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洋股份(30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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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洋股份(30083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2 19:47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在 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法办 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 决策的专门机构,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战略委员会的性质与作用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参谋机构,是公司就战略规划和投资管理等重 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的议事机构。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 责。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应当对公司重大战略调整及投资策略进行合乎程序、充分 而专业化的研究;应当对公司重大投资方 ...
浩洋股份(30083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02 19:47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 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 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治理 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 ...
浩洋股份(30083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02 19:47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 第一章 | 总则 2 | | --- | --- | | 第二章 | 股东会的召集 2 | | 第三章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5 | | 第四章 | 股东会的召开 8 | | 第五章 | 审议与表决 10 | | 第六章 | 股东会决议 12 | | 第七章 | 附则 14 |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运作,保证 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 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合法有效持有 ...
浩洋股份(30083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12-02 19:47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 需提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紧急事由可随时通知[9]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8]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10] 会议相关规定 - 可现场或通讯表决方式召开[11] - 独立董事应明确发表意见并记录签字[12][13] 资料与档案 - 公司应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信息[10]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10] 费用与报告 - 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12] - 年度述职报告应包含专门会议召开情况[1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5]
浩洋股份(300833) - 公司章程
2025-12-02 19:47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1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8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1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3 |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7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8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20 |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3 |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9 | | 第一节 | 董事 29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33 |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38 |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2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44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和审计 47 | | | 第一节 | 财 ...
浩洋股份(30083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2 19:47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 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 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 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 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成员应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成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 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浩洋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
浩洋股份(30083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02 19:47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管理工作,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保护公司、股东、债权 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的应披露信息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公司股票 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主要包括: 1. 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 告; 2. 公司依法公开对外发布的临时报告,包括股东会决议公告、董 ...
浩洋股份(300833)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2-02 19:47
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一) 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 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 份的公司; (三) 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份低于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的企业; (四) 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份低于 50%,但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企业。 第三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通过向子公 司委派董事及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和日常监管两条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并负有对子 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公司支持子公司依法自主经营。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公司。具体包括: 第四条 子公司应按照上市公司的标准规范运作,严 ...
浩洋股份(30083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02 19:47
募集资金协议与专户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项目个数[6] 资金支取与使用通知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或超净额20%应通知保荐机构[8]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1]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期限最长不超十二个月[12] 资金使用审议 - 闲置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按规定需股东会审议的提交股东会[11] - 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2] 投资计划调整 - 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15][28] 项目进展核查 - 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15][27] 项目重新论证 - 超前次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需重新论证[16] 资金置换与节余处理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距到账时间不超6个月[16] - 节余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可豁免审议[23] - 节余达或超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24][25] 内部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情况[27]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29] 投向与地点变更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提交董事会审议后两交易日公告[22] - 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后两交易日公告[22] 资金台账记录 - 财务部门应建立募集资金专用台账[9]
浩洋股份(30083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2 19:4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可豁免[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选任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7] - 选任提前一至两月提候选人及材料[9] - 必要时可聘中介,费用公司支付[10]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