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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国科(3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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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国科: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2-04 16:57
关联交易审议 - 独立董事同意将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议案提交会议审议[2] - 独立董事认为增加额度是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需要[2] - 关联董事审议该议案时应回避表决[2] 日期信息 -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署日期为2023年12月1日[3]
新余国科: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4 16:57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2月4日举行[1] - 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3年11月28日发出[1] - 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1] 议案审议 - 审议《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2] - 关联人员回避表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新余国科: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4 16:57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4日在新余市仙女湖区观巢镇松山江村新余国科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举行。 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以邮件、电话、微信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有根先生主持,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应出席 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其中黄勇、杨超、雷恒池、熊进光、廖义刚先生以视频方式 参加会议,其他董事均参加现场会议,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讨论,记名 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证券代码:300722 证券简称:新余国科 公告编号:2023-039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经研究,鉴于公司实际 ...
新余国科: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3-12-04 16:57
公司与独立董事沟通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和重大事项[2] 独立董事核查工作 - 核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年审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2] 财务资料提交 - 财务负责人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及资料[2] 独立董事会议安排 - 公司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2] 独立董事意见相关 - 对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有异议陈述理由并披露[3][4] - 经全体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费用公司承担[4] - 关注年报信息保密,对损害权益事项发表意见[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4]
新余国科: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2-04 16:57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的公允性,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三)由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 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司与上述第二项所列法人受同 ...
新余国科: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3-12-04 16:57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相关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 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四条 公司制订募集资金计划时应谨慎地考虑自身运用资金的能力和资 产负债结构,募集资金的数量、用途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 关文件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应对募集资金投向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 权 ...
新余国科: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2023-12-04 16:57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增加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预计 2023 年度公司与江西大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大成国资公司")、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军工集团")及其控 制的子公司(子企业)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3,370.00 万元。关联 董事金卫平、黄勇、杨超先生回避表决。关联监事陈东先生、肖凌云女士回避表决,该 ...
新余国科: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2023-12-04 16:57
会议召集 - 定期会议提前10天、不定期会议提前3天通知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不受限[3][4] 会议表决 - 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多样[4] 审议规则 - 部分事项经独董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4] - 行使特别职权需会议过半数同意并及时披露[4] 会议安排 - 董事会秘书安排,有记录,独董签字[5][11] 其他 - 会议可研究征集股东权利等事项[4][5] - 公司提供便利、承担费用[7] - 规则自董事会通过生效,由其解释[8][9]
新余国科: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2023-12-04 16:57
关联交易决策 - 公司拟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 - 增加额度是合理预测,以公允价格交易,不损害股东利益[2]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独立董事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2] 独立意见 - 独立意见出具人有雷恒池、熊进光、廖义刚[3] - 独立意见签署日期为2023年12月4日[3]
新余国科: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04 16:57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 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行为,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法 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西新余国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股 东大会不得将法定由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授予董事会行使。 第三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西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西证监局")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