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美(300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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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3-10-20 18:3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的核查意见 2022 年 12 月 26 日,上市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现金 收购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 2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以 8,500 万元 受让捷力克 20%股权。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有捷力克 20%股权,捷力克成为 上市公司的参股子公司。 上述购买资产的标的公司与本次交易相同,因此计算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时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除上述交易外,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不 存在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行为。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上市公司以现金出资 8,500 万元收购上海俸通和上海楚通捷持有的宁波捷力 克 20%股权事项,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需要 累计计算的资产交易。除上述交易外,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存在与 本次交易相关的资产购买、出售行为。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支 付现金方式购买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力克")80%股权,其 中: ...
贝斯美: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0-20 18:31
息发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已超过20%。针对本次交易,公司 已采取了严格有效的保密措施,在策划阶段尽可能控制知情人员的范 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及时编制并签署交易进程备忘录、登记内 幕信息知情人,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 已组织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针对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 并将在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披露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提交上述核查对象买卖股票记录的查询申请,并将在查询 完毕后及时披露相关查询情况。公司已在本次交易的公告文件中提示 累计涨跌幅超过20%的相关情况及由此产生的风险。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 ...
贝斯美: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3-10-20 18:31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核查意见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 专项核查意见 金证法意[2023]字 1019 第 0794 号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100004 电话:010-5706 8585 传真:010-8515 0267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 金证法意[2023]字 1019 第 0794 号 致: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美"或"公司")委托,担任贝斯美重大资产购买事宜 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所律师对贝斯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专 ...
贝斯美:中泰证券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3-10-20 18:3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购买捷力克80%股权,交易后将持有其100%股权[2] - 本次交易为现金交易,不构成股份发行及募资,不导致控制权变化,构成重大资产重组[3] 业绩总结 - 2023年1 - 6月交易前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7856.12万和9679.66万元[5] - 2022年度交易前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5288.48万和19733.18万元[5] 其他新策略 - 公司拟采取措施降低摊薄回报影响[6][7][9] - 控股股东等对填补回报措施作出承诺[10][11][12]
贝斯美: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的说明
2023-10-20 18:31
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的规定的说明 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四十四条的规定的说明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支付 现金方式购买上海俸通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楚通捷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统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8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标的公司遵守国家土地管理等相关政策,本次交易符合国家关于土地管理的法 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存在重大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形。 1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 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农药的国际出口登记及销售,根据《产业结构 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标的公司从事的业务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 ...
贝斯美: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3-10-20 18:31
二、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出售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 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 行的情形下,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支付 现金方式购买上海俸通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楚通捷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统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宁波捷力克化工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8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判断,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80%股权,不涉及立 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 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特此说明。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贝斯美:关于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2023-10-16 21:04
2023年8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暨减持计划数 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上海禾凯祁源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减 持数量已过半。同时公司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禾凯祁源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致上海禾凯祁源持股比例累计由6.939470%下降至4.999972%, 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此次减持致使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峰控制的主体以及控股 股东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控制权股份变动超过1%。 2023年9月28日,公司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禾凯祁源分别通过 大宗交易和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同时上海祥曦健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证券代码:300796 证券简称:贝斯美 公告编号:2023-048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 上海禾凯祁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本公司保证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在 ...
贝斯美: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3-09-28 19:14
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贝斯美 股票代码:300796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 1:上海禾凯祁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 1588 号 4 幢 签署日期:2023 年 9 月 28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宁波贝斯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湖下路 173 号启城商务大厦二号楼 2510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3:陈峰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华锦巷*号*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4:上海祥曦健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 1588 号 4 幢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 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 释义 4 | | | | | --- | --- | --- | --- | | 第一节 |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 | | | 第二节 | 权益 ...
贝斯美: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23-09-28 19:14
股东持股与减持 - 上海祥万健石原持股22,932,000股,占总股本6.35%[1] - 计划减持不超11,466,000股,即不超总股本3.17%[1] - 本次减持10,834,257股,占总股本3%[2] - 减持后持股12,097,743股,占总股本3.35%[5] 减持详情 - 减持均价10.49元/股,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 - 9月28日[4] - 8月17日后不再是持股5%以上股东[2] - 8月24日减持计划数量过半[2] 其他 - 减持股份来源为首发前股份及转增股本[5] - 减持不导致控制权变化,不影响经营[6] - 减持与此前计划及承诺一致[6]
贝斯美: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3-09-28 19:14
股权变动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权比例变动达公司总股本的5%[3] - 上海禾凯祁源和上海祥曦健源合计减持18,057,157股,比例5.00%[6] 股东情况 - 贝斯美投资直接持股83,118,980股,占比23.02%,合计控制27.45%股份[3][12] - 陈峰直接持股966,420股,占比0.27%,合计控制27.72%股份[3][8][12] 其他 -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变,不影响公司经营[3][9][12] -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法规,上海禾凯祁源仍处减持计划实施期[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