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仕达克(30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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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仕达克(300822)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8:49
资金占用制度 - 公司制定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4]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6]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关联交易按规定决策实施,及时结算,限制占用资金[8] - 不得多种方式供资金给关联方,严控担保[8][11] 管理与监督 - 董事会负责,经理和财务总监具体监管[12] - 注册会计师审计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12] 违规处理 - 关联方违规占资担责,公司制定清欠方案[12][14] - 被占资金原则现金清偿,非现金需审批[15]
贝仕达克(300822)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8:49
互动易平台制度 - 制定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4] - 发布及回复要诚信、真实准确完整公平[6] - 不得用虚假语言,要有事实依据[6] 管理与流程 - 董事会秘书组织并审核信息[12]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管理[12] - 审核流程含问题收集整理等四步[13] 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7]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贝仕达克(300822) - 独立董事津贴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8:49
津贴与费用 - 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72,000元,税前按月发放[2] - 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差旅费及行使职权费用单人单次报销不超1,000元[2]
贝仕达克(30082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8:49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5] - 因故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17]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但有特定情形需审计[20]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除非另有规定[20]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1]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2]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财务数据[22] - 预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扭亏为盈等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一个月内业绩预告[42] - 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非后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需业绩预告[43] 其他信息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3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7]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39]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39]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9]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4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召开前20日或临时股东会召开前15日,公司应以公告发通知[31]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公司应在原定日期至少2个交易日前发通知说明原因[31] - 股东会召开前10日股东提临时提案,公司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31] 信息管理与责任 - 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至少每季度末与董事会办公室沟通反馈重大经营事项[52] - 公司定期报告编制需按多步骤程序进行[48] - 公司临时报告编制按不同名义有不同程序[50]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54] - 未公开重大信息泄漏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报告并公告[68] - 拟披露信息为国家秘密等可免于披露[69] - 拟披露信息为商业秘密等可暂缓或免于披露[69]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管理[71] - 公司应及时通报监管部门相关文件[72] - 子公司指定一名信息披露联络人[74] - 子公司负责人对本企业信息披露负直接责任[75] - 子公司信息披露参照公司规定执行[76] - 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应处分责任人并可要求赔偿[7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82]
贝仕达克(30082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8:49
关联方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0]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表决,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出席董事会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16] - 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在关联交易表决时需回避[12] 关联交易类型与原则 - 公司关联交易类型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18种[11][12] -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等原则[12]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价格应公允,难比较市场价格时应明确成本和利润标准[12]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审议应披露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及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外)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股东会审议并披露评估或审计报告[2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董事会审议[25]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董事会审议[25] 关联交易累计计算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涉及“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关联交易,以发生额累计计算并履行内部批准程序[26] - 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连续12个月内关联交易,累计计算并履行内部批准程序[26] - 公司12个月内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交易,累计计算并履行内部批准程序[27]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30] - 重大关联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交易标的为股权需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审计截止日距协议签署日不超6个月[32] - 重大关联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交易标的为股权外非现金资产需评估,评估基准日距协议签署日不超一年[32] 公司防范措施 - 公司应防止关联人干预经营和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13]
贝仕达克(30082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8:49
决策制度 - 公司实行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长分层决策制度[6] 审批情况 - 5种交易情况需股东会批准,涉资占近一期审计总资产50%以上[8] - 同类投资累计达近一期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定表决通过[9] - 6种交易情况需董事会批准,涉资占近一期审计总资产10%以上[9][10] 职责分工 - 战略委员会统筹对外投资项目分析[13] - 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责任人[13] - 财务中心负责投资效益评估等[13] - 审计部对投资事项及时审计[14] - 董秘及办公室负责投资信息披露[14]
贝仕达克(30082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8:49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4] - 涉及国家、商业秘密信息可豁免或暂缓披露[7][8] 披露条件与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需符合特定条件[9] - 特定情形下应及时核实并披露[10] 事务管理与流程 - 董秘负责组织协调相关事务[12] - 各部门需履行内部审批程序[11] 材料保存与报送 - 拟处理信息应登记归档不少于十年[13] - 定期报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6] 惩戒与文件 - 违规将对相关人员惩戒[16] - 有相关登记审批表等文件[22][23][25]
贝仕达克(30082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8:49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4]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4]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4]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且股东会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15] - 对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相关股东不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4][15] 董事会审议要求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审议非关联担保事项,除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外,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15][18] 反担保相关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5] - 申请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一般不低于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数额[13]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公告[19] - 公司持有50%以上权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须经控股子公司和公司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20] - 担保期为半年的,提前1个月通知被担保企业做好清偿债务工作;其他担保提前2个月通知[24] - 公司作为保证人,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且约定按份额承担保证责任的,应拒绝承担超出约定份额外的保证责任[27]
贝仕达克(30082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8:49
信息披露金额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1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及时报告[11]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报告[11]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12] 股份及资产相关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及时披露[12]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报告[13][14][15]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需报告[13]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等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报告[13]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总资产的30%需报告[13] 信息报告与披露责任人 - 公司董事长为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5] - 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15] - 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内部信息报告部门[25] - 公司各部门等负责人应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报告工作[27] 信息报告其他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董事会秘书[15] - 已报告重大信息涉及的主要标的物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需及时报告并每隔30日报送进展[20] - 公司各部门等负责人及董高不得擅自对外披露重大信息[26] - 信息报告义务人等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8] - 信息报告义务人违规致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将被追究责任[29] - 未履行信息报告义务的情形包括不报告、不及时报告等[30] - “第一时间”指信息报告义务人获知应报告信息的24小时内[32]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34] - 制度与国家法律等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3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6] - 制度落款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37]
贝仕达克(30082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1 18:49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管通过任职事项后二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6] - 现任董事和高管信息变化、离任后二日内申报[7]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一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9] - 离职后六个月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10]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10]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10]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4] - 年内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其余锁定[14] 股份变动披露 - 股份变动二日内报告并公告[17] - 减持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21][25] - 股份被强制执行二日内披露处置信息[18] 增持相关规定 - 权益股份30%-50%,一年后每12个月增持不超2%[21] - 权益股份超50%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21] - 增持期限过半披露进展公告[22][27] - 达2%增持比例或完成计划披露结果和核查意见[21][23] 其他规定 - 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18] - 离婚致股份减少,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年转不超25%[26] - 每次减持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26] - 董事会秘书管理人员股份信息并网上申报[28]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28] - 发现违规向证监会、深交所报告[28] - 董事和高管保证申报数据及时准确完整[28] - 转让违规承担监管及公司处分[28]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日起施行[3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