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安科技(300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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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科技(300784) -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5-06-03 19:47
股本结构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42,177,600股,发行后为56,237,600股[4] - 截至披露日,无限售流通股14,060,000股占25%,限售股42,177,600股占75%[4] 限售股解除 -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15户[3] - 解除限售股份3,817,600股,占比6.7883%[3] - 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6月9日[3] - 实际可上市流通2,868,850股,占比5.1013%[12] 股东情况 - 陈荣平、陈军等股东申请解除限售及可流通股数[13] - 董事陈军等董监高可上市流通股数及占比[15] 股份变动 - 限售股、董监高锁定股、首发前限售股、无限售股变动情况[19] 保荐意见 - 保荐机构对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无异议[20]
利安科技(300784)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利安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5-06-03 19:47
上市及股本情况 - 公司2024年6月7日上市,发行1406万股,发行后总股本5623.76万股[1] - 限售股4217.76万股占75%,无限售股1406万股占25%[1] 限售股解除情况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381.76万股,涉及15名股东,占总股本6.7883%[2] - 实际可流通286.885万股,占5.1013%[2]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6月9日[2] 股东承诺情况 - 法人股东旗山中智承诺12个月及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相关股份[5] - 股东陈军承诺锁定期满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6个月内不转让[6] - 股东陈荣平、余黛承诺锁定期满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6个月内不转让[7] - 11名自然人股东承诺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相关股份[8] 股东持股及流通情况 - 陈军持有公司股份45.5万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数为113,750股[1] - 余黛持有公司股份3万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数为7,500股[1] - 陈荣平持有公司股份78万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数为195,000股[1] 股份变动情况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变动前数量42,177,600股占比75.00%,变动后数量39,308,750股占比69.90%[19] - 董监高锁定股变动后数量948,750股,占比1.69%[19]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变动前数量14,060,000股占比25.00%,变动后数量16,928,850股占比30.10%[19]
利安科技(300784)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5-05-23 16:01
资金管理额度 - 公司可使用不超过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1] 近期投资情况 - 2025年5月22日起息4800万元大额存单,2025年6月22日到期,预计年化收益率0.90%[1] - 2025年5月21日存入4700元大额存单,固定利率0.90%[11] 协定存款合同 - 与中国银行奉化支行协定,50万以上执行协定存款利率加35BP,2024.8.6 - 2025.6.25[8] - 与招商银行宁波奉化支行协定,50万以上执行协定存款基准利率减10BPs,2024.8.6 - 2025.6.24[8] 其他结构性存款 - 2024.7.5起息6855万元挂钩型结构性存款,2024.8.5到期,预计年化收益率1.2%或2.4%[9] - 2024.7.4起息3000万元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32天结构性存款,2024.8.5到期,预计年化收益率1.65%或2.25%[9] 风险与措施 - 投资风险包括市场波动、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操作和监控风险[4] - 风险控制措施包括遵守审慎原则、跟踪投向、内部审计监督等[5] 资金管理影响 - 公司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不影响日常经营,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6]
利安科技(300784)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2)
2025-05-22 16:01
现金管理额度 - 公司可使用不超过1.8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1] 大额存单认购 - 公司认购中国银行奉化支行4700万元大额存单,2025年5月21日起息,6月21日到期,预计年化收益率0.90%[1] 协定存款情况 - 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多笔单位协定存款,不同金额执行不同利率,有不同起息日和到期日[8] 结构性存款认购 - 公司多笔认购中国银行、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金额、起息日、到期日、预计年化收益率各不同[9][10][11]
利安科技(300784) - 300784利安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516
2025-05-16 16:42
公司经营情况 - 2024 年营收增长 9.01% 至 5.12 亿元,净利润下滑 13.07% 至 6581.15 万元,原因是人工工资上涨和越南利安投产初期产能未完全释放 [1] 技术研发成果 - 与浙江大学合作研发现已申请并公开软件著作权 10 项、发明专利 8 项 [1] - 全景环带透镜(PAL)成像系统成品已开发完成,将进入小批量测试阶段 [1] - 小驴伴应用系统正在景区测试中 [1] - 食品级高分子材料项目已进入小批量生产阶段并已投放市场 [1] - 注塑件缺胶和表面缺陷视觉检测已应用于公司注塑成型生产环节 [1] 外部政策影响 - 公司直接出口到美国的产品占比较低,将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及政策调整保障稳健经营 [3] 客户风险应对 - 发挥技术和产品优势,积极开发优质新客户以降低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较高带来的风险 [4] - 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与罗技集团合作的广度与深度,增强客户粘性和合作稳定性 [4] 业务发展策略 - 努力保持传统注塑业务稳健增长,加大在新能源汽车配件领域的投入力度 [5]
利安科技(300784)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5-05-14 16:01
资金管理 - 2024年6月26日同意用不超1.8亿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2] 存款认购与赎回 - 赎回2499万元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5.4.1起息,2025.5.14到期,年化0.85%,收益2.50万元[3] - 2024年7 - 11月多次认购中行、招行结构性存款并到期赎回[5][6] - 2025年购买多笔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期限及收益率不同[7]
利安科技: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12 19:11
权益分派方案 - 以总股本56,237,6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人民币(含税)[1] - 香港市场投资者及QFII/RQFII每10股实际派发1.8元 境内个人投资者按持股期限差异化征税[1] - 现金分红总额固定 若实施前总股本变动将按比例调整分配方案(本次股本未发生变化)[2] 实施时间安排 - 股权登记日确定为2025年5月19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20日[2] - 派发资金将于2025年5月20日通过托管机构直接划入股东资金账户[2] 分派对象与范围 - 分派对象为2025年5月19日深交所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股东[2] - 自派股东若因股份减少导致派发不足 相关责任由公司自行承担[2] 税务处理细则 - 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每10股需补缴税款0.2元 超过1年免征[2] - 证券投资基金香港份额持有人按10%征税 内地份额持有人实行差异化税率[1]
利安科技(300784) -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5-05-12 18:31
资金管理决策 - 公司2024年6月26日同意用不超1.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2] 存款操作 - 公司赎回2401万元人民币结构性存款,2025年4月1日起息,5月12日到期,年化收益率2.9%,收益7.82万元[3] 存款购买 - 2024年7 - 8月,公司购中国银行6855万元、招商银行3000万元结构性存款[5] - 2024年10 - 12月,公司购中国银行8390万元、3376.1万元等结构性存款[6] - 2025年1 - 4月,公司购中国银行2967万元、2401万元等结构性存款[6] - 2025年2 - 4月,公司购多笔2499等人民币结构性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7]
利安科技(300784) -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5-12 18:30
证券代码:300784 证券简称:利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6,237,6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 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 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 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0000 ...
利安科技(300784) -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之见证意见
2025-05-09 19:45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之 见证意见 遮恆上海津師事務所 DEHENG SHANGHAI LAW OFFICE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 见证意见 德恒 02G20240192-00007 号 致: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接受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委托,指派本所见证律师对公司于 2025年5月9日下午 13:45 召开的 2024 年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本见证意见。 上海市东大名路 501 号上海白玉兰广场办公楼 23 层 电话: 021-55989888/55989666 传真: 021-5598 9898 邮编: 200080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宁波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之见证意见 为出具本见证意见,本所及本所见证律师声明如下: 本所见证律师依据本见证意见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