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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勒新材(300700)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20:05
子公司类型 - 包括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持股超50%的公司等四类[2] 管理部门职责 - 证券投资部负责子公司总体管理及资料存档等[4] - 人力资源部负责子公司人力资源等监督管理[4] - 财务部负责子公司经营计划上报执行及财务监督等[4] 财务相关规定 -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更换报公司备案并接受培训[9] - 子公司按要求及时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10] - 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报送季度财报等[10] - 每月结束后7个工作日报送最近一期财报[10] 报告与计划 - 每年末编制年度报告和下一年度经营计划[14] - 经营计划受影响及时上报公司[14] - 月报每月结束后十日内上报,季报每季度结束十五日内上报[15] - 半年度报告每年7月15日前上报,年度报告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上报[15] 重大行为审议 - 子公司对外投资等重大行为需经相关审议[16] 人员备案 - 非经委派的子公司董监高任命后1个工作日内报公司备案[26] 制度相关 - 制度与法律等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等规定为准[3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30]
岱勒新材(30070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20:05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 - 涉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4][5]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8] 登记与报送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需登记,保存不少于十年[8] - 公司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0] 责任与生效 - 公司建立信息披露责任追究机制[1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解释修订[15]
岱勒新材(300700)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2 20:05
关联交易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7][8]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十七种事项[11]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特定股东需回避表决[15] 交易金额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7]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评估或审计[17] 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反担保[18]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超出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0] - 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20]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0] 豁免情况 - 公司参与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五类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四类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22] 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17]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18] - 交易导致被担保方成为关联人,存续关联担保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8] - 公司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9] - 公司向关联人高溢价购买资产等情况,交易对方应提供盈利担保或补偿承诺等[24] - 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外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审批并签订书面协议[25] - 本办法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30]
岱勒新材(300700)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20:05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6]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6] 审计委员会职权 - 行使监事会职权,事项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9] - 审核财务报告,关注重大问题,监督整改[11] - 提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审核费用合同[16]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季度一次,审计部提交报告[19] - 召集人或两名以上委员可要求临时会议[1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有效[23][24]
岱勒新材(30070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20:05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的最大 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并参照《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三)选择性透露或者发布信息, 或者存在重大遗漏; (四)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期或承诺; (五)未得到明确授权的情况下代表公司发言;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岱勒新材(300700)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20:05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特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人员选择并提出建议的专门机 构。 第二条 为确保提名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长沙岱勒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分之二的委员须为公司独立董 事。提名委员会委员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担任。 ...
岱勒新材(300700)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2 20:05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程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特 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是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基本行为准则。公司对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信息披露、 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
岱勒新材(300700)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20:05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为适应战略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 重大投资决策的专门机构。 第二章 人员构成 1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战 略委员会委员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规 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战略委员会委员不再担任公 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战略委员会委员资格。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 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新的委员人选。 在战略委员会委员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战略委员会暂停行 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二条 为确保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
岱勒新材(300700)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2 20:05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信息管理,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 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 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本办法 所称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是指公司出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的 股权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 ...
岱勒新材(30070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20:0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包括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 效的薪酬管理制度,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或"委员会"),作为制订和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评估 业绩指标的专门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分之二的委员须为公司 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独立董事担任。薪 酬与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