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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仕达克: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8 19:11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60 日内,公司总经理应当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 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必要时安排独立 董事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证券法》要求, 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 资格进行检查。 第五条 公司财务总监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 ...
贝仕达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8 19:11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董事会聘任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应为两 名。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八条 独立董事因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项或 者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提 ...
贝仕达克: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8 19:11
证券代码:300822 证券简称:贝仕达克 公告编号:2023-051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 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萍先生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 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具体决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 会对《独 ...
贝仕达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8 19:11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 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分级审 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 ...
贝仕达克: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8 19:11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 规定、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 错误或重大遗漏; (三)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指引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 ...
贝仕达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8 19:11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年12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为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 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 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五条 独 ...
贝仕达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8 19:11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 深圳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强化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称"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工作管理制度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60 日内,公司总经理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汇报公 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财务 ...
贝仕达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8 19:11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 则 除本制度另有规定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对外担保时必须要求被 担保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第四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 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1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定,促 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和《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 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 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 ...
贝仕达克:财务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8 19:11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健全财务监管体系,防范公司财 务风险,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企业会计 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的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 公司监事会及内部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财务管理体制及机构设置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权限,负责审 议批准或实施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工作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公司监事会依据《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监督。 第五条 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财务管理体系中 各层级、各岗位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坚守职 ...
贝仕达克: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8 19:11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3 年 12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资 金管理,防止和杜绝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 理。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关联方与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公司资金"(以下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 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 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所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大股东及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 告等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