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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制药(3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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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制药: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24-07-07 19:06
违规情况 - 2024年5月8日因未披露2023年报涉嫌违规被立案[3] - 截至2024年4月30日未披露2023年报,或涉会计差错更正[5] 处罚措施 - 拟对公司责令改正、警告,罚款100万[5] - 拟对范敏华、罗佟凝警告并分别罚款40万、30万[6] 其他 - 需5个工作日反馈回执,结果以海南监管局决定为准[6][7]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9]
普利制药: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7-05 23:54
业绩总结 - 调减2021年度营业收入2.1012664626亿元、净利润1.1236569348亿元[4] - 调减2022年度营业收入1.8721153572亿元、净利润1.2557258384元[4] - 2023年末资产总计62.87亿元,较上年末61.16亿元有所上升[17] - 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29.06亿元,较上年末25.65亿元有所上升[17] - 2023年本期营业收入为130.45亿元,上年同期为161.91亿元[21] - 2023年本期净利润为8592.29万元,上年同期为2.95亿元[21]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20元,上年同期为0.68元[21] - 2023年本期营业收入为137.29亿元,上年同期为120.58亿元[23] - 2023年本期净利润为2.94亿元,上年同期为2.62亿元[23] 财务数据变动 - 2023年末流动资产合计22.77亿元,较上年末25.86亿元有所下降[17] - 2023年末流动负债合计16.48亿元,较上年末18.78亿元有所下降[17] - 2023年末非流动资产合计40.09亿元,较上年末35.29亿元有所上升[17] - 2023年末非流动负债合计17.33亿元,较上年末16.74亿元有所上升[17] - 2023年末负债合计33.80亿元,较上年末35.51亿元有所下降[17] - 2023年末短期借款3.85亿元,较上年末6.13亿元有所下降[17] - 2023年末应付票据4306.10万元,较上年末9037.42万元有所下降[17] - 2023年末长期借款10.00亿元,较上年末6.89亿元有所上升[17] 研发与项目 - 内部仿制药和创新药研究开发项目以取得临床批件或备案划分研究与开发阶段[105] - 内部原料药研究开发项目以进入中试阶段划分研究与开发阶段[106] - 年产制剂产品15亿片/粒/袋生产线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算4.3亿美元,期末数1.4748295336亿美元[170][171] - 普利国际高端生产线扩建项目预算10.007602亿美元,期末数7.107139584亿美元[170][171] - 普利国际高端原料药及创新制剂制造基地项目及扩建项目预算15.8亿美元,期末数6.6599599029亿美元[171] 其他要点 - 公司将账龄超1年且金额超资产总额0.3%的预付款项等认定为重要项目[38] - 公司将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超资产总额5%的认定为重要投资活动现金流量[38] -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不存在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34][35] -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并调整相关财务报表项目[152] - 公司自2023年起提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对财务报表无影响[153]
普利制药: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7-05 23:54
选聘规则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审议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或干预审核职责[2]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审计委员会审议,提交董事会,由股东大会决定[3] - 公司可采取公开、邀请、单一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结果应及时公示[9] 分值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的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的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1]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金额、定价原则、变化情况和原因[12] - 公司评价审计费用报价时以平均值为基准价计算得分[12] 聘期规定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包括多环节,聘期一年,期满可续聘[13]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需评价会计师工作,否定意见则改聘[15] 文件保存 - 公司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6]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审计业务[16]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6] 更换要求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8] 特殊情形 - 年报审计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审计委员会应尽职调查后向董事会提议,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委任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填补空缺并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20] 改聘规定 - 董事会审议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时,独立董事应明确发表意见[21] - 公司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详细披露相关信息[21]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3]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报告董事会并按规定处理[24] - 承担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有严重违规行为,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其承担审计工作[24] 履职报告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7] 关注情形 - 审计委员会应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关注,如连续两年变更等[10]
普利制药:普利制药募集资金鉴证报告
2024-07-05 23:54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净额83,786.13万元,2021年2月22日到账[11] - 以前年度使用56,383.29万元,2023年使用5,048.44万元,累计使用61,431.73万元[12] - 以前年度利息净额1,337.63万元,2023年156.19万元,累计1,493.82万元[12] 资金结余与使用 - 截至2023年底应结余23,848.22万元,实际结余2,848.22万元,差异21,000万元[15] - 3个专户合计余额28,482,211.34元[14][16] - 未使用资金23,848.22万元,含专户2,848.22万元、存单11,000万元、补流10,000万元[19] 项目投资与资金操作 - 普利国际高端生产线扩建项目期末投资进度73.32%[18] - 用5,560.0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9] - 2021 - 2024年多次用闲置资金补流并归还,2023年可用14,000万元闲置资金现金管理[19]
普利制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2024-07-05 23:52
公司治理 - 确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8] - 董事会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高人员薪酬方案和考核标准[11] - 设人力资源部开展工作并建立完善制度[11] 内部控制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均占公司合并报表对应总额的100%[5] - 未发现除特定情形外的其他重大、重要缺陷[3] - 建立系统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识别风险[15] - 建立控制活动保证内控目标实现[16] 制度建设 - 按原则设置职能分工[17] - 按交易情况给予权责人员不同审批权限[19]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进行监督并提建议[21] 财务报告 -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有定量标准[45] - 存在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情况[53] - 对2021 - 2023年多期财务报告进行更正调整[54] 整改措施 - 加强管理层和相关人员财务、会计内容培训[54] - 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推动审计向全过程转变[57] - 加强员工法律、法规、制度学习培训[57] 监管情况 - 海南证监局指出公司2021、2022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53] - 保荐机构核查认为公司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58]
普利制药: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7-05 23:52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384.89万元[3]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营业利润4384.89万元[6] 具体减值 - 2023年度计提应收款坏账准备2796.91万元[3] - 2023年度计提开发支出减值准备997.06万元[3] - 2023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528.11万元[3] 决策通过 - 2024年6月28日审议通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2]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同意计提相关事项[9][10]
普利制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7-05 23:52
人员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有合伙人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836人[2]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34.8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3] - 承担675家上市公司2023年度财报审计,收费6.63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13家[3][4] 风险保障 - 上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超1亿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1亿元[5] 合规情况 - 近三年公司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6] - 近三年从业人员受行政处罚3人次等,涉及50人[6] 机构聘任 - 2023年4 - 5月公司会议通过聘任天健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7] 会议安排 - 2024年6月28日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等议案[11]
普利制药: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7-05 23:52
业绩审计 - 审计公司对普利制药2023年度财报及相关汇总表审计[3] - 无法确认普利制药与七家公司关联关系及交易情况[8] 资金数据 - 普利生物药业期初余额16,599.62万元,累计发生20,912.58万元,偿还9,902.35万元,期末余额26,609.85万元[10] - 瑞利药业年度累计发生525.08万元,期末余额3,525.08万元[10] - 普利药业年度累计发生4,749.34万元,期末余额4,749.34万元[10] - 普利生物医药期初余额602.58万元,累计发生1,010.00万元,期末余额1,612.58万元[10] - 数普利生物年度累计发生973.45万元,期末余额973.45万元[10] - 某关联方期初余额202.24万元,累计发生41,170.4万元,偿还9,902.35万元,期末余额17,470.31万元[10]
普利制药: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7-05 23:52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要求,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 董事陈亚东、樊德珠、潘磊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亚东、樊德珠、潘磊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前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 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普利制药:关于磷酸奥司他韦干混悬剂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上市许可的公告
2024-07-05 23:52
关于磷酸奥司他韦干混悬剂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 上市许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制药"或"公司")子公司浙 江普利药业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NMPA")签 发的磷酸奥司他韦干混悬剂的化学药品 3 类上市许可,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 | |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磷酸奥司他韦最先由 Gilead 开发,后与 Roche 联合开发,其制剂产品中的 磷酸奥司他韦胶囊"Tamiflu/达菲"最早于 1999 年在瑞士批准上市,1999 年在 美国批准上市,2000 年在日本批准上市,2001 年在中国批准上市,2002 年在欧 盟其他成员国批准上市,为全球公认的最有效的防治流感病毒的药物之一。后续 开发的干混悬剂于 2020 年 12 月在美国获得批准上市,使用前以干粉形式储存, 使用时加入适量水进行复溶后服用。 普利制药的磷酸奥司他韦干混悬剂成功研发后,以化学药品 3 类提交了中国 的仿制药注册上市许可申请。近日,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