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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浪科技(300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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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分类引导新能源消纳,创业50ETF(159682)盘中涨近1%,亿纬锂能等储能股走高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11 10:20
创业50ETF市场表现 - 11月11日创业50ETF盘中震荡走高,截至发稿上涨0.82%,成交额超5700万元 [1] - 成分股中江波龙涨超7%,阳光电源、锦浪科技、亿纬锂能、宁德时代等储能概念股走高 [1] - 11月10日创业50ETF收跌,但逆势“吸金”9905万元 [1] 创业50ETF投资组合 - 创业50ETF跟踪创业板50指数,行业配置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技术服务业 [1] - 跟踪指数权重股包括宁德时代、东方财富、新易盛、中际旭创、胜宏科技、汇川技术、阳光电源、天孚通信等 [1] - 该ETF配置了场外联接基金:联接A(017949)、联接C(017950) [1] 新能源政策动态 - 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 [1] - 指导意见聚焦新能源大规模开发与高质量消纳,提出分阶段目标及七大重点任务 [1] - 旨在构建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支撑碳达峰及国家自主贡献目标 [1] - 能源领域专家和企业负责人表示,分类引导各类新能源有序发展、增强新型电力系统适配能力将成为关键 [1] - 发电、电网、输配电设备制造等领域的大型央企已推进相应布局 [1] 储能行业增长前景 - 东吴证券预计全球储能装机明年增长40%-50%,未来三年复合增长率30%-50% [2] - 增长驱动因素包括国内容量补偿电价逐步出台和海外新兴市场持续增长 [2] - 继续看好大储、大储集成和储能电池龙头 [2]
今日10家公司披露回购进展
新浪财经· 2025-11-08 09:19
股票回购总体情况 - 11月8日共有10家公司发布11个股票回购相关进展 [1] - 进展类型包括首次披露预案、股东大会通过及方案实施完毕 [1] 首次披露回购预案 - 锦浪科技首次披露回购预案,拟回购金额最高,不超过309.36万元 [1] 股东大会通过回购预案 - 运机集团回购方案获股东大会通过,拟回购金额最高,不超过37.41万元 [1] 已实施完毕回购方案 - 当日有8家公司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1] - 其中4家公司回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 [1] - 瑞康医药已完成回购金额最高,达1.01亿元 [1] - 拉卡拉已完成回购金额为8757.22万元 [1] - 四川美丰已完成回购金额为7000.0万元 [1]
锦浪科技: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11-07 22:12
公司治理结构变动 - 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2] - 原监事会职责将改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2] - 将原“战略委员会”调整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在其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环境、社会及治理相关职责 [2] 组织架构调整目的 - 调整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治理管理运作水平 [2] - 调整是为了更好地适应战略发展需要,持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2] - 调整亦旨在提升公司专业化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 [2] 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 本次组织架构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2]
锦浪科技:11月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07 21:17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第四届第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包括《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在内的文件 [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100%来源于光伏行业 [2] 公司市值信息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341亿元 [3]
锦浪科技:拟使用不超10.0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07 19:53
公司财务决策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 - 资金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结构性存款等产品 [1] - 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1] 资金使用影响 - 公司表示该现金管理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 [1] - 公司表示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1] 公司治理程序 - 该议案于2025年11月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1] - 该议案于同日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1]
锦浪科技(300763) -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11-07 19:48
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 2024年1月16日作废26名离职激励对象的130,0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 - 2024年4月25日作废2022年激励计划中52.5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7] - 2024年10月28日拟作废27名离职激励对象的14.42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7] - 2025年4月27日作废2022年激励计划中40.3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7] - 2025年11月6日拟作废8名离职激励对象的5.6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8] - 2022年因8名激励对象离职拟作废5.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9]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 2024年因8名激励对象离职拟回购注销16.1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55.64元/股加利息[11] - 2024年因5名激励对象离职及业绩未达标拟回购注销123.945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55.64元/股加利息[13] - 2024年因11名激励对象离职拟回购注销11.41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55.64元/股加利息[14] - 2025年因11名激励对象离职及业绩未达标拟回购注销121.955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55.64元/股加利息[16] - 2025年因9名激励对象离职拟回购注销5.56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55.64元/股加利息[17] - 2023年因9名激励对象离职拟回购注销5.56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55.64元/股加利息[19] 其他 - 2023年和2024年权益分派均为每10股派现2元(含税),不影响回购价[20] -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398113845股减至398058245股[21]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由76604740股减至76549140股,占比从19.24%降至19.2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变,占比从80.76%升至80.77%[21] -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稳定性和经营业绩、财务状况[23] - 公司将申请注销回购限制性股票,未完成前暂不影响总股本数[23] - 国浩律师认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作废取得必要批准授权,符合相关规定[26] - 北京德恒律师认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取得必要批准授权,符合相关规定[26]
锦浪科技(300763)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11-07 19:48
资金募集 - 公司发行可转债16765838张,总额16.765838亿元,净额16.6217223871亿元[1] - 截至2025年10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687.18万元,余额160530.06万元[4] - 募投项目总投资179992.81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67658.38万元[6] 资金管理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不超10亿闲置募资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7] - 闲置募资拟投期限不超12个月的协定存款等保本型产品[8]
锦浪科技(300763)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11-07 19:48
资金募集 - 公司发行可转债1676.5838万张,总额16.765838亿元,净额16.6217223871亿元[1] 资金使用 - 截至2025年10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687.18万元,余额160530.06万元[4]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1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5][6][7][9] 项目投资 - 分布式光伏电站等6个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共167658.39万元[5] 财务影响 - 部分募集资金补流预计节约财务费用4500万元左右[6]
锦浪科技(300763) -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2025-11-07 19:47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200 号华峰国际商务大厦 10-11 楼 邮编:310016 电话:(+86)0571-86508080 传真:(+86)0571-8735775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 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 德恒 12F20230276-7 号 致: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锦浪科技或公司)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委托协议》,接受锦浪科 技委托担任其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 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 ...
锦浪科技(300763) -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5-11-07 19:47
激励计划进程 - 2022年10月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0][11] - 2022年11月会议审议通过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12] 限制性股票作废 - 2024 - 2025年多次会议审议通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13][15][16][17][18][19][20] - 8名离职激励对象5.6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