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安(30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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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达安(3006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2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7] - 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4] - 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4] - 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双方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总数25%[13] 减持规定 - 集中竞价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备案并公告[9]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完毕均需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1] 信息披露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通过深交所网站公告[10]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公告[12] - 定期报告中披露董事和高管买卖股票情况[12] 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并办理网上申报,检查披露情况[16] - 董事和高管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身份信息[16] 股份锁定与解锁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申报数据对股份予以锁定[17] - 多账户应合并,合并前分别处理[17] - 限售股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部分解锁部分锁定[17] - 锁定期间股份相关权益不受影响[18] - 离任后6个月内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条件股份自动解锁[18] 责任与制度 - 董事和高管保证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18] - 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买卖股票,中国证监会将处罚[20]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3][24]
中达安(30063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2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涉及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比及绝对金额达标认定为重大差错[5] - 会计报表附注中担保或或有事项金额占比达标认定为重大差错[8]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中重大诉讼等金额占比达标认定为重大差错[9] 重大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变动方向不一致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10] - 业绩预告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范围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12]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指标差异幅度大且无合理解释为重大差异[13] 责任相关 - 董事长等对年报及财务报告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1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有从轻等处理情形[17] - 处理责任人前应保障其陈述申辩权利[1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有六种主要形式[18] - 公司处分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18] - 责任追究措施可单独或并用[18]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18] 制度执行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20]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22]
中达安(30063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2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3] - 董事会办公室为内幕信息登记管理日常工作部门[3] 信息披露与保存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11] - 内幕信息存续期为形成至公开披露之日[10]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7]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将视情节处分[18] - 中介服务机构及人员违规公司可解除合同并报送处理[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构成犯罪公司将移交司法机关[1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实施[22][23] - 制度日期为2025年10月28日[24]
中达安(30063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2
累积投票制规则 - 股东会选董事时,股东表决权等于持股数与应选董事人数乘积且可集中使用[2] - 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议案,职工选举董事除外[3] - 每位投票人所投选候选人数不能超应选人数[6] 投票有效性 - 股东对候选人表决权总数多于全部表决权投票无效,少于则有效[8] 董事当选规则 - 候选人得票高且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当选[10] - 当选人数不足,得票数超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数半数候选人自动当选[11] 细则生效与修改 - 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19]
中达安(30063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2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并披露[16]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并披露[16]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完成并披露[16]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16]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2] - 半年度报告拟进行利润分配(仅现金分红除外)等情况需审计[22]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除非另有规定[22] 报告内容要求 - 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需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7][18][21] 重大事项预告与披露 - 公司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预告[2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33]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3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召开需在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需在15日前发出通知[39]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期前至少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39] - 股东会召开前10日股东提临时提案,公司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39]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4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4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4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4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42]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45]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45]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45] 诉讼仲裁披露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及时披露[46] 利润分配披露 - 公司于实施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前3至5个交易日内披露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公告[49] 暂缓披露条件 - 暂缓披露信息需符合相关信息未泄露、内幕信息知情人书面承诺保密、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未异常波动的条件[60] 信息通报与培训 - 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出现或知悉应披露重大信息时需及时通报并履行披露义务[68]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信息披露制度培训并通报相关内容给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68] 报告审议与责任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签署书面确认意见[70][71] - 公司董事长、总裁(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临时报告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73] - 公司董事长、总裁(总经理)、财务总监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73] 关联人报送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74] 资料保管 - 董事会办公室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80] 财务信息管理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和保密制度[81] - 公司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与外部审计沟通、监督核查及内部审计监管等[81] 投资者关系管理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及时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在深交所互动易和公司网站刊载[84]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84] - 公司应尽量避免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30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85] 子公司事项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视同为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公司应按制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86][88] - 子公司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备重要文件,确保报送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88] 违规处理 - 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应给予相应处分并可要求赔偿[90] - 若各部门、子公司等信息披露问题造成损失,董事会秘书有权建议董事会对责任人经济处罚[90]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公开谴责等,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采取更正措施,处分责任人[90] - 外部单位或个人违规使用未公开信息致公司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赔偿[90] - 若外部单位或个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证券,公司应报送监管或司法机关处理[92]
中达安(300635)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5][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5][6]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3] - 交易超30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15]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6]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以下由总裁办公会审议批准[17] - 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1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由总裁办公会审议批准[17] - “提供财务资助”等关联交易按发生额十二个月累计计算报审议[16] - 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相关交易按累计原则报审议[17] - 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按预计金额提交审议,超预计重新提交[19] 审议程序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其所代表股份不计入总数[24] - 总裁办公会批准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人士回避表决,总裁有关联关系由董事会审议[25] 披露与审核 - 达到披露标准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6] - 审计委员会对需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发表意见[27] - 需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股权要审计,其他资产要评估[27]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决议审核7类文件[28]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决议除审核董事会文件外,还需审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意见[30] 特殊情况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履行相关义务[31]
中达安(30063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2
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2] - 董事、高管等是公司负有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的第一责任人[20]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6]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8] 其他事项报告标准 - 诉讼和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该资产30%需报告[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报告[15] - 单个境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超500万元需报告[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出现被质押、冻结等情形应及时报告[17] 报告制度与流程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8]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在24小时内报送相关书面材料[24] - 重大信息相关材料包括事项原因、协议、批文等[25] - 各部门、下属公司在拟提交董事会等时点应报告重大信息[26] - 重大事项涉及签署意向书等应及时报告内容及变更情况[25]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应及时报告并每隔三十日汇报进展[26]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信息分析判断,如需披露应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2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0]
中达安(30063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2
会议与沟通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10] - 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时应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 - 公司应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并保证工作时间有人接听[11]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并答复已披露信息提问[11] 信息管理 - 控股股东等接受采访或调研前应知会董事会秘书[12] - 业务媒体宣传与推介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12] - 接待投资者应做好档案记录并让来访者签署承诺书[12] 基本原则与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树立理念、促进了解、提升价值等[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8] 时间限制 - 公司应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等[14] 管理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职能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15]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制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具体方法并落实实施[16] - 董事等人员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7] - 董事会秘书负责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18] - 董事会秘书需关注媒体信息并反馈给董事会及管理层[18] 档案制度 - 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档案制度,档案至少含参与人员等内容[19]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23]
中达安(30063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2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提聘请议案:审计委员会、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5]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结果应及时公示[7] - 续聘同一审计机构可不再开展选聘工作,经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8] 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0] - 选聘评价要素至少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等[8]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情况并报送相关机构[11] 任期限制 - 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不超10年[11]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2年[12] 改聘规定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应改聘,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5]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需调查、评价拟聘和前任事务所[17]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提前30天通知前任事务所,股东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1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选聘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履行多项监督检查职责[19] - 续聘下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需对前一年度工作及执业质量全面客观评价[20]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处理[19] 文件保存 - 公司和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对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21]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3]
中达安(30063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8 20:4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3]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符合相关条件之一[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4]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5] -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5] - 过往任职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者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8]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2] 独立董事补选与罢免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3] - 公司应在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15]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部分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不少于15日[22]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其提供的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5]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应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公司相关责任与规定 - 公司应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32]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32]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8]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38] - 独立董事被公司免职且认为理由不当应向深交所报告[28]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0] - 公司应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0] - 独立董事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33] - 公司应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40]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