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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伦股份(3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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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伦股份(300715)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6:46
第三条 参股公司是指公司持股比例未达到50%且不具备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的参股公司,参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四条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以其持有的股权份额, 依法对子公司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及股权处置等股东权利, 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五条 子公司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对公司和其他出资者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 的经营管理行为,促进子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维护公 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 ...
凯伦股份(30071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6:46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 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公 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 ...
凯伦股份(300715)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5 16:46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 第一章 | | 总则 1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 股份 2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3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5 | | 第一节 | | 股东的一般规定 5 | | 第二节 |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8 | | 第三节 |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四节 | | 股东会的召集 13 | | 第五节 |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六节 | | 股东会的召开 16 | | 第七节 |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3 | | 第一节 |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3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6 | | 第三节 | | 独立董事 30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3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5 |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6 | | | | 第一 ...
凯伦股份(30071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6:46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凯伦 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 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 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本工作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第 ...
凯伦股份(30071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6:46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 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总 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有关经营 ...
凯伦股份(30071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6:46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 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监管。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 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应当及时要 求归还,并披露占用发生的原 ...
凯伦股份(300715) - 大宗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6:46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货套期 保值的管理,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销售和生产采购计划,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以下简称 "期货交易"),以抵消现货市场交易中存在的价格波动风险,稳定采购成本,保 障公司业务稳步发展。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 相关的产品或者所需的原材料。 第三条 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 司")。子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 制度。 第四条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减少因生产 ...
凯伦股份(300715)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6:46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 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 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方如在股东会上享有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均应对关联交易事 项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 决 ...
凯伦股份(30071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6:46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 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师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包括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
凯伦股份(30071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6:46
公司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董事协助 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董事的行为,理顺公司管理体 制,明晰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建立规范化的董事会组织架构及运作程序,保障公 司经营决策高效、有序地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江 苏凯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江苏凯 伦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及 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董事会的组成和组织机构 第三条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