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太龙股份(300650)
icon
搜索文档
太龙股份(30065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17:16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规范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 联交易决策,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商业原则与关联人之间签订关联交易书面 合同,合同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三条 公司将关联交易合同的订立、变更及履行情况纳入企业管理,并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制度予以办理。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范围的界定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与公司具有下列关系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 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 1 公司与本条第(二)项所列法人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而形成本 条第(二)项所述情形的,仅因此不构成关联关系,但有本制度规定的其他 情形仍构成关联关系,如该法人的董事长、总经理或者半数以上的董事兼任 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 ...
太龙股份(300650) - 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17:16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 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制度。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主任委员在委员范围内由董事 会选举产生。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 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 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 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 ...
太龙股份(30065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17:16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行为, 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太龙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发行的股票或其他证券及其衍生 品种的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信 息。 ...
太龙股份(30065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17:16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五)本人因涉嫌与本上市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 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 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1 (四)上市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第一条 为加强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
太龙股份(300650)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4 17:16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旨在落实《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赋予总经理班子的职权, 明确其应履行的责任。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五条 副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一)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二)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相应的部门或工作; (三)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主管的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职责及分工 第三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 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条 为促进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 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 ...
太龙股份(300650)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17:16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 的管理控制,监督子公司行为,保证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经营,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太龙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权,或者持股 50%以下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 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子 公司的组织、战略、投资、生产、经营、财务、人事、信息披露等重要的 经营运作活动进行规范,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力度,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 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司的 重大事项管理。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 ...
太龙股份(30065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17:16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 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 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独立董 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 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当 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 ...
太龙股份(30065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14 17:16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 式和决策程序,促进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会工作效率及科学 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太龙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与职权 第三条 独立董事的工作制度由董事会另行制定,并由股东会通过。 第四条 董事会根据需要及在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设立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 员会制定工作制度,对委员会构成、职权及议事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规定,由董事 会审议批准。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 本所有关规定、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的规定履行职责,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太龙股份(300650) -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17:16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范围内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选择程序、候选人名单等提出建议。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人员。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 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 ...
太龙股份(30065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4 17:16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规范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投资行为,有效控制风险,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业务规则及《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 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一)向其他企业投资,包括单独设立或与他人共同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 增资、受让其他企业股权等权益性投资; (二)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向他人提供借款(含委 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不含证券投资或进行以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为基础 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 (三)其他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