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丽迪(30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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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丽迪: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3-28 20:49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宝丽迪购买厦门鹭意100%股权,募集配套资金不超23,220.00万元[5]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厦门鹭意承诺净利润3500万元,实际净利润4257.27万元[19] - 2023年度厦门鹭意非经常性损益21.27万元,扣非后净利润4235.99万元[19] - 2023年度厦门鹭意业绩承诺完成率121.03%[19] 业绩承诺与补偿 - 业绩承诺期2022 - 2024年度,各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550万、3500万、4300万元[7] - 明确各年度补偿金额、股份数量及现金补偿金额计算方式[8][9][10] - 业绩补偿期间分红、减值补偿等相关规定[11][13] - 未达承诺或触发减值补偿,公司10日内通知对方[14] 股份限制与用途 - 业绩承诺方认购股份12个月内不得转让[16] - 业绩承诺方股份优先用于补偿,质押需告知质权人[17] 其他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完成2023年业绩承诺,将继续督导[20]
宝丽迪: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3-28 20:49
董事会换届 - 公司换届选举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审议程序合法[1] - 同意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 公司换届选举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审议程序合法[3] - 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资格且已取证,需深交所备案审核[4] - 独立董事意见签署日期为2024年3月28日[6]
宝丽迪: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8 20:4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首次发行1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5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629.9756万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17629.9756万股,均为普通股[12] 股东信息 - 股东徐闻达持股19131113股,比例37.08%[11] - 股东徐毅明持股5549133股,比例10.76%[11] - 苏州聚星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6358879股,比例31.70%[12] 股东权益与规定 - 董事等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0]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否则可起诉[20]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6]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等6种情形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8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9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0] 监事会相关 - 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监事1人[104] - 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05]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06] 财报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10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16] 其他规定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2]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在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27]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1]
宝丽迪: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关晋平
2024-03-28 20:49
证券代码:300905 证券简称:宝丽迪 公告编号:2024-017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关晋平 作为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 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 在任何影响本人独 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对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 诺 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 密 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 ...
宝丽迪: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8 20:49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本着对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 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做出了贡献。 一、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主要工作 (一)科学制订了年度经营目标,督促管理层落实年度经营计划 董事会科学合理地制订了2023年度工作目标及经营计划,并积极加强与管理 层的沟通和协调,分阶段督促和听取管理层关于年度经营计划的完成情况和公司 重大事项,从而确保了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成本费用等各项指标的全面落实。 (二)强化内控建设,规范公司经营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加强了董事会的自身 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发挥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 能,强化了公司的战略决策和风险的控制能力。 (三)加强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 2023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2次、监事会9次、股东大会3次,公司" ...
宝丽迪: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1-02 18:32
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5,226,229股,占总股本8.64%[2][6] - 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5日[2][6] - 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共12位,证券账户总户数73户[4][6] 股份发行与股本结构 - 2023年6月向12名投资人发行股份15,226,229股,发行后总股本176,299,756股[3] - 截至意见出具日,限售股74,042,693股占42.00%,流通股102,257,063股占58.00%[3] 部分股东解除限售数量 - 大成基金等部分股东所持限售与本次解除均为655,737股[7] - 朱琦部分账户本次解除分别为131,147股、157,377股等[8] - 诺德基金等多个资管计划按各自总数解除限售[9][10] 股份变动前后情况 - 变动前限售股74,042,692股占42.00%,变动后58,816,463股占33.36%[13] - 变动前首发后限售股32,299,756股占18.32%,变动后17,073,527股占9.68%[13] - 变动前流通股102,257,064股占58.00%,变动后117,483,293股占66.64%[13] - 公司总股本176,299,756股,变动前后占比均100.00%[13]
宝丽迪: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部分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01-02 18:32
股份发行 - 2023年6月公司向12名投资人发行股份15,226,229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76,299,756股[1] 股份限售情况 - 截至意见出具日,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总股本42.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58.00%[2] - 12名特定投资人承诺发行结束6个月内不转让认购股票[4] 股份解除限售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共12位,证券账户总户数为73户[3][8]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5日[6]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5,226,229股,占公司总股本8.64%[7] 各股东解除限售情况 - 大成基金等多家机构所持限售股份本次全部或部分解除限售[10][11][12][13][14] 股份变动后情况 - 变动后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比33.36%,无限售流通股占比66.64%[16] 其他 - 东吴证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17]
宝丽迪: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2-27 18:35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上海)事 务所接受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聘请, 指派许航律师、刘莹珠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在苏州市相城区 北桥街道徐家观路29号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的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 格、大会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查,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向公司股东发出了召开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经核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 容、会议出席对象 ...
宝丽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23-12-27 18:35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 证券代码:300905 证券简称:宝丽迪 公告编号:2023-092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上 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徐家观路29号,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徐闻达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
宝丽迪: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的更正公告
2023-12-12 16:55
证券代码:300905 证券简称:宝丽迪 公告编号:2023-091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90),在上述公告内容中,由于工作人 员疏忽出现错误,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二、会议审议事项 更正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对于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不 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的议案》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2.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 ...