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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达安(30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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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达安(300635)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2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维护 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披露》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 发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即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 受托经营等))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 ...
中达安(30063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2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及时、 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 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主体,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告知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的 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产生重大影 响的参股公司。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二)持 ...
中达安(30063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2
会议与沟通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10] - 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时应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 公司应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并保证工作时间有人接听[11]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并答复已披露信息提问[11] 信息管理 - 控股股东等接受采访或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12] - 业务媒体宣传与推介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12] - 接待投资者应做好档案记录并让来访者签署承诺书[12] 基本原则与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树立理念、促进了解、提升价值等[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8] 时间限制 - 公司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等[14] 管理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职能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1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具体方法并落实实施[16] - 董事等人员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7] - 董事会秘书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18] - 董事会秘书需关注媒体信息并反馈给董事会及管理层[18] 档案制度 - 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档案制度,档案至少含参与人员等内容[19]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3]
中达安(30063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2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切实维护 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 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决定前 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证券法》规定,具有良好的执 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 ...
中达安(30063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1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 护公司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
中达安(300635)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8 20:41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10 月 1 | 1 | ﺔ | | --- | --- | | | 1 |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8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5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7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4 | | 第一节 | 董事 24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7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1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4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36 | | 第七章 | 党的组织及党建工作 38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8 | | 第一节 | ...
中达安(30063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1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方式 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达安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当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行使职权,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第三条 董事会各项法定职权应当由董事会集体行使,不得授权他人行使, 不得以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等方式加以变更或者剥夺。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股 东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行事,不得越权形成决议。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组成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
中达安(30063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1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规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运作,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
中达安(30063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1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及其 他方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 担保、银行承兑汇票担保、融资租赁的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应视同上市公司提供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审查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可以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提供担保: 以上单位必须同时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并符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虽不符合本制度第四条所列条件 ...
中达安(30063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1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 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更好地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中达安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 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是公司 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