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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浪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8 16:16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 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立日期 | 2011 年 7 月 18 组织形式 | 日 | | | 特殊普通合伙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 | 号 | | |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 | | | 人 238 | | 上年末执业人员 | 注册会计师 | | | | | 2,272 人 ...
锦浪科技: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4-28 16:16
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科技"或"公司")对全资子(孙) 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孙) 公司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名称:宁波锦浪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25MA2GQ6CY8F 住所:浙江省象山县东陈乡滨海工业园金通路 57 号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1、为发挥各级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市场融资功能,满足日常经营的流 动资金需求,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锦浪科技")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 司拟为各级全资、控股子(孙)公司向 ...
锦浪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8 16:14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星期四)在浙江省象山县经济开发区滨海工业园金开路 18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通过 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4 人)。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王一鸣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王一鸣先生向董事会汇报了 2023 年度工作情况。与会董事一致 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
锦浪科技: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离职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04-28 16:14
证券代码:300763 证券简称:锦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离职及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 | --- | |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孙小淇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孙小淇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孙小淇女士辞职后 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孙小淇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 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孙小淇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 表示感谢。 联系电话:0574-65802608 传真:0574-65781606 电子邮箱:ir@ginlong.com 特此公告。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附件:简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林梦丽 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
锦浪科技: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4-28 16:14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产品出口及设备、原材料的进口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英镑和欧元等, 汇率波动产生的损益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锁定购汇成本,降低汇 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 同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与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货币互换、远期购汇、结售汇、 外汇互换、外汇货币掉期、利率掉期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既可采取 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 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 2、业务额度 3、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均为其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4、期限及授权 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自本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
锦浪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8 16:14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 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 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 ...
锦浪科技: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8 16:14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 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加强和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 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结合《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对外进行的主业范围投资和非主业 投资的统称。 主业范围投资是指投资于公司主营业务以及延伸产业链(包括产品的延伸或 技术的延伸)为目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产品的生产、销售、贸易和服务。 非主业投资包括: (一)对外股权投资,是指跟主业无关的,公司与其他法人实体新组建公司、 购买其他法人持有的股权或对其他公司进行增资,从而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所进行 的投资; (二)证券投资,是指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股票转让活动买卖上市交易的 股票以及购买基金、国债 ...
锦浪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亮)
2024-04-28 16:14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郑亮)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 年度,本人郑亮作为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锦浪 科技")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和要求,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2023 年度,本 人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会议相关议 案,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行使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 的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作用,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现 将 2023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郑亮,男,198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毕 业于武汉理工大学热能与动 ...
锦浪科技: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8 16:14
目 录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第 1—2 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4403 号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浪科技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锦浪 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锦浪科技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
锦浪科技: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04-28 16:14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关 于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廣州 昆明 天津 成都 寧波 福州 西安 南京 南寧 济南 重庆 香港 巴黎 马德里 硅谷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HANGZHOU GUANGZHOU KUNMINTG TIANJIN CHENGDU NINGBO FUZHOU XI'AN NANJING NANNING JINAN CHONGQING HONG KONG PARIS MADRID SILICON VALLEY 北京市朝陽區東三環北路 38 號泰康金融大廈 9 層 郵編:100026 9/F, Taikang Financial Tower, 38 North Road East Third Ring,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6, China 電話/Tel: (+86)(10) 6589 0699 傳真/Fax: (+86)(10) 6517 6800 網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四年四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