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洋股份(30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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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洋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4 19:07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控体系"),结合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对公司内部控制从日常和专项两方面的监督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控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 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控体系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 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实现公司发展战略。鉴于内部控 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公司具 有产销一体化的特 ...
浩洋股份:公司章程
2024-04-24 19:0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08.20万股,5月20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649.05万元[9] -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1.0元[20] -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8432.70万股,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6127.50万股,占当时已发行普通股总股数的100%[20] - 公司股份总数为12649.05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0] 股权结构 - 蒋伟楷认购股份30943875股,持股比例50.5%[20] - 蒋伟权认购股份10110375股,持股比例16.5%[20] - 蒋伟洪认购股份10110375股,持股比例16.5%[20] - 林苏认购股份10110375股,持股比例16.5%[20]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1]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8]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5]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违反规定,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监事会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可按规定请求诉讼[38]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28]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1][5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58]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57] - 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58]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5%,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2]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71]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7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大会决议[17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8]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8]
浩洋股份: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4 19:07
审计机构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79人,注册会计师1395人,745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2] 审计相关决策 - 2023年11 - 12月相关会议通过续聘容诚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议案[3][5] 审计结果 - 容诚认为公司2023财报按准则编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审计费用 - 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10万元,无其他收费项目[4] 未来展望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关注内审,加强内外部审计沟通等[7]
浩洋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04-24 19:07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第一章 总则 | | 1 | | --- | --- | --- | |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 | 1 | | 第三章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 3 | | 第四章 股东大会的召开 | | 6 | | 第五章 审议与表决 | | 9 | | 第六章 股东大会决议 | | 10 | | 第七章 附则 | | 12 |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运作,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行 使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 ...
浩洋股份: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4 19:07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0833 证券简称:浩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2023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519 号"文《关于核准广州市浩洋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21,082,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52.09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 1,098,161,38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00,448,034.90 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 997,713,345.10 元,其中新增股本 21,082,000.00 ...
浩洋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4 19:07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833 证券简称:浩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同意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 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 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决定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下午 ...
浩洋股份: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丁晓明)
2024-04-24 19:07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分别出席5次、2次[5] - 2023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6][7] 履职情况 - 独立董事对5次董事会议案均投赞成票,4次发表独立意见均为同意[5][8][9] - 独立董事按规定履职,多次调研提建议,无提议特殊事项情况[6][17][18][19] 其他事项 - 2023年未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按时披露5份报告[14][15] -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规[16]
浩洋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4 19:07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 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广州市浩洋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出的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 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 并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任命。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从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一名委员担任召集人, 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 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 ...
浩洋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4 19:07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33 证券简称:浩洋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浩洋股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有关会计准则,需 对原执行的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及变更原因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2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7 号"),本公司自 2023 年 10 月 25 日起施行"关于售后租回交 ...
浩洋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4-24 19:07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州市浩洋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拔标准和程序,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占本委员会成 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全体委员从独立董事委员中选举一名担任召集人,负责主持 提名委员会工作。当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行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 他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