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福股份(3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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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30071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6 21:17
总经理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 总经理权限 - 总经理可决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下金额的金融机构债务性融资[12]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18] - 遇特定情形,总经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总经理办公会议[18]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十年[16] - 总经理办公会议至少于召开前一天通知全体参会人员[21] 汇报机制 - 公司经营活动报告采取逐级上报方式,高级管理人员分工管理事项向总经理汇报[22] - 公司经营管理层原则上每周一次就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向总经理汇报[29] - 总经理应组织编制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并向董事会报告[30] 重大事项报告 - 公司遇重大诉讼等事件,总经理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31][32][33][34] 细则说明 - 工作细则“内”“以下”含本数[24]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26]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
永福股份(30071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6 21:17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办法规范行为[2]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5] - 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7] 管理与审批 - 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秘组织协调,董办办理事务[8] - 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董事长作最终决定[9] 登记与报送 - 董秘登记入档,董办保存登记材料不少于十年[14] - 应登记豁免方式等事项,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材料[9][10] 责任与生效 - 违规处理或未及时披露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2]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5] 知情人规定 - 知情人遵守规定,负有保密等多项义务[18] - 违反承诺愿承担法律责任[18]
永福股份(30071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6 21:1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及期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7] - 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过出方、过入方任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25%[16]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份[7]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份[7]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分别在股东会、董事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0] - 现任董高个人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10] 股份变动报告 - 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1] - 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1]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2] 股份锁定与转让基数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16] - 因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6] - 当年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总数作次年可转让基数[16] - 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9] 其他规定 - 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不得减持股份[13] - 有限售条件股份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19] - 锁定期间股份相关权益不受影响[1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股份数据并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9]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3]
永福股份(300712) -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21:17
投资决策权限 - 公司投资决策分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四个层次[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披露[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交易计算原则 - 同一或相关标的投资按类别和标准分别计算交易金额[7] - 购入、出售资产按较高者计算,累计达30%提交股东会[9] 特殊交易规定 - 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占比,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0] - 部分交易可免于履行审议披露程序[11] 部门职责 - 投资管理部门执行经审议批准的投资项目[16]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项目信息披露[16] - 财务部制定资金配套计划并调配资金[16] - 审计部对投资项目进行内部审计[16] 制度相关 - 制度中“以上”“以内”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8]
永福股份(300712) -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6 21:17
内部控制适用范围 - 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重大影响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2] 内部控制责任主体 - 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批准评价报告并对其真实性负责[4] 内部控制评价原则与要素 - 评价应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和客观性原则[10] - 围绕五要素进行评价[11] 内部控制评价流程 - 审计部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应包含评价工作[13] - 评价工作组收集有效性证据[14] 内部控制缺陷分类与认定 - 按成因、表现形式和影响程度分类[15] - 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有不同判断标准[15][16] - 重大缺陷最终认定及问责由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负责[16] 内部控制缺陷报告与整改 - 一般、重要缺陷至少每年报告一次,重大缺陷立即报告[17] - 存在整改事项的15个工作日内书面上报整改情况[18]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审计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报告[19] - 基准日为12月31日,基准日后4个月内报出[19] 内部控制文件资料保存 - 评价有关文件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年度报告永久保存[20]
永福股份(300712)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21:17
财务资助定义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等行为,资助对象为持股超50%且无特定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除外[2] 审批流程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及时披露信息[4] - 特定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 资助限制 - 不得为规定的关联法人、自然人提供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资助有条件限制[5] - 对控股子公司、非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5] 披露要求 - 披露资助事项需公告财务资助概述、被资助对象情况等内容[6] - 已披露资助事项出现问题需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措施[8] 风险管控 - 对外提供资助前,财务部调查风险,审计部审核评估和检查合规性[10] - 逾期财务资助款项收回前,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资助[9] 责任追究 - 违反制度对外资助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追究有关人员经济责任,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13]
永福股份(300712)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21:17
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设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5] - 审计部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设审计部负责人一名[5] 审计工作汇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8] 审计检查工作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出具报告[8] 审计工作流程 - 审计部负责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上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13] - 审计组应在实施审计三个工作日前向被审计单位发送审计通知书[13] - 审计工作底稿由内部审计人员按审计项目内容逐项逐事编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14] - 审计组应根据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汇总形成审计报告并提交审计部,提交前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14] - 被审计单位应在收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7日内送交书面意见[15] - 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报告15个工作日内报送执行情况[15] - 审计部可在审计报告送达3个月内跟踪检查整改情况[15] - 审计事项已完成资料次年第一季度移交档案管理部门[15] 内部控制报告 - 董事会应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8]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评价意见[18]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等情况,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8] 奖惩制度 - 执行制度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20] - 违反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及内部审计人员将受相应处罚[20][21]
永福股份(30071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6 21:17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董事长为当然成员[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任期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辞职六十日内补选[6] 提名委员会职责 - 就提名任免等向董事会提建议,审查被提名人资格[9] 董事高管选任 - 需经多道程序,董事长候选人有任职经历要求[13][14] 会议相关 -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通过[1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9]
永福股份(30071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21:17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属于关联人[7][8]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0]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1] - 关联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11] 关联交易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通过[1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3] 关联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担保,对方需提供反担保[15]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关联方担保议案,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其他股东半数以上通过[15] 关联财务资助规定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参股公司按比例资助除外[15]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7] - 连续十二个月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7] - 可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审议披露[17]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17]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7] 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提交股东会审议,如公开招标等[19]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按关联交易方式履行义务,如现金认购证券等[19] 关联交易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21] 制度相关说明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少于”“超过”不含本数[23]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4]
永福股份(3007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6 21:17
内幕信息界定 -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报送要求 - 内幕信息首次依法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送知情人档案[9] - 重大事项应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2] -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4]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知情人档案[14] 其他规定 - 本办法适用于下属各部门及子公司[2]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内幕信息日常工作[3] - 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6] - 拒绝股东无合理理由要求的未公开信息[18] - 筹划重大事项启动前做好保密预案并签协议[19] - 知情人违规公司将视情节处分[22] - 保留对擅自披露信息股东的追责权利[22] - 2个交易日内报送违规情况及处理结果并披露[23] - 知情人档案一事一记[28]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涉及人员签名确认[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