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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美: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12-10 18:05
监事会换届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2024年12月27日届满[1] - 2024年12月9日选李周旭、张友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1] - 第四届监事会由2名职工代表和4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组成,任期三年[1] 持股情况 - 截至公告日,李周旭间接持有0.0409%公司股份[5] - 截至公告日,张友生未持有公司股份[6]
贝斯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黄栋)
2024-12-10 18:05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黄栋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相关规定[22][23]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三十六个月无相关不良情形[28][34] - 被提名人担任独董公司数量、任期符合要求[37][38]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承担法律责任[40] - 若被提名人不符资格,提名人督促其辞职[40]
贝斯美: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12-10 18:05
担保情况 - 2024年预计为子公司提供不超9.7亿元担保,为铜陵贝斯美不超7.3亿元[3] - 2024年12月10日为铜陵贝斯美32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4] - 截至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30,043.57万元,占2023年度净资产17.95%[11] 股权与财务数据 - 公司持有铜陵贝斯美86.9333%股权[6] - 2024年9月30日铜陵贝斯美资产923,200,955.18元,负债555,986,613.99元[8] - 2024年1 - 9月铜陵贝斯美营收47,107,921.09元,利润总额 - 62,155,859.57元[8] 其他 - 子公司对母公司担保余额42,896.50万元,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10,562.37万元[11] - 公司及子公司无合并报表外等不良担保情形[11] -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三年,目的补充流动资金,风险可控[9][10]
贝斯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0 18:05
董事会会议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9位董事全部出席[2] -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12月27日届满[3][9] 人事提名 - 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峰等6人为第四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4][5][6][7][8][9] - 董事会同意提名吴韬等3人为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9][11][12][13] 议案决议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14][15] - 拟定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6][17] 任期与表决 - 第四届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起三年[3][9][10] - 换届议案股东大会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9][13] -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13]
贝斯美:公司章程(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0 18:0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9月24日获批发行303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15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361142872元,股份总数为361142872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6][16] - 公司发起人为5名企业股东和1名自然人股东,设立时认购股份数分别为38096500股、9945000股、3575000股、9100000股、3900000股、383500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10日内注销;因合并、股东异议收购股份,应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0] - 因员工持股计划等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收购股份,需满足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等条件[18] -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20%或低于最近一年最高收盘价格50%,可能实施股份回购[18]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24] - 增资扩股新增股份持有人自上市交易之日起24个月内,转让新增股份不超总额50%[24]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4]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短线交易收益,未执行可起诉[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1] - 监事会等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33]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2]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52]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5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55]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64]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81] - 董事会成员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88]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10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9] 总经理相关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3名,总经理、副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130][133] - 总经理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有权批准单笔或每一年度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不含10%)的对外投资等相关交易[134] 监事相关规定 - 监事会由6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4人,职工代表监事2人[15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52][153]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6个月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3个月和9个月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5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8] - 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164] - 公司每三年制定或修订一次利润分配规划和计划[174]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78,179]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8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报纸上公告[189,191,19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7]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97]
贝斯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0 18:05
监事会会议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6名监事全出席[1] 监事会换届 - 第三届监事会任期2024年12月27日届满[2] - 提名董辉等4人为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2] - 4名非职工代表与2名职工代表将组成第四届监事会[4] -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4] 提名表决 - 提名董辉等4人表决结果均为6票同意[5][6][7][8]
贝斯美: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12-10 18:05
董事会换届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2024年12月27日届满将换届[2] - 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2] -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交所审核后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5] -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分别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任期三年[5] 股份持有情况 - 陈峰直接持股0.2676%,间接持股9.2089%,合计控制29.37%[10] - 钟锡君间接持股1.9999%[11] - 任纪纲间接持股1.4909%[12] - 单洪亮间接持股1.8365%[13] - 刘旭东间接持股1.8427%[14] - 胡勇间接持股1.1539%[15] - 吴韬、方咏梅、黄栋未持股[17][19][20] 人员资格情况 - 胡勇等四人任职资格符合规定[15][17][19][20] - 吴韬等三人具备独立董事资格[17][19][20]
贝斯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方咏梅)
2024-12-10 18:05
独立董事提名 - 方咏梅被提名为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情况符合规定[21][22]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及相关工作经验[17] - 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需满足相应条件[19]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35] - 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36] 审查情况 - 已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2] - 提名人与本人无利害关系[2] - 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3] - 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4]
贝斯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栋)
2024-12-10 18:05
独立董事提名 - 黄栋被提名为绍兴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属特定持股股东[21][22] -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及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7]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35] - 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六年[37] 承诺声明 - 承诺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38] - 承诺任职遵守规定,确保履职并独立判断[38] - 承诺不符资格及时报告并辞职[38]
贝斯美: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12-10 18:05
监事会换届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2024年12月27日届满[2] - 第四届监事会由6名监事组成,4非职工2职工[2] -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股东大会审议选举[4] 人员持股 - 董辉间接持有0.0681%公司股份[9] - 沈亮明间接持有0.0082%公司股份[10] - 俞科君间接持有0.0409%公司股份[11] - 倪佰泉未持有公司股份[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