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安(300635)
搜索文档
中达安(30063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2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委员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任期与职权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暂停职权[4] 会议规则 - 经主任委员或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召开,提前三天通知[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议案及表决结果报董事会审议[13][14] 实施规定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9]
中达安(30063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2
财务资助原则与限制 - 对外资助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原则,不得为特定关联人提供资助[3] -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资助[4]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需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8] - 特定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如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8]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相关表决并提交股东会[10] 资助协议与成本 - 应与被资助对象签署协议,款项逾期未收回不得追加资助[11] - 资助成本按市场利率确定,不得低于同期公司实际融资利率[11] 风险管控 - 资助前做好风险调查,资助后负责跟踪监督[14] 信息披露 - 及时披露资助事项及相关内容[17] - 特定情形及交易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构成资助时需及时披露[19][20]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造成损失追究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22]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2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26]
中达安(300635)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2
投票信息 - 公司投票代码为"350635",简称为"达安投票"[8] - 互联网投票系统9:15开始,15:00结束[10]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时间[8] 流程安排 - 股东会通知次日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6] - 股权登记次日完成投票信息复核[6] - 网络投票前二日提供股东电子数据[6] 投票规则 - 股东互联网投票需身份认证[10][11] - 累积投票提案一股对应多票[15] - 审议重大事项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投票[17] 计票披露 - 现场结束后获取网络投票数据[18] - 信息公司发送投票及计票数据[18] - 公司确认合规性并形成表决结果[18] - 按规定披露法律意见书及表决结果[18] 细则说明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2] - 细则经股东会通过生效实施[23]
中达安(30063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2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5] 募投项目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资金与投资计划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13] - 超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3] 协议相关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5] - 商业银行连续三次未履行协议义务,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 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在一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备案公告[8] 项目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13] 资金置换与使用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6]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符合条件并通过专户实施,单次不超12个月[17][18]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十二个月[20]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还贷,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总额30%[23]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可豁免规定程序[30] - 节余募集资金超计划资金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30] 资金使用公告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交易日内公告[18]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21] 资金计划与变更 - 公司应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21] - 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公司终止原募投项目,应选择新投资项目[31] 审核与核查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鉴证[33]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半年现场核查一次,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3] 内部管理 - 公司财务部应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台账[35]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情况[35] 异常处理 - 鉴证结论异常,董事会需分析理由并提出整改措施[33]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异常,应核查并向深交所报告[33]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未履行协议情况,应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3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8]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9]
中达安(300635)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2
人员任期 -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期满连聘可连任[5] 会议安排 - 总裁办公会议定期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17] - 总裁办公室提前3天征集会议议题[19] 交易权限 - 总裁办公会议可决定交易涉及资产等多方面占比10%以下事项(部分除外)[2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下、法人300万元及占比0.5%以下为关联交易[27] 报告要求 - 总裁定期书面报告工作,董事会要求时三日内报告[31] - 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日常工作[31] 细则说明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批准日生效[34][35]
中达安(3006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2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7] - 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4] - 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4] - 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双方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总数25%[13] 减持规定 - 集中竞价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备案并公告[9]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完毕均需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1] 信息披露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通过深交所网站公告[10]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公告[12] - 定期报告中披露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情况[12]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并办理网上申报,检查披露情况[16] - 董事和高管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身份信息[16] 股份锁定与解锁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申报数据对股份予以锁定[17] - 多账户应合并,合并前分别处理[17] - 限售股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部分解锁部分锁定[17] - 锁定期间股份相关权益不受影响[18] - 离任后6个月内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条件股份自动解锁[18] 责任与制度 - 董事和高管保证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18] - 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买卖股票,中国证监会将处罚[20]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3][24]
中达安(30063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2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涉及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比及绝对金额达标认定为重大差错[5] - 会计报表附注中担保或或有事项金额占比达标认定为重大差错[8]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中重大诉讼等金额占比达标认定为重大差错[9] 重大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变动方向不一致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10] - 业绩预告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范围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12]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指标差异幅度大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13] 责任相关 - 董事长等对年报及财务报告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1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有从轻等处理情形[17] - 处理责任人前应保障其陈述申辩权利[1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有六种主要形式[18] - 公司处分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18] - 责任追究措施可单独或并用[18]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18] 制度执行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20]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2]
中达安(30063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2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3] - 董事会办公室为内幕信息登记管理日常工作部门[3] 信息披露与保存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11] - 内幕信息存续期为形成至公开披露之日[10]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7]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将视情节处分[18] - 中介服务机构及人员违规公司可解除合同并报送处理[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构成犯罪公司将移交司法机关[1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实施[22][23] - 制度日期为2025年10月28日[24]
中达安(30063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2
累积投票制规则 - 股东会选董事时,股东表决权等于持股数与应选董事人数乘积且可集中使用[2] - 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议案,职工选举董事除外[3] - 每位投票人所投选候选人数不能超应选人数[6] 投票有效性 - 股东对候选人表决权总数多于全部表决权投票无效,少于则有效[8] 董事当选规则 - 候选人得票高且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当选[10] - 当选人数不足,得票数超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候选人自动当选[11] 细则生效与修改 - 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19]
中达安(30063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2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并披露[16]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并披露[16]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完成并披露[16]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16]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2] - 半年度报告拟进行利润分配(仅现金分红除外)等情况需审计[22]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除非另有规定[22]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7][18][21] 重大事项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预告[2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33]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3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召开需在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需在15日前发出通知[39]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期前至少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39] - 股东会召开前10日股东提临时提案,公司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39]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4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4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4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4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42]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45]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45]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45] 诉讼仲裁披露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及时披露[46] 利润分配披露 - 公司于实施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3至5个交易日内披露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公告[49] 暂缓披露条件 - 暂缓披露信息需符合相关信息未泄露、内幕信息知情人书面承诺保密、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未异常波动的条件[60] 信息通报与培训 - 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出现或知悉应披露重大信息时需及时通报并履行披露义务[68]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并通报相关内容给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68] 报告审议与责任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70][71] - 公司董事长、总裁(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73] - 公司董事长、总裁(总经理)、财务总监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73] 关联人报送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74] 资料保管 - 董事会办公室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80] 财务信息管理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和保密制度[81] - 公司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与外部审计沟通、监督核查及内部审计监管等[81] 投资者关系管理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及时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在深交所互动易和公司网站刊载[84]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84] - 公司应尽量避免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30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85] 子公司事项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视同为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公司应按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86][88] - 子公司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备重要文件,确保报送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88] 违规处理 - 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应给予相应处分并可要求赔偿[90] - 若各部门、子公司等信息披露问题造成损失,董事会秘书有权建议董事会对责任人经济处罚[90]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采取更正措施,处分责任人[90] - 外部单位或个人违规使用未公开信息致公司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赔偿[90] - 若外部单位或个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证券,公司应报送监管或司法机关处理[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