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利安科技(300784)
icon
搜索文档
利安科技: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8-15 20:42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406万股,发行价28.3元/股,募资39789.8万元,净额33154.93万元[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资累计使用10084.99万元,利息收入3.59万元,实际结余25431.39万元[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6个募资专户合计余额25431.39万元[6][8] 项目投资情况 - 滨海玩具日用品扩产项目承诺投资17574.99万元,调整后9097.14万元,本报告期投入2896.73万元,进度31.84%[17] - 滨海汽车配件扩产项目承诺投资14095.49万元,调整后10000万元,本报告期投入4145.02万元,进度41.45%[17] - 滨海医疗器械扩产项目承诺投资6989.73万元,调整后3000万元,本报告期投入0元[17]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5721.23万元,截至目前投入3000万元[18] - 消费电子注塑件扩产项目承诺投资9671.38万元,截至目前投入8057.79万元,进度37.77%[18] - 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10000万元[18]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承诺投资64052.82万元,截至目前投入33154.93万元,已置换10084.99万元[18] 其他情况 - 公司募投项目未出现异常,无变更募投项目情况[10][12] - 2024年上半年使用募资无违规情形[1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投项目未达预定可使用状态,无承诺效益[18] - 2024年6月26日,公司通过募资置换自筹资金议案[18] - 公司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自筹资金合计10512.01万元[18][19]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未使用募资存放于专户[19]
利安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4-08-15 20:42
会议时间 -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9月2日下午2:00 - 3:30[2]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9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18]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9月2日9:15—15:00[20] 股权与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8月27日[3] - 登记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9:00 - 16:00,地点为公司证券部[7] 会议相关 -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单独统计披露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5][6] - 会议联系人单国轩,电话0574 - 88687377,传真0574 - 88687376,邮箱lian@nblian.com[9] - 网络投票代码350784,简称利安投票[15]
利安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15 20:42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7位董事全部出席[1] 议案审议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六项议案均7票同意通过[2][5][7][8][10] 股东会安排 - 公司决定于2024年9月2日14:00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10]
利安科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09 18:03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104名,代表股份39,757,894股,占比70.6963%[6] - 中小投资者98名,代表股份522,894股,占比0.9298%[7]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总同意39,704,594股,占比99.8659%[9]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同意39,705,094股,占比99.8672%[11]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总同意39,704,594股,占比99.8659%[12]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同意39,702,394股,占比99.8604%[14] 其他情况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德恒上海律师见证[21] - 律师认为会议决议合法有效[21] - 公告发布于2024年8月10日[25]
利安科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利安科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见证意见
2024-08-09 18:03
会议安排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9] - 2024年7月24日披露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9] - 现场会议于2024年8月9日下午2:00召开[9]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8月9日上午9:15 - 9:25、9:30 - 11:30、下午13:00 - 15:00[9]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8月9日9:15 - 15:00[9] 参会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7人,代表39,625,000股,占比70.4600%[13] -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计104人,代表39,757,894股,占比70.6963%[13] - 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出席,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13]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通过[16]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某议案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同意39,704,594股,占比99.8659%[17] - 中小投资者对上述议案同意469,594股,占比89.8067%[17]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同意39,705,094股,占比99.8672%[18] - 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同意470,094股,占比89.9024%[18]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同意39,704,594股,占比99.8659%[20] - 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同意469,594股,占比89.8067%[2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同意39,702,394股,占比99.8604%[21] - 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同意467,394股,占比89.3860%[21]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同意39,702,494股,占比99.8607%[23] - 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同意467,494股,占比89.4051%[23]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表决通过[28] - 参加表决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同意39,704,8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8667%[28] - 中小投资者同意469,8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9.8641%[28] 会议结论 -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及结果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32] - 本次股东会未审议未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31]
利安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8-06 16:23
资金管理 - 公司可使用不超1.8亿元闲置募资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3] 存款投资 - 购买中行挂钩型存款6855万,年化2.4%,收益13.97万[3] - 购买招行点金系列存款3000万,年化2.25%,收益5.92万[3] 协定存款 - 中行协定存款50万以上加35BP,2024.8.6-2025.6.25[4] - 招行协定存款50万以上减10BP,2024.8.6-2025.6.24[4] 存款赎回 - 6855万中行、3000万招行存款已到期赎回[10] - 7900万中行存款未到期赎回[10]
利安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8-02 16:3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8月9日下午2:00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1] - 现场会议时间为8月9日下午2:00 - 3:30,网络投票时间为8月9日[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8月2日[5] 议案相关 - 议案1、2.01、2.02和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7] 登记与投票 - 登记时间为2024年8月6日9:00 - 16:00[8] - 投票代码为350784,简称为利安投票[15]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8月9日多时段,互联网投票9:15 - 15:00[18][20]
利安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7-23 20:21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25%[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5]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8]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8] - 投资者保护机构持股可代表公司诉讼,不受持股比例和期限限制[9] 股东责任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0] - 公司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应承担连带责任[10] - 股东利用控制的多个公司实施不当行为,各公司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0]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应承担赔偿责任[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受指示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承担连带责任[10] 股东会与董事会权限 - 股东会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监事并决定报酬事项[10]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11][12]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2] 担保与交易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2][1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2][13] - 连续十二个月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13]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股东大会审议时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票过半数通过[13] - 公司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经股东会决定[1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 按交易类型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信息披露与财务资助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及时披露[16]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16]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及时披露[1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及时披露[16]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7]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3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33]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及时披露、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4] - 公司与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为关联交易事项[34]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召集人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0]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通知中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20] - 除累积投票制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以单项提案提出[20]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2日前,紧急且董事无异议时可电话随时通知[34]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37]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8]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后,应在6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39]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均需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等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39][40] -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4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41]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2]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42]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公告[43] - 债权人接到通知书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43]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44]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5]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45]
利安科技: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07-23 20:21
总经理任期与职责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4] - 兼任高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总经理审批年度预算内单笔赠受现金或资产少于100万[9] 会议相关 - 总经理办公例会每月一次,可开临时会[15] - 办公会议三分之一以上应出席人员出席方可举行[16] - 会议记录行政部保存,保管期不少于十年[16] 工作汇报 - 总经理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一次[18] - 董事会或监事会要求时,5日内报告工作[18] 考核与审计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总经理等绩效[21] - 任期成绩显著董事会可奖励[21] - 任期内调离等董事会决定是否离任审计[21] 细则规定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需审议批准[24]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利安科技:内部审计制度
2024-07-23 20:21
审计部门职责与工作安排 - 审计部负责内部审计,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5]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7]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报告[7] - 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审计一次[8][15]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 - 督促责任部门整改内控缺陷并后续审查[11] - 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2][13][14][15] - 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16] 审计委员会与董事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控[5] -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3] 审计制度与流程 - 公司实现审计回避制度,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5]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相关内控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18] - 审计项目立项后编制《审计工作方案》[21] - 发出《审计通知书》通知实施审计事项[21] - 《审计工作底稿》记载证明材料信息[22] - 《审计报告》包含审计等情况及意见建议[23] - 《审计处理决定》包含审计等情况及整改要求[23] 报告披露与档案管理 - 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控自我评价和鉴证报告[19] - 审计档案保管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类型[25] 人员管理与制度执行 - 公司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考核内部审计人员绩效[27] - 审计部可提奖励、处分和追责建议[27][28]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董事会给予处分和追责[35]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审计委员会负责解释[32][33]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