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勒新材(3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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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勒新材(300700)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2 20:05
担保定义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指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之和[2]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董事审议后报股东会审议[8]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报股东会审议[8]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报股东会审议[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报股东会审议[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报股东会审议[8]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 股东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表决,须经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11] 担保日常管理 - 公司财务部门为担保日常管理部门,应跟踪被担保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并定期向总经理报告[13]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工作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财务部应及时了解并告知董事长等[14] - 对外担保发生诉讼等突发情况,有关部门和被担保企业应在第一个工作日向财务部和总经理报告[15] - 对外担保债务到期,公司应督促被担保人偿债,未履行义务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追偿披露[15] 担保信息披露 - 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担保,应及时披露决议及担保总额[17] - 已披露担保事项出现特定情形时需及时披露,如被担保人到期十五个交易日内未还款等[18] 责任追究 - 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损害公司利益,应追究责任[16] - 全体董事对违规对外担保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16] - 担保合同审批决策等人员因决策失误或失职造成公司损失,应视情况追究责任[16] - 担保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应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6] 办法生效与解释 - 本办法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18][19]
岱勒新材(30070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20:05
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5]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0]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报告[10] 其他报告事项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报告[13]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该资产的30%需关注[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出现被质押等情形需报告[17] - 重大事件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此后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20] 信息报告制度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信息后24小时内将书面文件递交或传真给董事会秘书[21]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4]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需及时准确报送定期报告资料[24] 责任人与培训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指定联络人报证券部备案[25] -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督促重大信息收集等工作[25] - 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培训[25] 责任追究 - 重大信息瞒报等致事项未及时上报或失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 - 信息披露违规由负有报告义务人员承担责任[1] - 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或受处罚,公司将处分相关责任人直至追究法律责任[1] 制度说明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3] - 本制度与其他规定不一致时以其他规定为准[3] - 本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3] 公司信息 - 公司名称为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 - 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八月[4]
岱勒新材(300700) - 融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2 20:05
融资决策 - 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股东会在职权范围对融资事项决策[5] - 单笔融资不超2000万报总经理审批,年度累计不超净资产10%[7] - 单笔融资超2000万低于净资产20%报董事长审批,年度累计不超20%[7] - 单笔融资超净资产20%但不超50%报董事会审批,超部分交股东会审议[7] - 同一会计年度累计达总资产50%提交股东会审议[7] 其他规定 - 融资合同签署七日内报财务部门登记备案[12] - 已批准融资超期未签合同视为新事项,须重新审批[9] - 融资事项按规定披露,财务送资料,董秘负责披露[14] - 全体董事对违规融资损失担责,违规管理人员追究法律责任[16]
岱勒新材(30070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20:05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 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公司应当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 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如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会议的, ...
岱勒新材(300700)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20:05
互动易平台制度 - 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 -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投资者关系管理重要组成部分[4] - 董事会办公室为互动易平台对口管理部门[1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6]
岱勒新材(30070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20:05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5] - 特定情形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临时董事会会议[6]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发书面通知,临时提前三日,紧急情况不限[8]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不足三日顺延或需全体董事认可[9] 会议出席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1]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代表,董事会建议撤换[12]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3] 专门委员会 - 审计等委员会成员三名以上,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任召集人[3] - 董事会可按股东会决议设专门委员会[3] 决议通过 - 审议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票[17] - 审批对外担保需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且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7]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开会,决议经其过半数通过[17] - 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17] 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审议相同提案[18]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18]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以上[24] - “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27]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解释,股东会通过后施行修改[27] 日常事务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秘书兼任负责人[2]
岱勒新材(30070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2 20:05
董事会秘书聘任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4]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4]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一月内终止聘任[16]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月内完成聘任[17] 任职资格 - 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8]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谴责批评者不得担任[9] 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订相关管理制度[11] - 保管公司股东名册等资料及董事会印章[12] 工作细则 - 经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6]
岱勒新材(30070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20:05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重大事件界定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7]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交易价格[7]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交易价格[7]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高人员等[8] 档案及备忘录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1] - 知情人自获悉信息起5个交易日内交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1] - 公司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11] - 重大事项公开披露后5个工作日内报湖南证监局及深交所[16] 信息登记与流转 - 公司各主体指定专人登记知情人信息,报送时限为当日[13] - 内幕信息流转需审批,由主体负责人批准,董秘审核[13] 年报信息报送 - 公司向法定机构报送年报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13] 高送转定义 - 公司每十股送红股与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达或超五股为高送转[19] 信息报备 - 公司特定情形报送公告文件时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18] - 重大事项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表》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9] 核查与备案职责 - 董事会核查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董秘负责知情人备案[20] 信息保密 - 知情人依法披露前不得泄露信息和买卖股票[22] 自查与报送 - 公司在年报等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24] - 发现内幕交易等2个工作日内报深交所和湖南证监局[24] 违规处理 - 股东擅自披露信息公司追究责任[27] - 相关责任人未履职视情节降薪等[25] - 知情人违规董事会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27] - 证券服务机构违规公司解除合同并报送处理[26] - 股东等违规公司移送线索并追偿损失[2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 记录方式 - 内幕信息事项一事一记记录知情人档案[32]
岱勒新材(30070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20:05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决定是否召开临时股东会[4][9]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的5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的5日内发通知[8][9] 提案与通知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14] 会议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定后不得变更[1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需延期取消的至少2个工作日前公告[16]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其他规则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3] - 特定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4] - 股东违规买入股份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效总数[2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8]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28]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9] - 相关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4] - 股东会审议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3] -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会议需出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19]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报告工作,独立董事述职[22] - 会议登记在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情况前终止[30] - 公司按规定对法院判决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30]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公司及时处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0] - 规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等执行[32] - 规则中部分表述含本数规定[32]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3] - 规则经董事会议制定、股东会通过批准后生效及修改[33]
岱勒新材(300700)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2 20:0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核准首次公开发行2060万股,9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396,046,023元,发行股票每股面值1元,股份总数396,046,023股[7][14][16] 股权结构与股东权益 - 段志明等三人各持股19.31%,多家机构有不同持股比例[15] - 董事等任职期间、上市一年内、离职半年内股份转让有限制[26] - 特定股东有查阅、诉讼、提案等权利及相关要求[33][36][61] 公司决策与治理 - 重大交易、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需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44][45][49] - 股东会普通决议、特别决议通过条件不同[74][77]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相关委员会且有人员要求[100]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度、中期报告[14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不同阶段现金分红有占比要求[147][149] 其他规定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有通知债权人等程序[174][175][176] - 章程修改有情形、审批、公告等规定[187][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