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安(30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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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达安: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6 22:08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建立 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 信息披露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相关制度,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 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二)公司的资产构成及发生的重大变动情况;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及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 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培训活动。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 ...
中达安:关于与认购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2023-12-26 22:08
证券代码:300635 证券简称:中达安 公告编号:2023-111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认购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将《原协议》 "二、认购数量、认购价格及认购款项支付"项下内容修改如下: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济南历控帝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历控帝森")签署《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 议》")。 一、《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发行人):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济南历控帝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1 认购数量:乙方同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不超过 26 ...
中达安: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制定)
2023-12-26 22:05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 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达安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1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下 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再单独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选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业 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选聘其 他专项审 ...
中达安: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3年12月制定)
2023-12-26 22:05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资金的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 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中达安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 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1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与《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具有相 同含义 ...
中达安: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6 22:05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的质 量,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及《中达安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待披露信息的收集、传递、整理、 归类、披露、考核等信息处理的每个环节。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 并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 ...
中达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6 22:05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现任董事,高管人 员是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裁(总经理)、副总裁(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及由总裁(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 ...
中达安:总裁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6 22:05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总裁职责权限,规范总裁的行为,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细则。 第二条 总裁(总经理,下同)是董事会领导下的高级管理人员。总裁对董 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副总裁(副 总经理,下同)若干名,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 公司应尽可能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总裁及副总裁。 第六条 除依据《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高级管理 人员应当具备的任职条件之外,总裁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坦诚、勤勉、民主、务实; ( ...
中达安: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3年12月制定)
2023-12-26 22:05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 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 50%的控股子公司,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 ...
中达安: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3 22:20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根据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 ...
中达安: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12-13 22:20
证券代码:300635 证券简称:中达安 公告编号:2023-102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03-06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 施 17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31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组织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