工光科: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11-20 20:14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后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2] -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有关条款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结果为准[13]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2]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公司应自股东提出书面查阅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3]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4]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6] 决议相关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3] -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 - 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会议的股东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3] 会议相关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主席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的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主持[6] 人员任职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等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6]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6] 董事会规定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应为单数且不得少于三名[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7] -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7]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8] -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8] -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公司应将该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党组织设置 - 理工光科党总支每届任期为3年[8] - 党总支领导班子成员为5至7人,设书记1人,可设副书记1 - 2人[9] 监事会设置 - 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设主席一人,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 -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监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会议[10] - 监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10] 公积金与资本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1] 公司变更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1] - 公司合并、减少注册资本时,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 公司解散清算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将解散事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12]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12] -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2] - 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等后应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认[13] - 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13] - 公司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或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清算组应将清算事务移交[13] - 清算组成员应忠于职守,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等,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3]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15]
理工光科: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1-20 20:14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12月6日15:00[1] - 网络投票时间为12月6日9:15 - 15:00[1]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12月6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8]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12月6日9:15 - 15:00[19] 股权与登记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9日[3] - 登记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9:00 - 11:30、13:30 - 17:00[5] - 登记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庙山大学园路23号公司证券投资部[5] 审议提案 - 审议提案包括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修订《公司章程》等[4] 其他信息 - 会议联系电话为027 - 87960139,电子邮箱为info@wutos.com[6]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557,投票简称为“光科投票”[17] - 公司将对中小股东单独计票[4]
理工光科: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11-20 20:14
股票回购 - 拟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6,000股[2] - 离职激励对象授予价16.27元/股,调整后回购价约12.5154元/股[10] - 以自有资金回购,总额325,400元[10] 股本变化 - 回购后总股本由93,061,959股变为93,035,959股[11] - 回购后股权激励限售股占比从1.6814%降至1.6539%[11] - 回购后无限售流通股占比从98.3186%升至98.3461%[11] 分红转增 - 2023年股东大会以71,586,123股为基数,10股派2元(含税)转增3股[8] 程序合规 - 回购注销事项符合规定,程序合法合规[13] - 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14] 后续程序 - 尚需就注册资本减少和股份注销登记履行法定程序[15]
理工光科: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0 20:14
会议信息 - 2024年11月20日董事会会议11位董事全出席[2] - 同意2024年12月6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6] 股票回购 - 拟回购注销26,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12.5154元/股,总额325,400元[3] 章程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对照表详见巨潮资讯网[5]
理工光科: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20 20:14
会议信息 -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4日发出[2] - 会议于2024年11月20日上午11:00召开[2] - 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5名[2] 议案情况 - 审议通过回购注销2021年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3] - 1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26,000股未解除限售股票[3] - 议案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股东大会审议[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