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马(30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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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马(30059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 1 - 第 1 条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 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 的诚信度,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 2 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 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 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 相关活动。 第 3 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 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深 ...
万里马(30059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6]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任,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产生[6]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人力资源部提供主要财务指标等资料[10] - 考评后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10] - 会议记录等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12]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解释[14]
万里马(30059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规则 - 审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施行[5] - 特定议案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5] - 成员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7] - 召开应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情况可电话或口头通知[9] - 应亲自出席,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他人[9]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采用通讯等方式[9] - 每名独立董事对议案享有一票投票权[9] 会议意见与记录 - 发表意见类型有同意、保留等[9] - 会议记录应载明意见并保存至少十年[10] 公司支持 - 公司应为会议提供工作条件和费用[11]
万里马(30059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二○二五年八月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 1 - 第 1 条 为保证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 立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万 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 2 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 3 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 4 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司与前述主体受 ...
万里马(30059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 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 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 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 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 的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公司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 披露的信息。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信息披露文件的全文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 规定条件的报刊依法开办的网站披露,定期报告、收购报告书等 信息披露文件的摘要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 规定条件的报刊披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确有需要的,可以在非交易时段通过 新闻发布会、媒体专访、公司网站、网络自媒体等方式对外发布 应披露的信息,但公司应当于下一交易时段开始前披露相关公告。 第 5 条 公司应将 ...
万里马(30059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投资决策与审批 - 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重大投资项目研究评估与监督[7] - 投资达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应董事会审议后交股东会审批[7] - 投资达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投资达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等标准,应提交董事长审批[8] 投资类型与计算 - 短期投资指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一年的投资,长期投资指投出超一年、不能或不准备变现的投资[5]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计算时,账面值和评估值取较高者[7] - 对外投资指标计算中涉及数据为负值时,取绝对值[8] 投资管理与监督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审计委员会及其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审计[7] - 法律顾问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协议等法律审核[7] - 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衍生产品投资事项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10] 投资收益与处理 - 对外投资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万元[10] - 出现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经营不善破产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3] - 出现投资项目悖于公司经营方向、连续亏损无前景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13] 子公司管理 - 派出人员每年与公司签责任书,次年三月底前提交年度述职报告[16] - 公司每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16]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16] - 子公司对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公司[19] - 子公司总经理或指定高管为信息披露员负责信息沟通[19]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19]
万里马(30059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 见、出具审计报告的全过程管理。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 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职责分工 (1)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 关内部控制制度; (2)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第三章 选聘方式及程序 (3)审议选聘文件,确定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选聘过 程; (4)提出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建议,提交决策机构 决定; (5)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 (6)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 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7)负责法律法规、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有关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其他事项。 第 5 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以及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保障选 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公开选聘方式的,应当通 过公司官网等公开渠道发布选聘 ...
万里马(30059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 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 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 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 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 1 - 第 1 条 为规范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 2 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 使职权,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 3 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 ...
万里马(30059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委员会根据第 4 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 7 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 1 -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战略委员会以现 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 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五章 附则 - 2 - 第 9 条 战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 委员主持。于会议召开三天前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邮寄 或其他方式通知全体委员。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战略委员会会 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 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 10 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战略委员 会委员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 过半数通过。 第 11 条 战略委员会会 ...
万里马(30059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 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 6 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 豁免披露: (一) 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 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 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1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Xi}{\cal{O}}{\Xi}{\Xi}{\bar{\Xi}}/{\backslash}{\Xi}$$ 第 1 条 为规范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义务人")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