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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3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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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30071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6 21:17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时间为2025年11月[1] 管理原则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4]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多项内容[6] - 公司应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7] 渠道建设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7] - 公司应保证对外联系渠道畅通,及时答复反馈投资者信息[8] - 公司应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利用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活动[8] 股东权益支持 - 公司应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及相关维权活动[9] 说明会召开 - 公司应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现金分红等说明会[12]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14] 调研接待 - 公司接待调研应妥善开展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 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需其出具证明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7] 互动平台交流 - 公司应通过互动易平台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指派专人处理信息[20]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保证公平、真实、准确、完整[22] 工作职责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等多项职责[25] 管理负责人与部门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是专职部门[26] 工作规范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出现违规情形[26] - 公司应对非正式公告方式传达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查[28] - 公司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系统性培训[28] 人员素质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技能[28] 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应包含参与人员、时间、地点、交流内容等[29]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30]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及时编制活动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30] - 活动记录表应包含参与人员、时间、地点、形式、交流内容等[30] 违规责任 -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造成损失应赔偿公司损失[32] - 公司外部机构和人员违规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追究责任[32] 办法执行与解释 -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34]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6]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36]
永福股份(300712)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6 21: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6]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7]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9]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职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9] - 提前解除独立董事职务需披露理由[9]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9][1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 - 特定事项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8]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3]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的资料至少保存10年[2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0]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32]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的费用[35] - 给予独立董事与职责适应的津贴[35] 细则相关 -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39]
永福股份(30071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6 21:17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办法规范行为[2]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5] - 原因消除应及时披露暂缓、豁免的商业秘密[7] 管理与审批 - 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秘组织协调,董办办理事务[8] - 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董事长作最终决定[9] 登记与报送 - 董秘登记入档,董办保存登记材料不少于十年[14] - 应登记豁免方式等事项,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材料[9][10] 责任与生效 - 违规处理或未及时披露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2]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5] 知情人规定 - 知情人遵守规定,负有保密等多项义务[18] - 违反承诺愿承担法律责任[18]
永福股份(30071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6 21:1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及期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7] - 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过出方、过入方任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25%[16]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份[7]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份[7]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分别在股东会、董事会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0] - 现任董高个人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10] 股份变动报告 - 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1] - 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1]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2] 股份锁定与转让基数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16] - 因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6] - 当年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总数作次年可转让基数[16] - 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9] 其他规定 - 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不得减持股份[13] - 有限售条件股份满足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19] - 锁定期间股份相关权益不受影响[1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股份数据并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9]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3]
永福股份(30071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6 21:17
总经理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 总经理权限 - 总经理可决定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下金额的金融机构债务性融资[12]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18] - 遇特定情形,总经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总经理办公会议[18]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为十年[16] - 总经理办公会议至少于召开前一天通知全体参会人员[21] 汇报机制 - 公司经营活动报告采取逐级上报方式,高级管理人员分工管理事项向总经理汇报[22] - 公司经营管理层原则上每周一次就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向总经理汇报[29] - 总经理应组织编制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并向董事会报告[30] 重大事项报告 - 公司遇重大诉讼等事件,总经理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31][32][33][34] 细则说明 - 工作细则“内”“以下”含本数[24]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规定为准[26]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
永福股份(30071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6 21:17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5]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通知,特殊情况除外[8] 会议变更与出席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不足三日需顺延或获全体董事许可[9]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董事可书面委托他人,一人不超两委托[10][13][16] 会议方式与表决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非现场,不得表决未通知提案,一人一票[16][18][20] - 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关联交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3] 会议记录与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档案由秘书负责,决议公告按规则办理[26][25] 股东权益与生效 - 股东可请求认定违法决议无效或撤销违规决议,规则股东会通过生效[27][28][31]
永福股份(300712) -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21:17
投资决策权限 - 公司投资决策分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四个层次[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披露[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交易计算原则 - 同一或相关标的投资按类别和标准分别计算交易金额[7] - 购入、出售资产按较高者计算,累计达30%提交股东会[9] 特殊交易规定 - 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占比,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0] - 部分交易可免于履行审议披露程序[11] 部门职责 - 投资管理部门执行经审议批准的投资项目[16]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投资项目信息披露[16] - 财务部制定资金配套计划并调配资金[16] - 审计部对投资项目进行内部审计[16] 制度相关 - 制度中“以上”“以内”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18]
永福股份(300712)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21:17
财务资助定义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偿对外提供资金等行为,资助对象为持股超50%且无特定关联人的控股子公司除外[2] 审批流程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并决议,及时披露信息[4] - 特定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4] 资助限制 - 不得为规定的关联法人、自然人提供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资助有条件限制[5] - 对控股子公司、非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5] 披露要求 - 披露资助事项需公告财务资助概述、被资助对象情况等内容[6] - 已披露资助事项出现问题需及时披露相关情况及措施[8] 风险管控 - 对外提供资助前,财务部调查风险,审计部审核评估和检查合规性[10] - 逾期财务资助款项收回前,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资助[9] 责任追究 - 违反制度对外资助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追究有关人员经济责任,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13]
永福股份(300712)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6 21:17
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设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5] - 审计部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设审计部负责人一名[5] 审计工作汇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8] 审计检查工作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出具报告[8] 审计工作流程 - 审计部负责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上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13] - 审计组应在实施审计三个工作日前向被审计单位发送审计通知书[13] - 审计工作底稿由内部审计人员按审计项目内容逐项逐事编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14] - 审计组应根据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汇总形成审计报告并提交审计部,提交前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14] - 被审计单位应在收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7日内送交书面意见[15] - 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报告15个工作日内报送执行情况[15] - 审计部可在审计报告送达3个月内跟踪检查整改情况[15] - 审计事项已完成资料次年第一季度移交档案管理部门[15] 内部控制报告 - 董事会应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8]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评价意见[18]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等情况,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8] 奖惩制度 - 执行制度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20] - 违反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及内部审计人员将受相应处罚[20][21]
永福股份(300712) -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1-26 21:17
内部控制适用范围 - 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重大影响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2] 内部控制责任主体 - 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批准评价报告并对其真实性负责[4] 内部控制评价原则与要素 - 评价应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和客观性原则[10] - 围绕五要素进行评价[11] 内部控制评价流程 - 审计部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应包含评价工作[13] - 评价工作组收集有效性证据[14] 内部控制缺陷分类与认定 - 按成因、表现形式和影响程度分类[15] - 财务报告与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有不同判断标准[15][16] - 重大缺陷最终认定及问责由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负责[16] 内部控制缺陷报告与整改 - 一般、重要缺陷至少每年报告一次,重大缺陷立即报告[17] - 存在整改事项的15个工作日内书面上报整改情况[18]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审计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报告[19] - 基准日为12月31日,基准日后4个月内报出[19] 内部控制文件资料保存 - 评价有关文件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年度报告永久保存[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