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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马(30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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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马(300591)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二○二五年八月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 1 - 第 1 条 为保证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订 立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万 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 2 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除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 3 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 4 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由前项所述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司与前述主体受 ...
万里马(30059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 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 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 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 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 的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公司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 披露的信息。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信息披露文件的全文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 规定条件的报刊依法开办的网站披露,定期报告、收购报告书等 信息披露文件的摘要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 规定条件的报刊披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确有需要的,可以在非交易时段通过 新闻发布会、媒体专访、公司网站、网络自媒体等方式对外发布 应披露的信息,但公司应当于下一交易时段开始前披露相关公告。 第 5 条 公司应将 ...
万里马(30059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对外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 7 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 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未经授权,其他任何 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 1 - 第 1 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的程序及审批权限,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结合《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它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 第 3 条 制订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本公司及子公司在组织资 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 安全性和收益性,提高本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第 4 条 对外投资的 ...
万里马(30059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 见、出具审计报告的全过程管理。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 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职责分工 (1)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 关内部控制制度; (2)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第三章 选聘方式及程序 (3)审议选聘文件,确定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选聘过 程; (4)提出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建议,提交决策机构 决定; (5)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 (6)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 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7)负责法律法规、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有关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其他事项。 第 5 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以及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保障选 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公开选聘方式的,应当通 过公司官网等公开渠道发布选聘 ...
万里马(30059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 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 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 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 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 1 - 第 1 条 为规范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 2 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 使职权,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 3 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 ...
万里马(30059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委员会根据第 4 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 7 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 1 -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战略委员会以现 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 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五章 附则 - 2 - 第 9 条 战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 委员主持。于会议召开三天前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邮寄 或其他方式通知全体委员。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战略委员会会 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 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 10 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战略委员 会委员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 过半数通过。 第 11 条 战略委员会会 ...
万里马(30059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 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 6 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 豁免披露: (一) 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 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 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1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Xi}{\cal{O}}{\Xi}{\Xi}{\bar{\Xi}}/{\backslash}{\Xi}$$ 第 1 条 为规范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义务人")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
万里马(30059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担保及管理 第一节 担保对象 第二节 担保的审查与审批 第 8 条 公司在决定担保前,应首先掌握被担保方的资信状况,并对该担保事 - 2 - (1) 企业基本资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反映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及其他关系的相关资料等; (2) 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 (3) 近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还款能力分析; (4) 与借款有关的主要合同的复印件; (5) 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条件; (6) 在主要开户银行有无不良贷款记录; (7) 其他重要资料。 第 9 条 经办责任人应根据申请担保人提供的基本资料,对申请担保人的财务 状况、行业前景、经营状况和信用、信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资料的 真实性,报公司财务部审核并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提交董事会。 第 10 条 董事在审议对外担保议案前,应当积极了解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如 经营和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纳税情况等。董事在审议对外担保议案 时,应当对担保的合规性、合理性、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以及反 担保措施是否有效等作出审慎判断。董事在审议对公司的控股子公 ...
万里马(30059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八月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1 - 第 1 条 为规范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 2 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 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 3 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 4 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5 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提名 ...
万里马(30059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7:55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 1 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事后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 2 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 3 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 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 4 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 5 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