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久吾高科(300631)
icon
搜索文档
久吾高科(30063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2025-08-18 20:48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3] - 明确暂缓、豁免披露的情形及条件[4][7] 申请流程 - 申请需提交文件资料,经登记、签字确认后归档[8][10] 后续处理 - 申请人追踪进展并通报,出现特定情形及时披露[10] 责任机制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2][15]
久吾高科(300631)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20:48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累积投票制的投票原则 第 7 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 有的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 - 1 - 第 1 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 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久吾高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 2 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董事 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表决权,股东 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 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 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 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每一投票表决权可以为"同 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第 3 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包括职工代 表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 ...
久吾高科(30063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20:48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1)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 市方案; (6)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7)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 1 -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第 1 条 为规范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 2 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 使职权,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 ...
久吾高科(300631)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20:48
内部控制制度 -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防范风险[5] - 内部控制遵循全面性等五项原则[5][6] 责任主体 - 董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负责并定期检查评估[8] - 审计委员会监督内控体系及审核财务信息[8] 控制要素 - 内部控制要素包括内部环境等五项[11] 治理结构与文化 - 公司建立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13] - 公司加强企业文化建设[16] 控制活动 - 控制活动涵盖销售、采购等营运环节[19] - 加强对关联交易、担保等活动控制[20] 信息与沟通 - 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信息程序[23] - 信息管理分内部和外部政策[23] 内部审计 - 设内部审计部门检查缺陷并提建议[24] - 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审计范围[25] 评价报告 - 审计部门形成内部审计报告报审计委员会[26]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27] 审议与决议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控自评报告决议[28] 缺陷处理 - 被指出重大缺陷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专项说明[29] 绩效考核 - 内控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30]
久吾高科(30063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20:48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 8 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 1 - 第 1 条 为规范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 2 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经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 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 3 条 本细则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 4 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 5 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6 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久吾高科(300631) -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20:48
募集资金支取与协议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机构[9]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12] 募集资金使用与调整 - 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调整投资计划[16] - 置换自筹资金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实施[18] - 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重新论证可行性[16] - 超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重新论证项目[19] 协议签订与专户设置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公司与保荐机构、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9] - 公司两次以上融资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7] 超募与节余资金 - 超募资金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20] - 节余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豁免程序,年报披露[34] - 节余达或超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股东会审议[34] 资金补充与管理 - 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到期归还并公告[23][24]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保本型且不质押[24] 用途变更与实施主体变更 - 改变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机构意见并股东会审议[28] - 实施主体在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地点,董事会决议[30] 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36]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编制报告并披露,聘会计师鉴证[36][38] - 保荐机构每半年度现场核查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38] - 保荐机构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39] -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出具鉴证报告[39] 其他 - 公司配合保荐机构督导、核查及会计师审计,提供必要资料[39]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41]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未尽按法规和章程执行[41] - 制度抵触按有关规定执行,董事会解释修订[41]
久吾高科(30063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20:48
重大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需履行重大信息报告义务[4]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应报告[11] - 提供担保、财务资助交易不论金额应报告[14]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应报告[15]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报告[15] - 预计年度等业绩净利润为负等5种情形应报告[19] - 公司拟重大变更事项如变更名称应报告[17] - 公司及分子公司出现重要会议等重大信息应报告[7]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30%需报告[22] - 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特定事件应告知董事会[24] - 相关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况需报告[24] 信息报告相关规定 - 对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指标[12]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当日报告[27]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31]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直接责任人[30] - 证券投资部是内部信息汇集和对外披露日常工作部门[30] - 全体董事等是履行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3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是履行内部信息告知义务第一责任人[30] 内部信息管理 - 未经批准公司部门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披露重大信息[30] - 信息报告义务人负责归集内部信息并向董事长报告等[34]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制定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并报证券投资部备案[34] - 各部门和分、子公司应敦促重大信息收集等工作[3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配合公司调查问询并如实回复[34] 保密与违规处理 - 董事等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不得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34]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有多种情形[35][36][38] - 报告人未履行义务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将给予处分并要求承担赔偿责任[38]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3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39]
久吾高科(300631)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20:48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由第 5 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 (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 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 公司与本条第(2)项所列主体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形成本条 第(2)项所述情形的,不因此构成关联关系,但其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1 - 第 1 条 为保证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人之 间订立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 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久吾高科(30063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20:48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 1 - 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 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 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 2 - (3) 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 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4) 诚实守信原则。做到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帮助投资者作出理性的投资判断和决策。 (5) 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 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6) 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7) 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的原则。公司开展投 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除 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 应避免在投资管理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 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 5 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包括: ( ...
久吾高科(30063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8 20:48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 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 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及聘任 第 5 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 会秘书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1) 有《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2)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 - 1 - 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4)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 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及不适合担任董事会 秘书的其他情形。 拟聘任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