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吾高科(30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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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吾高科: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4 21:14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二○二四年三月 第一章 总 则 - 1 - 第1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 司的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 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以及《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 第3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 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 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 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4条 公司实施 ...
久吾高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跟踪报告
2024-03-04 21:14
2023 年度跟踪报告 |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 | --- | ---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未发生变动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 无 | 不适用 | |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 无 | 不适用 | |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 无 | 不适用 | |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人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久吾高科(300631) | | ...
久吾高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3-04 21:14
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0 首席合伙人:余强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和要求,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3 年 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 ...
久吾高科: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3-04 21:14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0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254.00万张,共计募集资金25,4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证上[2020]288号"文同意,可转债于2020年4月1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70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24,700.00万元已于2020年3月26日存 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相关协议约定的保荐及承销费用 660.38万元(不含税),律师费用30.00万元(不含税),审计及验资费用23.5 ...
久吾高科: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4 21:14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 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 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二○二四年三月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及聘任 第5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1) 有《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 1 - 第1条 为规范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及《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 ...
久吾高科: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04 21:14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Xi{\cal O}\,{\underline{{{-}}}}\,\Xi{\cal J}\,\rlap/\Xi\,\rlap/\Xi\,\rlap/\Xi$$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6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1)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 程》及本规则的规定; (2)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 2 - 第1条 为保证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 会的正常秩序和决议的合法性,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 股东大会议事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2条 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 法律、行政法 ...
久吾高科: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3-04 20:07
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24-004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 董事已对相关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回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元/股(含)。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的6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 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相关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2)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 ...
久吾高科: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2024-02-06 19:42
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24-003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 董事已对相关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回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元/股(含)。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的6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 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相关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2)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
久吾高科: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2-01 17:05
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24-002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4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 董事已对相关回购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回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8元/股(含)。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的6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 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相关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2)等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